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乌托邦(24)
作者:你爸爸
时间:2020-04-07 10:25:01
标签:年上 都市
第17章 我吃撑了
根据没有我并没有去考究过的生日蛋糕的起源来说,人类在出生的当天灵魂最为脆弱容易被恶魔入侵,需要得到亲朋好友的祝福用以来加强自己灵魂的能力,用以抵抗恶魔,人类需要祝福来抵抗灵魂的脆弱。
我也不太确定当天生日的秋水是否因为灵魂脆弱,而单个人的祝福而显得力度不够而遭受了恶魔的入侵,他在我说完话时候垂着自己的眼睛,微抬着头十分乖顺地张开了自己嘴巴。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一个生日蛋糕所带来的关于祝福的感动是真实的感动,而人类也有可能在感动之下让自己的灵魂变得脆弱。
我捏着秋水的后颈,亲了亲他的嘴唇,在换气的时间后又啄了啄他的鼻子,亲了亲他的脑袋,他的眼睫毛垂着遮住了自己小半个眼睛,乖顺的不想所有我所预想中的他。
我侧头在他脸颊上亲了亲,瞟了眼墙上的钟,上面的时间已经转过了午夜十二点,又变成了崭新的一天,我压下声音笑:“十二点过了。”
秋水一双温热的手虚虚地抵在我的身上,他闻言十分缓慢又小声地从鼻腔里应出了一声。
我轻轻地亲了亲秋水耳边的肌肤,继续笑道:“秋水你十八岁了。”
他贴着我,声音变得十分细小,像是不远处蹲着那里看我的那只小猫一般微弱的声音:“嗯。”
两相比较之下我觉得自己挺像个衣冠禽兽,他全身上下还只穿着一条深色的平角内裤,笔直的双腿紧紧地贴着我站着。
我感到有一点毫无意义的苦恼,而后十分迅速地被我作为男人的本能给压了下去,我脑袋微微往后挪了挪,指示着秋水的脸,喊他:“秋水,抬起眼睛。”
他的眼睛缓慢地抬了起来,漆黑的瞳孔跟我的视线对视上,他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看。
我笑眯眯地问他:“你觉得可以吗?”
秋水有些迟钝地问出了一声:“什么?”
我笑:“你知道的。”
秋水很久都没有说话,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竟然出声吐槽起我了:“你觉得自己啰嗦么?”
“……”我没忍住挑眉,“我觉得还好。”
**
简单了冲了个澡后我让秋水回卧室去睡觉了,晚上的时候我梦见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猫倒在我脚下,睁着一双十分无辜的眼睛地蹭着我的脚。
我的内心十分清楚猫这种生物,它只是想要求食而已,它所有对待人类的撒娇都不是为了讨好人类,它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凭借自己喜好而已,或者偶尔是为了让你给他开一个罐头。
我十分清楚猫这种生物,但是我还是把它从地上抱了起来,还决定给他买个猫窝,买些猫玩具,猫粮猫罐头,并且好好的养它一段时间。
梦中那只猫咬着我的裤腿,力气十分大,让我有些行动不能,我艰难地想要挪动,随后我在深夜惊醒过来,秋水养的那只小猫此刻正睡在我被子上面,让我无法翻身。我长出了口气从床上坐起来,伸手把猫挪了个方向,还在想这只小猫竟然会开房门这项这么高难度的动作,就见门口客厅隐隐约约的光亮,我掀开空调被打开房门往外走出去。
客厅的灯是关着的,厕所的灯开着,我走到厕所门口听见里面隐隐传来呕吐的声音,我蹙了蹙眉头伸手叩了叩厕所门:“秋水?”
秋水在里面哑着嗓子“嗯”出了一声。
“生病了?”我站在门口。
秋水在几秒后打开厕所的门,他微微红着眼睛,嘴巴像是刚刚擦洗过有些泛红,他一双水汪汪的眼睛认真地盯着我:“不是,我吃撑了。”
我蹙了蹙眉头:“你晚上吃什么了?”
秋水微微躬下的身子缓慢地直了起来,我听见他说:“蛋糕。”
我愣了下:“吃完了?”
