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誉没有开灯,让他去床上坐着。
薛宥卡摸着黑坐在了床边,感觉压到了什么东西,抬头一看,是个尖顶的蚊帐,帷幔散在床周。
“薛米米,把眼睛闭上。”程誉怕他偷看,左手遮住他的眼睛,右手伸进蚊帐,揭开衣服,露出下面盖着的发光的玻璃罐。
程誉单手把松开的盖子拿起来,再然后遮住他眼睛的那只手也抬起来了。
透过薄薄的眼皮,薛宥卡隐约感觉到了一闪一闪的光点在闪耀,没等程誉说话,他就偷偷睁开了眼睛。
“哇。”
“还没叫你睁呢。”
薛宥卡埋头就钻进蚊帐里:“程誉哥哥!你在哪里捉的萤火虫!这么多啊!”
整个房间都被这星星点点的绿色光点给点亮了,光芒倒映在薛宥卡的眼睛里。
程誉站在外面,隔着薄薄的一层纱看他:“在你梦里捉的。”
那天他说做梦都在爬钟山给自己捉萤火虫。
薛宥卡脑袋钻出来:“你也进来看!”
程誉强行被他拉进去。
程誉觉得这样干特幼稚,还很土,他怎么可能做这么土包子的事,本来要出去,结果被他拉进去躺下的那一刻,就被迷住了。
蚊帐里外,仿若两个截然不同的空间,外面是现实,里面是一个光怪陆离的、真的像梦一样的世界。
“这么多,你肯定是在钟山捉的,你今天去钟山玩了吗?”薛宥卡真是很久没有见过萤火虫了,少说有几十只,正在他眼前纷飞。
“没。昨天去的,顺便花钱买的,让人今天送过来的。”
“花钱?”薛宥卡偏过头看着他,“你花了多少?”
“十块钱一只。”
薛宥卡:“……”
“程誉哥哥。”他突然凑近喊。
程誉想不到他会突然凑到自己脸庞边来,睫毛忽地一颤。
这距离近到连呼吸都能感觉到,程誉很不自在地侧过脸,眼睛半睁开扫他,看见他脸上足以融化人心的笑颜。
“程誉哥哥,你还要人给你捉萤火虫吗,我明天就去钟山,你要多少我捉多少。”
“……小屁孩钻钱眼里了。”程誉戳了下他的脑门,又说,“那天我不是故意折腾你的……”他简短地表明了歉意,很快转了话题,“这些萤火虫寿命短,怕活不过明天,只能让你今晚过来了。”
程誉的声音在这样的空间下,听起来和平常很不一样,充满缱绻,连看人的目光都变柔和了。
两个人有几分钟的时间,都没有说话。
一只萤火虫像是飞累了,突然降落,停靠在程誉的眉毛上休息。
哪怕这么美,但到底是昆虫,程誉正要挥手扇开,就注意到旁边那小孩儿又一次凑近自己,然后,往他脸上吹了口气。
程誉睫毛一颤,萤火虫飞走了。
薛宥卡趴在旁边,问他:“这是你特意给我捉、不是,特意给我买的吗?”
“不是,”还好萤火虫的光亮不够,程誉已经感觉到自己的耳朵开始发烫了,“是我想看而已,不过是想到你那天摔了一跤,就叫你一起了。”
“哦。”薛宥卡倒也没有觉得不高兴,仰头看着光,“美好是要分享的,谢谢哥哥。”
真有礼貌。
程誉的嘴角忍不住弯了一下。在这一个暑假,他因为心情好而笑的次数,或许比以往十年都要多了。
“喂,薛米米,昨天给你的药,抹了吗?”
“昨天?什么,”他想起来了,“哦……我忘了涂,我身上又没有疤,为什么要抹这个。”
“你的腿。”
“摔的那个?那个都快好了,结痂掉了就好了。”
“你们女孩子,不都怕留疤痕丑吗?”
“谁跟你说我是女孩子了?”
程誉看着他的眼睛。
是典型的小孩子的眼睛,清澈而毫无杂质。
“不信我们脱裤子比比谁大……”这句话说得小声,又是当地方言,程誉没听清楚。
“是不像。”他说。
“等会儿走的时候,萤火虫你带回去。”
“你不要啦?”
“这些都是虫子,晚上睡觉在脑袋上飞来飞去我烦。”
“哦,好,那我带回家吧。”
“你先起来。”程誉撑着坐起来,长睫毛一垂,在眼下投出蒲扇似的阴影,泪痣就藏在影子里。
程誉低头看着他,“跟我过来,把药抹了。”
“我不要!”
“给你一包干脆面。”
“……好。”
萤火虫最好不要见光,于是程誉也没有开灯,把薛宥卡带到自己的房间,给他拿了干脆面,又拆了一盒祛疤药,拧开盖子给他:“抹上。”
“我在吃东西。”他晃了晃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手。
程誉犹豫了下,给他抽了张湿纸巾。
“哎。”薛宥卡像大人那样愁眉苦脸地叹口气,擦擦手,卷起裤腿。
程誉稍微避开了目光:“还不高兴?”
“没有不高兴。”这个哥哥太会照顾人了,脾气虽然时好时坏,但是薛宥卡还是很喜欢他的。
点了药膏抹在结痂脱落后发红的皮肤上,他心底忍不住想,做女孩真好啊!有人请他吃零食,还给他捉萤火虫,受伤了关心他……他感叹:“我在想,当哥哥的女朋友肯定很幸福。”
“你痴心妄想。”
薛宥卡:“?”
莫名其妙地抬起头来看了一眼,他发现程誉整个人都背过身去了,看不见表情。
手环检测到程誉的心率异常,发出提示音。
薛宥卡以为是手表,没有在意,继续埋头抹药,另一只手偷吃干脆面。
程誉听见他沉默,越发地心慌意乱,连指尖都烦躁得快要烧起来了,眉毛紧拧:“算了,我考虑一下!”
第14章第14章
chapter14
考虑什么?
薛宥卡不知道,但接下来听见程誉来了句:“你听清楚没?”
“听清楚了,你说考虑一下,嗯。”
程誉这才回过头去看他,看见他还很快乐地在吃干脆面。
自己要是拒绝了,他是不是会哭?
程誉更烦躁了。
“药抹完啦。”薛宥卡歪着头望着他的眼睛,“哥哥,你的手表一直在响。”
手环无法关闭,程誉也摘不下来,只能努力把情绪控制下来:“走吧,我送你回家。”
薛宥卡怕穿帮,先回姑母家,看见表姐还没回来,他说自己提前回来了,表姐还要等会儿——这很符合女儿的作风,姑母也并未怀疑,开车把他送回去了。
车上,姑母说起他们过几天搬走的事:“我们搬了啊,房子就空了。”
“姑母,你们以后不回来了吗?”
“要,要回来的,不过你表姐要上学,我要照顾糕糕,回来也待不了几天。”去大城市最重要的原因除了女儿读书,还有小儿子的病情,“到时候啊,你放假就来北京玩儿,姑母带你去爬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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