可没想到就是这丁点大的变数,成了那只无意间在海上振翅的蛾子。它掀起海浪和飓风,把我的人生吹得乱七八糟。
第17章 祝你新婚快乐
一周后,裴雁来回到学校,孙汀洲有了自己的位置,林辉和我妈也都没再出现。
风平浪静。
至少看上去是。
让我多少有些失望的是,裴雁来没对我这一副青红驳杂的尊容表现出什么特别的情绪。虚伪的关心我没肖想,可连多余的冷嘲也没一句,还是让我有些挫败的。
想在他身边得点儿甜头,抖m果然是必备的属性。
我又换了个思路开解自己:这颗蚌就算是取珠的老手也会束手无策,更遑论我。
很快就到了我妈婚礼,但好巧不巧,我人生中最后一场声势浩大运动会,也因为接连几天的大雨和积水被推迟到这一天。
我报的项目是三级跳和两千米,问过体委,他查了流程单,说都是下午四点后才开始检录。
两相权衡下,我决定参加完中午的仪式就赶回学校,至于之后给双方亲友安排的舞会……还是逃了算了。
我既不会跳舞,也没有礼服,嘴不甜又不善社交,全场只认识我妈一个人,总不能一脚把高凯踹走,拉着我妈跳蹩脚的第三套广播体操吧。
我明白的,再宽敞的宴会厅也容不下一个林小山。唯一的特殊待遇大概就是不用随份子钱。
我套着夹克踩着球鞋走进宴会厅,门口横幅拉着“徐韵”和“高凯”百年好合的花墙,迎宾图上我妈笑得格外美丽。
其实在我贫乏的童年中,我妈的形象始终很黯淡。几乎每次见面,她的眼泪流得都像开了闸的淋浴头,而开关并不在我手里。
我常问她,你去哪儿了。
这样的问题从没得到过回答。她只用手背擦擦素面朝天的脸,问我,那个畜生,是不是又打你了?
在林辉的阴影下苟且,我那时候已经学会什么叫见机行事视情况而定。她看着我的眼神像一口干涸了的井,仿佛只要我点头,她就会带我一起去死。
我很痛苦,但我还想活,所以我告诉他,我不怎么能见到林辉,所以我没事。
起初她应该是想抱抱我的,但最后她没有这么做。
最开始那些年,以及之后那些年,我从没见她像这样笑过。
我沉默着在迎宾处站了很久,直到收账的阿姨注意到我,问我是谁,是给女方上礼的吗?
阿姨应该是我妈的密友,只是我和她见面的次数都有限,又怎么可能认识她在五湖四海结交的那些男男女女。
玫瑰花墙近在咫尺,团团锦簇地挤在一处。精致又烂漫的爱将我围困,我几次觉得自己快要窒息。
恍惚了一阵,我才答:“我是徐韵的儿子。”
“啊。”她微诧的神情很快被掩饰,十分热情地招呼:“你就是小山吧?哎呦,小伙子长得又高又帅,很像韵韵。快进去吧,典礼要开始了。”
我点了点头。
其实我更像林辉。
高凯家底厚,整场宴席规格很高,不用算都知道花了大价格。
参加婚宴的男男女女无一不光鲜亮丽,连七八岁的孩子都在用时下最流行的手机。
——我一个都不认识。
坐在被安排好的座位上,典礼刚好开始。
司仪正装整饬地拿着麦克风登场,台下请的乐团演奏我听不明白的高雅艺术,我妈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她自己拖着裙摆从长长的联廊那头登场。她并不需要我。
我剥开托盘里费列罗外层的金色铝箔。
巧克力在唇齿间破碎,我的味蕾却在我妈和高凯两声动情的“我愿意”和嘴唇贴着嘴唇交换唾液的时候失了调。明明糖和脂肪含量很高,我却只觉得舌根发着苦,带着涩,连胃里也开始泛酸。
仪式结束,宴席开场。
高大儒雅的高凯拥着我妈下场敬酒。我妈的主纱是一身珍珠白的抹胸鱼尾裙,把她身材的美好曲线勾勒得完美,敬酒服则是一身不规则裙摆的红色折页领裙,衬得她皮肤质感如玉一样莹白。
两人敬完一圈酒,最后来到我身边。到这个时候,和我同桌的几人才后知后觉注意到我的存在。
