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爱情故事(17)
「怎么了?忘了东西吗?」我问。
「你先开开大门。」
我把楼下的门打开,不一会他就上来了。
他站在门口,看着我,眼神很深,我看不懂。
「我可以留下来吗?」
听到这句话,我忍不住扑到他身上,把我身上的洗洁精味传染给他。
他抱着我,我顺脚踢上门,就被他拖进了卧室,我依稀记得我的碗好像只洗了一半,但那些都不重要了。第二天,我们都睡到中午,我实在懒得动,他勉强爬起来,用微波炉热了热昨天的饭菜,前提是我先告诉他了微波炉怎么操作。
在床上吃了饭,他又躺回去,刚对我伸出罪恶之手,就有人按门铃。
我听见他骂了句「shit」。我第一次听见他骂人,果然是高级人士,骂人用英文。
虽然他骂人的时候,表情还是波澜不惊,但我觉得还是值得纪念。从今往后,我想看到他更多的样子。
高兴的时候,生气的时候,郁闷的时候,还有激动的时候的样子,我都想看到。
他出去应门,过了一会,我听见乒乒乓乓的声音。
等安静下来,我尝试着喊了一声:「安远,怎么回事?」
他阴沉着脸回到卧室,手里拖着一旅行箱。
「百灵送了衣服过来,她要我以后别回去了。」
我瞪着那个箱子。
然后安远说:「我也觉得不用回去,你能收留我吗?」
我看着安远,脑海里的第一个反应是──同居。
我也这么问了:「是同居吗?」
他点点头。
我说:「哦。」
他说:「我会付你房租与饭钱。」
我说:「那是小问题。」我忍不住再问一遍,「我们一起生活?」
他继续点点头,然后反问:「不行吗?」
怎么会不行?当然行!实在是太行了!
可我还是要维持我的矜持,我笑笑:「欢迎欢迎。」
然后他把箱子放到一边,面无表情地说:「那我们来庆祝一下吧。」
我愣愣地问:「怎么庆祝?」
他直接上床。
同居是件很神圣的事,在我看来。莫百灵给安远的箱子里装了他的笔记本电脑,还有几件衣服,然后就没有了。所以,我们决定去逛超市买点必需品。
鉴于他是个超市废柴,所以我全权接手生活用品的采购,他仍然沦为搬运工。
我问他:「但是你不回家好吗?」
他说:「我起先是一个人住。」
原来如此。
买了毛巾睡衣杯子拖鞋等等等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什么都买了两套……
走到食品区的时候,我琢磨着还是买点零食回去吧,然后我看见安远死死盯着冷藏柜看。我顺着看过去,问:「要喝点什么吗?」
他犹豫犹豫,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我习惯喝牛奶。」
……我忘记了,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
我们买了一箱牛奶,买一箱就送一只牛。当然,不是真牛。
回到家里,把买来的东西放好,那只牛就被放在了沙发上,跟那只眯眼兔子放在一起。
晚上的时候,我们换上相同款式的睡衣,看起来都有点可笑。
星期天他还是回去处理了一些事情,然后又带了一点东西过来。到晚上的时候,我看着屋子里多出来的东西,再看看身边多出来的人,才真正有了所谓「同居」的意识。
我的电脑放在卧室里,没有多余的地方给他,他只有把他的笔记本放在膝盖上。即使是休息,他还是用他的电脑处理一些事情。
我想搞IT的企业家,电脑一定比较高级。
我强忍着把他的电脑拆了一探究竟的欲望,然后我打开了我的电脑。
在桌面闪出来的那一刻,我才记起来某件事。
我迅速伸手去关萤幕,但是已经晚了,安远一把扑了上来,按住我的手,抱住我。
我闭上眼,往他怀里钻。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眼熟。」他在我头顶上说。
废话,那就是你。
虽然知道他早就晓得我找莫百灵要他照片的事,但是真正被抓住还是很不好意思。
「这个人长得真丑。」
我站起身,瞪他一眼,完全是在挑衅我的审美观。
我看看桌面上的那个人的照片,再看看抱着我的那个人……
好吧,还是真人好看。
「把这个换掉吧。」他说,「照新的照片做桌面。」
我眨眨眼,他问我:「有数码照相机吗?」
我把照相机拿给他,他调到自动拍照,对好方向,一把搂过我,对着镜头,说:「茄子。」我看着镜头下意识地笑了一下,然后闪光灯一闪。
眼睛好花。
「数据线呢?」安远又问我,我把数据线也给他。
他把照片传到电脑里,设成桌面。
我愣愣地看着他的一系列动作,也愣愣地看着桌面上靠在一起的两个人都微笑着。
我猛地抓住他,说:「再笑笑。」
他无表情地摇摇头,说:「刚才笑了。」
「再笑笑啊,我都没有看到!」
他指着电脑:「你没看到吗?」
我像失意体前屈状捶地,好奸诈,不算数!
