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冽、淡幽的莲香闻过一次就难以忘记。
那股特殊的异香,如冰似雪,被莲香中和,是不伤人、攻击性较弱的冷冽,而且有着十分明显的镇静安神效果,时诺还记得那天晚上自己睡得很舒服。
白狼的信息素更特殊一点,像是冰莲绽放之时,有晶莹露水滴落、摔碎在花瓣上,水珠溅起,散发出一缕缕带着清爽水汽的冷冽淡香。
无论Omega还是Alpha,这样可以通过气味在脑海中幻化出动态画面的信息素,无疑是稀少的。
时诺上一个见过的动态化信息素,是一个顶级男性Omega,信息素味不出奇,是桂花香,但闻到的人绝大部分都能幻想出一树桂花在月光下飘落的浪漫情景。
那个Omega信息素值很高,不但有完美的外表,信息素安抚能力也极为优秀,是无数人追捧赞美的偶像,或倾倒于对方美貌,或折服于对方游刃有余的能力。
时诺曾经见过一次,也闻见过对方释放的信息素,是为了尽快安抚一个失控的Alpha,信息素大范围释放,让他也沾到一些气息。
善意、亲切的信息素包裹着他,仿佛置身于浪漫的月夜,让人情不自禁放松。
回忆被一阵风吹散。
白狼离开了,踪迹变得模糊起来,时诺不是顶级Omega,无法感受到较远距离的信息素。
他从卧室抱着脏衣服和脏鞋出来,在门口拍打掉上面沾的土和草屑。
裤子上的湿土拍不干净,他脸颊发热,垂着眉眼接了半盆水,端出来蹲在门外清洗,直到干净后,才回来把衣服塞进清洗机。
脏兮兮的鞋泡在水里,时诺拿了机器清理地毯上的土,是之前被白狼放下去时,从他身上掉落的,弄干净才坐在门口刷鞋。
来到这里之后,他做了很多自己从没做过的事。
在今天之前,他干活时很少走神,这会儿却总是想起白狼。
时诺有点恍惚,他没接触过埃尔维斯家族的人,也没见过修·埃尔维斯,只知道对方兽形是狼。
他和修·埃尔维斯之间过于陌生,突然被对方标记,让他有点无措。
然而临时标记带来的影响是难以忽略的。
即使白狼不在,周围浓郁的Alpha信息素让他从生理感到安心。
洗过澡,身体爽利许多,柔软干净的衣服不再让他产生窘迫感。
·
两天过去,白狼没有出现。
小腿上的伤口愈合,留下淡粉的疤痕,再过一段时间,疤痕就慢慢消失了。
外面的路不平,都是些坑坑洼洼,幸好被野兽追赶的时候没有崴到脚,不然更麻烦。
身体里的Alpha信息素还没有代谢完,时诺总是能闻到那股冷冽莲香。
无法恢复人形的Alpha在很多人眼中是退化的废物,身体各种机能会随着时间不断退化,连理智都会失去,变成真正的野兽,也就体能方面比普通野兽要好一点。
但白狼的信息素值强悍浓郁,和退化的Alpha完全不同,甚至仅仅用临时标记,就引起了Omega生理发情,这在外面文明社会的Alpha中,也不是轻易能做到的。
这么霸道的信息素,无疑是顶级Alpha.
