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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仙不长命[洪荒](11)

作者:雾十 时间:2019-11-15 11:28:17 标签:重生 甜文 仙侠修真 洪荒

  ——吃货在关键时刻也是能变成战斗种族的。
  红云在主峰下修了一座精致的玉石屋供自己居住,不周山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天材地宝和灵石晶矿,不要说拿一整块的玉石直接雕出一座房子了,雕航母都不成问题。
  红云的房子带有很浓烈的后现代气息,天知道他一开始只是想试着雕个房车,好方便随时挪动玉石屋。看着奇形怪状的最终成品,红云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承认房子除了“好挪动”的特点以外和房车是没沾上一毛钱关系的。
  外表只有六岁,但内心的审美却在千万年前老古董三清表示……红云大哥的审美还真是与众不同呢。
  老子深谙“无为”的精髓,对红云的房子不置可否,明智的没在嘴上发表任何意见。
  元始则委婉的表示:“下次你再想建什么洞府的时候我可以代劳,能帮你省不少事。”
  通天相比起两个哥哥就要不客气的多,直接指着红云的房子捧着肚子笑了个上气不接下气,还捶地滚了几圈,简直不能更夸张。
  黑着一张脸的红云在心里想着,那些在洪荒流小说里写“随随便便一个现代人穿越到洪荒,再随随便便结合一下现代的建筑常识,就能随随便便建造出一个酷炫的宫殿”的作者你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那一年,红云学会了一个真理,不是所有未来先进理念在古代都能受到欢迎和热捧的。
  毕竟时代有局限性,理念不同,观点不同,被接受程度也就不同。而这个时代的洪荒,流行的还是随便挖个洞就住的朴素派(甚至不刨坑也是能住的),要在很多年后才能流行起来宫殿庙宇、檐牙高啄的款式。至于红云这种深受现代知识影响的未来审美……也就只有他自己能欣赏了。
  在炼化青莲的四十九年里,红云终于过上了顿顿有肉的美好生活。
  老三通天哪怕是忘了轮到他炼化青莲,也绝逼是忘不了准时定点的给红云投喂,一边投喂一边和红云兄弟俩隔着阵法执手相看泪眼。盘古布下的阵法十分邪门,阵法外的人哪怕通过第三方的媒介也是碰不到红云的,就好比通天这头拿着串在树枝上烤好的鸡翅膀递给红云也是会被阵法阻挡在外的,必须是抛进去,又或者是绑在动物身上送进去。
  通天的努力投喂极大的丰富了红云的餐桌,他甚至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几条肥美的鲈鱼和大闸蟹送给红云。
  “大哥你好可怜啊,你想吃什么一定要跟我说,别客气。”通天如是说。
  “都说不是你大哥了。”红云再一次反驳,然后他突然有了一种他其实是动物园里的稀有动物,随时等待着游客投喂的感觉。
  除了和通天每天一起当一对快乐的吃货以外,红云还跟着三清里炼器技能点最高的元始学了一点炼器的本事。
  红云此前一直不太会炼器,上辈子是因为有镇元子这个好基友,这辈子则是有盘古。作为一个习惯了全部使用先天至宝的壕,盘古又怎么可能会给自己儿子那种在他看来很掉价的后天炼化的宝物呢?
  总之就是兄弟四人相处的很是和谐,除了红云依旧不肯松口和三清有个实质的兄弟名分以外,他们过的已经不是兄弟,胜似兄弟了。
  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早上,净世青莲终于被彻底炼化。莲花化为了三宝玉如意,归元始所有;莲藕化为了混元拂尘,归老子所有;莲叶则化为了青萍剑,为通天所有。三清也没忘投桃报李,用根茎炼化了一把遮天蔽日伞赠与红云。
  那是一柄通体如玉的罗伞,半臂高,盖三尺,柄身伞骨均为乌黑,有节;伞面绯红,上绣金色祥云纹;顺着三十六根伞骨从伞盖边缘垂下三十六缕明黄缫丝,丝上系九曲、辟火、辟水、辟尘、定风等灵石宝珠;罗伞周身常有五色云气氤氲,昭昭其华,历久弥新,可谓气势恢宏。撑开后天昏地暗,日月无光;转动时乾坤晃晃,装载万物;使用时诸邪避退,万法不沾。
  送伞的信使还是兔子。
  ——不周山的玉兔离绝种已经不远了,因为送给红云的信使从来都是有去无回。
  按照一向爱走高大上路线的元始的本来意思其实是想用仙鹤、青鸟等禽类来当信使的,奈何红云除了鸡鸭鹅这种传统美食以外不怎么爱吃别的鸟类,只能遗憾放弃。
  有宝物现世,那必然是要有大动静的,特别是可以算是先天至宝的净世青莲所化的这种,很快就会引来洪荒上无数好事者哄抢。三清法力低微,未免被杀人夺宝,由喜事变丧事,只得先暂时战术性的撤离不周山。通天被元始揪着领子逃跑的时候,还不忘和红云饱含热泪的挥手告别:“大哥,我还会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我等你啊QAQ你可别骗我。”红云表示,被投喂就投喂吧,总比什么都没得吃强。
  可惜通天等三兄弟短期内大概是没办法来应约了,徒留红云在原地把玩着手上的遮天蔽日伞,在不周山主峰这一亩三分地自娱自乐的享受着一会儿天黑一会儿天亮的无聊游戏。
  三清倒不是拿了宝物就把当初的约定都忘在脑后的拔“X”无情之人,只是他们得到了净世青莲所化的先天灵宝的事情最终还是没能瞒住,东窗事发使得他们再一次成为了洪荒大陆上有名的流窜犯,陷入了被全体生灵追杀围剿的困局,疲于奔命,要想各种办法潜藏躲匿。虽然有了本命法宝傍身自保是没问题了,但也就是自保而已。
  期间元始倒是冒死回来解释了一下他们为什么不能再来看红云。
  红云点点头:“这些我都懂,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回来,那些人就在不周山外守山待你们仨呢。”
  穿着金丝玉缕霓裳衣,头戴玉清莲花冠的小孩一脸郑重其事的对红云说:“因为我认了你这个大哥,那你便一生一世都是我的大哥,即便你不承认,在我心里也当你是大哥的。外面只知青莲化了三件宝物,我们不想给你招惹什么麻烦,只好暂时不见。我不想你误会我,也不想你在山下苦等。我对你保证,有朝一日我一定会修炼成旁人不敢招惹的存在,然后回来破阵救你出去。”
  红云被元始的一腔热血给说的直愣在原地,炼化青莲的那些年红云与元始其实很少有什么沟通交流,他一直以为跟他最玩得来的是通天。元始和老子都是沉默寡言之辈,清冷又孤傲,反正是断然不可能说出这种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承诺的人。
  但偏偏是元始回来了,是元始对他说了这一席话。
  就好像、像是盘古爹又回来了一般,他对他说,我认下你这个儿子,你便就是我的儿子,我会竭尽所能,护你一世周全。
  元始走后,红云心中升起了一股说不上来的微妙感觉,他不知道那是什么,索性也就没急着上山,席地坐在山下玉石屋的台阶上,单手托腮,双眼放空的不知道在想什么。元始来时是晚上,等红云从天马行空的思考里清醒时,天已经蒙蒙亮了。他怔怔的看着旭日东升,冲破层层雾霾,投下万丈光芒。
  “口桀——”一群康多兀鹫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盘旋在红云的头顶上空,褐色的瞳孔锐利而充满杀气的看向红云,红云对三清说出阵法的秘密终还是惹来了麻烦。
  “我们没对旁人说过此事!”事后当通天再来看红云,红云对他讲起这个这段往事时,通天一脸郑重的对红云道,“你信我。”
  红云笑了:“我自然是信你们的,当日我与你们说的时候又没有刻意瞒着谁,不周山到处都是开启了灵智的仙兽灵宠,消息不外泄才显得比较奇怪。而且那些康多兀鹫并不是寻常开启了灵智的鹰鹫,他们其实都是已经能化形有人仙修为的仙者,一哄而上时能以群体之力越级挑战地仙甚至是金仙……”
  “那你……”通天虽然并没有见到当日的场景,却也在事后听到的时候足够揪心。
  “然后他们就被我恁死了。”红云轻松耸肩。
  “……死了?”通天的脸上在那一刻充满了“我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的深刻含义。
  “恩,很简单的就死了,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才意识到,我其实是很强的。”