坐在我正对面的女人是高凯的亲妹妹,我在照片里见过。高凯本来就比我妈小,他妹妹更是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刚刚就想问了,这位是……?”她歪着头看着我,带着不做作的娇俏。
我端起酒杯站起身,在高凯介绍“这就是韵韵的孩子,叫小山,以后和我们就是一家人”的时候,我演技拙劣地模仿起裴雁来,僵硬地挤出一个笑,故作落落大方的姿态,然后和二位新人碰了碰杯。
酒杯一撞,我先干了。白酒烧过喉管,我嗓子火辣辣的疼,眼睛也很酸。
我毫不吝啬地夸赞她,你今天很美。
我妈一言不发地盯着我看了很久,眼眶突然有点红。
虽然不多,但我还是被爱着的吧。
我心里这么想着,然后走上去拥她入怀。我的肩膀已经宽得可以把她揽进怀里,逐渐长成成熟而可靠的模样,只是她从没在意。
又或许曾经在乎,却又因为做母亲时还太年轻,因为那段失败而痛苦的婚姻经历,因为我的寡言少语不愿亲昵,最终选择了将我封进盒子。就像我对林辉那样。
她回抱我,说,谢谢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我能闻见她颈侧的玫瑰香水味,和我最初记忆中的母亲的味道已经不再重合,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有些东西从我身体里剥离了出去。
说不上痛,也说不上轻松——还没拥有就失去,滋味总是苦的。
我松开她,说,徐小姐,新婚快乐,祝你幸福,永远。
我始终感谢她。
但最终没能喊出那声妈。
她眼角分明带着泪。
她利落地转身。
她踩着地毯上粼粼的光,一步一步踏进新生。
——只是从那往后不再有我的影子。
回到学校是下午三点。
外套上沾了烟酒的味道,被我扔在看台。在去两千米检录的路上,耿一直从后面追上来。
“秃秃,你能行吧?”
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捶了两下他的肩膀:“行的不能再行了。”
大话说得满,但很操蛋的是,裴雁来竟然也报了这个项目,还十分凑巧地和我分到了同一组。前后连着号,跑道贴跑道。
我站上六号跑道的时候,他正在候场热身,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四号跑道哥们儿的搭讪。
波澜不惊,游刃有余。他把握着交往的分寸,不会让人觉得冷淡,也不会让人错以为自己和他真的成了朋友。如此擅于矫饰,又如此顺理成章。
我活动着脚踝,喊了他一声。
“裴雁来。”
长跑比赛前,我明明不该分心,但善妒的基因刻进了我的DNA,在酒精的助力下格外难以控制。我想把他的注意力抢过来:“我妈今天结婚,她穿婚纱挺好看的。”
我从没和他提过这件事,今天是第一次。
“所以呢。”裴雁来垂眼看我,大抵认为我又在传递一些无用的信息。
我很少有挑衅裴雁来的想法。
但酒壮怂人胆,我盲目地认为在我妈二婚这天,我是最该被幸运眷顾的。
我深吸了口气,说:“想拿第一。”
裴雁来不冷不淡地笑了声,“想我拿?”
看不起我?
白酒上头,我的肾上腺素前所未有地达到峰值。
我不知死活地凑近、过线、越界,有什么东西想要破土而出,又有什么东西在摇摇欲坠。
“不。”我单手捏住他的下巴,简直胆大包天,告诉他:“是我拿。”
发令枪响,如果血能燃烧,那大概升到了一百度。
但我的大脑却前所未有的清醒。
两千米,一共五圈。
我咬着牙活了十八年,被林辉家暴住过三次医院,记事起一共见过我妈四十多面,追着裴雁来的背影看了七百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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