我郁闷地趴在键盘上,看着桌面。他从背后抱住我,开始亲吻我的耳朵。
我扭过头闪躲,然后听见了他沉沉的笑声。我直视他的脸,他扬起嘴角的样子让我的心抽动了一下。真不公平,怎么会这么好看。
我感到有点不真实,这个出色的人怎么会看上我。忍不住主动地去亲吻他,然后来证实这个人是真实的。
事实证明,接吻是件很危险的动作,因为太容易擦枪走火了。
被抚摸着全身,虽然不是第一次了,但还是不好意思。可是胸口被啃噬的感觉,强烈得无法抗拒,只能咬住嘴唇忍着呻吟。
他用手抚摸我的嘴唇,然后探了进去。舌头被手指搅动的情色感,让我闭上眼睛。但是身体的灵敏度却随着视觉的消失升高了。
含着他的手指,身后的地方被开拓,身体里的酥麻让人很难耐。
当他进来的时候,我不停地喘息,还是有些疼,但是同时很满足。
那个地方火辣辣的,承受着他的动作,我又哭了出来。他俯身吻去我的眼泪,我搂住他的脖子,他进入我更深。
后来我完全忘记要控制自己,只是不停地呻吟喘息,甚至配合着他动着腰。
在高潮来临的一剎那,我想,我对他的感情,大概已经超越了喜欢。
星期一上班的时候确实比较麻烦。
安远的车停在旁边高级社区的车库里,他先要绕去拿车,然后才能去公司。
没办法,谁叫他的车太招摇,不适合停在我家小破楼的底下。
他比我起得早,我在刷牙的时候,把头探出浴室,看见他拿着一盒牛奶在喝。
我笑了出来,然后把牙膏泡沫呛到了喉咙里。我咳得天昏地暗,他跑过来不停地摸我的背。当然,他还是很道貌岸然,但我怀疑他是借机吃我豆腐。
虽然他有他的车,但是我不能坐,我依然要挤我的公共汽车。等我到了公司,发现他在电梯外等我。……他在某些方面真是有点呆,既然这样,比我晚点出门不就不用等了啊。
「总经理早!」我笑着跟他打招呼。
他点点头。
然后?然后新的一天开始了。部长继续将我千锤百炼,但基本上准备工作已经做好,庆功宴的日期就在这个星期五的晚上。
我上午的时候直接跑酒店,确定一些事情。中午就在人家酒店餐厅吃了饭,很爽,四星级的自助餐,不要我钱。
安远打了个电话过来,问怎么没看见我在食堂,我说了原因,然后想了想,说:「以后你也不用去公司食堂了,反正我们都在一起了。」
好吧,说这样的话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他问:「为什么?」
因为我怕你吃不惯食堂的菜啊。
他好像自己想到了,说:「你不要想太多,在我去食堂吃饭之前,都是百灵帮我订速食,还没食堂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