  第12章 想当坏人的第十二天:修仙文的主角怎么能没有萌(蠢)宠=V=

  许仙本是不周山侧峰脚下的一条小黑蛇,父母兄弟都早早的因为寿命问题挂了,只有许仙因为偶然围观到两头最后结局是一死一伤的仙兽相争,渔翁得利吞食了一颗百年的仙鹤内丹,开启灵智,瞬间从动物移籍妖物,光荣的成为了一个三无(无背景、无法宝、无基友)蛇精,以法力不高但智(卑)多(鄙)近(无)妖(耻)闻名整个不周山。
  在许仙还不叫许仙的日子里,他有一群智硬的康多兀鹫当小弟;而在许仙被迫改名叫许仙的日子里,他是别人的小弟。
  这个【别人】自称红云老祖,出身盘古正统,家住不周山主峰不周洞。老祖平时不爱出门,但在自家门口就曾做下百年间让不周主峰仙兽灵宠绝迹这等丧心病狂的惊天血案,引得不周山脉群的生灵人人自危,提起老祖时都不敢直呼其名。
  据说老祖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说起他的名字便会被他感知到具体方位,进而吞拆入腹,尸骨无存。可谓是不周山版的you-know-who,黑道大佬,魔道至尊。
  一直是许仙十分敬畏崇拜而又恨不能取而代之的偶像男神。
  四十九年前,许仙从小弟甲乙丙丁……等鹰口中得知了这位看上去技术风骚,威武霸气的you-know-who其实远没有大家传的那么厉害,他也不过是一个被封印在不周主峰而不得出的可怜虫而已。
  那一刻,许仙心中名为“高山仰止”的版块彻底碎成了渣渣,等他缝缝补补终于把因为男神走下神坛走的太快来不及适应而破碎的小心脏重新黏好之后,他就叫来了全部的康多兀鹫小弟,召开紧急临时作战会议,会议主题为——如何多快好省的拿下隔壁山头,扩大领地,制霸不周!(别称“你毁了我的男神我就毁了你的一生哈哈这是何等的天凉王破”报社大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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