自然界弱肉强食,时诺懂这个道理,他身上的Alpha信息素,足以驱赶很多野兽的靠近。
遗落在外面的工具他没有忘记,看一眼光脑显示,确定附近没有别的野兽之后,他才出门往之前的方向走。
至于白狼在哪里,他感受不到,即使过去两天,这片原野到处都是修·埃尔维斯的信息素味道,对方的地盘意识过于强烈。
这给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没有任何野兽可以抵抗这种威慑十足的兽人气息。
到“西瓜藤”附近的时候,时诺停下脚步,就看见数个被拍碎的“西瓜”,红红绿绿黏黏糊糊散落一地。
鲜红舌头成了一堆红色烂肉,流出猩红的水,散发出腐烂的腥甜味。
粗壮的藤蔓也被连根拔起,应该是晒了两天,叶子和茎都变黄了。
没看见那种像狗又像老鼠的野兽,应该跑远了。
这种植物散发出味道作为诱饵,和动物共同捕猎的现象,他并不陌生,是一种共生关系,不少纪录片中都记录过类似的情况,只是自己从没亲眼见过。
找到小桶、刀和木板,时诺说不上自己是什么心情,和平时一样,沉默回了房子。
第8章
蔓蔓野草摇曳,入目是一片绿色海洋。
时诺坐在门口小凳子上,捧着一杯温水边喝边出神发呆,风吹动他发稍和衣摆。
门前晒着他的野菜,昨天挖的。
前天捡回工具后,他就在房子周围五百米内挖了许多野菜。
这里别的不多,就是各种野草野菜多,挖一遍后,过上十天半月左右,又有嫩苗陆陆续续长出来,一茬接一茬。
其实就算不离开房子附近,也不会饿死,只是附近的野菜种类少,就那两三样,太过单调,不然他也不会一直往远处探寻。
Alpha的信息素依旧盘桓在周围,气息最浓郁的地方,是时诺身体。
被从腺体注入了大量的信息素液,连代谢都需要更长时间。
一般的临时标记一周就可以彻底消散,但修·埃尔维斯,也就是那只白狼,信息素太霸道太浓郁,时诺估计,大概两周才能代谢掉。
晚上睡觉的时候,闻见自己身上的冰冷淡香,都觉得像是有Alpha跟他同处一室。
连被子都沾上久经不散的Alpha气息。
虽然不习惯,但被临时标记后,白狼信息素的存在,让他从心底里放松、安心,睡觉也睡沉了,不再浅眠或半夜惊醒。
水杯空了,时诺回过神,风从外面吹进来,将他额前头发拂动。
上次剪过的头发还没长长,依旧是丑丑的发型,然而那张脸实在是漂亮,丑陋的发型只会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笨拙的可爱。
时诺看向天幕,太阳耀眼,他眯起眼睛,原来到中午了。
天幕湛蓝,白云朵朵,是个好天气,今天似乎没有那么热。
他不了解这里的季节运转,对接下来的季节没有太多把握,幸好找到了土豆,再过几天就去那边挖一些,说不定小土豆已经长大了。
白狼的存在其实有很多好处,最起码,现在去西北边挖土豆,不用担心野兽袭击,光从白狼的信息素判断,就知道对方很有实力。
野兽向来有划地盘的行为。
他不知道白狼具体圈了多大的地盘,但知道只要在白狼的地盘内,不会有任何中大型食肉动物出现,而他身上的信息素味道,也可以警告那些小型野兽远离。
游离的神思被饥饿拉回来,时诺起身往厨房走。
野菜已经焯过水,放在沥水篮里,不再往池子滴水。
他将篮里的菜扣进盘子,倒了酱醋汁和盐,拌好放在一旁,又开火用小锅烧水,一旁的大盘里泡着切好的土豆块,今天依旧是煮土豆。
煮野菜、煮土豆、蒸土豆,来来回回就这几样,但时诺没得挑。
因此除了想念肉食的味道以外,面对单调的食物,他没有任何烦躁和低落。
饿肚子的感觉不好受,他从没想过用绝食结束自己孤独平庸的生命。
水温升高,锅底出现了小气泡,时诺切了一片薄薄的固体油,好给土豆增一点肉油的香。
他盯着锅里的水,想了好一会儿,直到锅里的水开了,把土豆块捞出来倒进去,才下定了决心,转身打开了冷储柜,从冷冻区取出一小块肉。
肉是冷冻的,他直接放进土豆锅里,盖上锅盖,带着一丝解馋的期盼等待。
肉之前剩下了两块,来来回回解冻再冻回去不好,他就把两块肉都切了,切成方形小肉块,一共十六块,现在只剩十一块了。
小肉块的大小,约莫是食指和拇指指尖相抵圈出来的圆圈大小。
他想吃肉了,会拿出一小块,切成肉条炒一炒,还能多吃两口,像这样直接煮一块,还是头一次。
实在想吃大口的肉了。
他十三四岁发育期的时候,胃口很好,家里雇佣的厨师有一个尤为擅长炖肉煎肉,那时候他最喜欢大块的炖肉和鲜嫩的煎肉排,只是父母不喜欢他那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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