秋水说:“还剩下一点。”
“……”我有些无奈,“难受吗,要去趟医院么?”我突然想起来这人好像不是第一次吃东西吃撑到吐了,我盯着他看了会儿,有些费解,“你有必要把自己吃到吐么,下次又不是不能吃。”
秋水伸手擦了下自己的脸,慢腾腾地应了声:“嗯。”隔了会儿又说,“刚刚吐掉了,不用去医院了。”
我提醒他说这样对身体不好,他眨了眨眼睛,伸手抓住我的手腕:“嗯。”他说完又道,“我去睡觉了,晚安。”
我点了下头:“晚安。”
第18章 你当然不是
我现在的生活习惯极其简单,或者用一种比较糟糕的描述方法来说那么就是——我每一天几乎都在度过我的前一天,我在日复一日地过着重复的日子。
这种描述方法很糟糕,我不知道人得多不满意自己的生活才会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责备自己活得如同一具行尸走肉。我作为一个自我认定为积极生活的乐天派并不赞同用这种消极的观点来描述我自己的人生。
我说过我现在对于生活的态度十分好。
我每天通常七点钟会被自己的生物钟从睡梦中唤醒,起床后会给自己冲一杯咖啡。我早上有喝咖啡的习惯,家里有个图方便购买的咖啡胶囊机,使用几次后的经验告诉我咖啡胶囊于我而言口感实在不好,所以这个机器几乎是闲置在了家里,平时冲咖啡用的都是另外购入的一台半自动意式咖啡机。
我会在洗漱完之后喝掉煮好的温度适宜的黑咖啡,随后返回自己房间给自己换上跑步所穿的衣服。
我觉得到现在为止我完全可以自我夸奖一句,虽然自我夸奖这回事听起来偶尔让人心生反感且通常跟自恋这回事挂钩,我生活的十分自律。我给自己在这小区买了一间110平的两室两厅,并且装修好之后就开始十分规律的晨跑,到现在已经有五六年的时间,只要我精神跟身体状况都健康,且在家的时候都会起来跑步,这么些年几乎从来没有间断过。
我读书的时候从来都不热爱运动,高中时候是纯粹的懒,体育课老师让跑圈都会拉着人偷偷溜走,大学时候因为经济原因我算不上太有时间去热爱上这项运动,刚工作那会儿也每天泡在实验室里太阳都看不见两眼,后来还是老板换成宁戚后发现宁戚时不时会飞别的城市去参加全马或是半马我才想着自己或许也可以去跑跑马拉松,当然马拉松不是那么好跑的,在跑之前我给自己拟了个每天跑步计划,时间长了竟然觉得还不错。
我是在自己慢跑了两个月的时间后,碰见宁戚在办公室说他周末跑半马我搭嘴说了声让他带我一起去,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跑马拉松,全程二十一点多公里的长度,我跑下来差点歇菜,跑完整个脑袋一片空白,觉得自己的灵魂像是飘出身体漂浮在半空中,而身体又像是踩着棉花似柔软的云,全世界都变得带上了些虚假。
当时同样跑完的宁戚看见我的状态后笑呵呵地拍我肩膀:“第一次跑啊?”他跑了很多年,这么点对于他而言完全不算什么,他还能神采奕奕地跟周围所有他认识的人开心的聊天。
我当时喘得跟牛似对他点了点头:“是啊。”
宁戚笑了下,没说话,那之后我跟宁戚跑过很多次大的小的马拉松,才渐渐跟他熟悉起来的。
跟着宁戚干活后我的工作以及经济状况才慢慢地开始变好。
买了房之后觉得自己开始变得前所未有地热爱运动以及热爱生活。
所以到搬过来很多年了,一直都没间断过这项运动。
**
我现在住的这个小区,走路不过五分钟的距离就又一个公园,公园正门的路口摆放着一颗十分招摇的石头,上面行云流水地写着“国家湿地公园”这几个字,因为公园加上了这这个称呼后附近的小区房价都涨了不少。不过公园也不枉“国家湿地公园”这个称呼,里面栽种了不少的植物,还有一条人造湖,空气算是不错,早上去那晨跑或是遛狗的人都有不少。
我早上一般会在七点半左右走出自己家门,从小区的侧门出慢步上一条去往公园的小路。八月份夏天早上天亮的很早,早上五点钟外面的天就已经蒙蒙亮了,太阳出来的很早,七点半的时候外面温度已经挺高,我通常是慢走到公园一条很小的岔路口才开始缓慢地跑起来,公园树栽种的很密集,夏季时候树边长着的杂草都显得十分茂盛,能够勉强挡一些夏天的阳光,跑步的时候会有阳光从叶子的缝隙间打下来,光影交错的感觉会让我的内心异常平静,而我的四周只能感觉到空气拂过耳朵的触感,还有自己胸腔内心跳逐渐加速的感觉。
这样的早上对我来说就已经足够能称上一个很好的早晨。
我在早上一般会跑五、六公里左右,耗时约需要二十分钟左右,我的大脑会在我脚下速度慢下来后进入一个十分短暂的空白期,再回过神来之后又只会觉得得自己的大脑在发热,脸颊在发热,额头上汗珠滚下来的轨迹都让我觉得异常清晰。
我十分满足我于我自己每次跑完步之后的状态,每次在感受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腔内“咚咚咚”快速跳动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心胸开阔,这个世界上将不会再有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
我觉得我现在心态保持的这么良好,长期规律性的慢跑或许功不可没。
我会在跑完步后的八点左右回到自己家,简单的冲个澡之后会坐在客厅沙发上或者窗边的椅子上休息一段时间,看邮件刷新闻休息大概十分钟去厨房给自己简单的弄些早餐。我对于一日三餐吃什么算不上多热衷,之前有段时间还请过会帮忙做饭的家政,后来也还是因为时间关系算不上多方便,索性最后自己在家里做饭了,几年时间厨艺大涨这话不敢说,对付自己却是完全够了。吃完早饭后我会回房间换自己上班需要穿的衣服,周一到周四需要穿正装,周五随意。午饭向来在公司食堂解决,我们公司食堂的伙食是我们工作那栋大楼人尽皆知的好,很多刚毕业大学生都我们看着在食堂吃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