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逢君一愣:“还是不论男女吗?”
“对,beta女性有子宫,至于beta男性,毕竟有痕迹器官,研究上说是alpha在标记过程中可能会分泌特殊激素,使退化的痕迹器官再发育成型,”林在水轻咳一声:“就因为这样,或许我们人类要分成六种性别了。”
许逢君瞪大眼:“殿下,我以后要戴套了,绝对不能出现这种情况!”
林在水:“……”
“其实我一点不想要孩子,万一殿下喜欢那个小的,然后把我的爱分走了,我会气死的。”
说实话,林在水本来想拿这东西哄他,没想到许逢君很快就好了不说,还接受得这么快,天马行空地想到孩子上去了。
林在水叹了口气:“所以,你还觉得自己是怪物吗?”
“不,殿下都这样说了,我是新时代人类,开心还来不及。”
林在水点点头:“那就回星舰,上面应该有我给你备的抑制剂。”
“不要,”许逢君搂住他,张嘴咬在他后颈:“殿下刚才让我咬,我不能亏了。”
“嗯——”
林在水一抖,咬牙攥紧他的手:“知知!”
许逢君坏心眼地又咬了一口,眨眨眼,含含糊糊地问:“肿么噜,殿下?”
林在水被他摸得弯下腰,喘息一声:“别闹了,和我回去准备结婚……”
许逢君一愣,收回牙,赶紧把林在水扶起来,搂紧怀里:“殿下???”
“联邦制度已经改变了,谢慕远被我杀了,还有官司的事情,随着谢慕远和贵族世家倒台,就彻底打赢了,牧夫座这边,战争还差个收尾吧?”
“是!这种小事,根本不需要我啦!”
许逢君疯狂点头,高兴得摇头晃脑,林在水都怕他把不存在的尾巴给摇出来:“这不是你说的,一切尘埃落定吗?”
许逢君很重很重地嗯了一声。
林在水勾起嘴角:“那就好,现在刚刚好,多亏我一直把东西带着。”
他从怀里拿出了一枚小巧的按钮,在许逢君震惊的目光下,半跪了下来,轻轻按下按钮。
水晶一般的按钮发出清脆的咔嚓声,像莲花一般绽放开,而它的中央,那个由精巧的链锁围成的方寸间,逐渐浮起一枚戒指。
林在水仰起头,微微一笑:“知知,你愿意嫁给我吗?”
牧夫座的这颗星球空气质量并不好,空气中浮动着大量的颗粒物,再加上恒星刚刚要坠落,或许有人看到的话,会觉得这不是一个浪漫的时间地点。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就像林在水说的,一切都刚刚好。
那艘悬停在远处的星舰,随着按钮被按下,飞速赶来。
光在上方逐渐降落,在粒子中经过散射,形成了光束,而它的周围,是林在水精心录制的投影片段。他和许逢君聚少离多,但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抓住了最幸福的瞬间。
看着眼前的影像,几年的时间仿佛在飞速流逝,可他们都知道,自己即将携手踏向一个更美好圆满的未来。
许逢君擦了擦眼泪,将手递到林在水面前,哽咽道:“我当然愿意!”
林在水缓缓替他戴上戒指,许逢君欣赏了一会儿,发现上面刻了一个缩写——“zz”。
“这是?”
林在水拿出自己的,上面有一个“zs”。
“我把你的名字找回来了,克隆实验曝光后,法院决定恢复你边知醉的身份,至于逝去的那位克隆体,我们找到了他过去的日记,上面有他给每一位克隆体起的名字,包括他自己。”
林在水神色温柔,将两枚戒指碰在一起。
晶亮的戒环划过一道星光,下方浮现起浅浅的一行字来。
那是一句诗:“醉卧不知天在水。”
林在水摩挲了一下戒指:“这是你当年给自己起名字的寓意吗,边知醉?”
边知醉愣了一下,才意识到这是在叫自己,低下头:“对,我以为自己藏的很好,殿下猜不到的。”
“诗都是我教你背的,我还能猜不到吗?”林在水揉了揉他的脑袋,握紧他的手,两枚戒指扣在了一起。
他一边拉着边知醉走向星舰,一边回眸笑道:“林在水边,醉卧知醉。知知啊,你知道吗?从小到大,无论记忆是否存在,我们是初见还是重逢,我每一次,都想让你一直在我身边。”
(全文完)
后记
第一次接触abo这个题材时,我承认我看的都是带点颜色的(笑),看久了我就偶尔反思一下,可能思维太活跃的人,看凰(误)脑子也闲不下来。
我在想,信息素,易感期,腺体,还有繁育能力,这些东西的原型到底是什么呢?
或许这些想法只是一个混乱的思绪,我不知道自己的目的,但想找一个起源。
直到有一天,上生物课的时候,生物老师讲到昆虫,说人类可以通过模拟信息素的方式,吸引雄虫,从而达到杀灭虫子的目的。
我当时,说不上来那种感觉,她接下来讲的一切我都听不进去了,我陷入了一种欣喜若狂的状态——虫族具有信息素,有固定的繁殖季,繁育能力强悍,可以迅速适应环境……
天呐,这简直就是我要找的东西,这不就是AO的原型吗?
我不知道最开始建设ABO世界观的那个人是怎么想的,后世的人们似乎也在延续ta的世界观,一个稳定且成型的世界。或许没人深想过这些,或许有人想过没有写过,或许有人写过但是我没有接触过,但是我觉得我在这一刻跨越时间,和那个创立这一切的时候产生了共鸣。
那时我就在想,我要写一个关于ABO起源的故事,人类是如何一步一步进化到这个地步的。
于是,这本书的世界观在此刻初现雏形。
后来因为学业,我忙得要死,辗转到大学的某一天,我才想起了这个世界观。
我这人就这样,想法很多,多到能把脑子撑爆炸,基本缓解方式就是写文还有和闺蜜叭叭思路,但是它们闪得太快,我还喜欢拿脑子记,所以忘得也快,能写下来全靠缘分。
我想起这些的一刻,我就明白,我应该是和这个世界有缘的。
于是,我彻底完善了这个世界观,一个虫族肆虐,人类处于危机,存在内忧外患的时代。这里有生存的危机,种族的歧视,更有关于基因的论证,到底什么是优等,什么是劣等。
世界观基本确定到这里后,我就要想主角的问题了。
我想写两个对立又性格迥异的主角,在各自的领域强大而独立,一起在乱世里挣扎,最后,他们拥有共同的理想,为了让这个阶级固化的时代接纳他们的融合,从而一同为这个目标努力。
他们要开创一个时代,不止是ABO的时代,还是阶级消失、众生平等的时代。
说起来奇怪,我这人学医,明明应该最相信唯物主义,但我偏偏信奉前世今生之类的缘分,写文也是有玄学在身上的。
我应该是一种代入式写文。
其实在上本书的时候,我就感觉,我的一些角色,在我写文的时候,会短暂地“附身”在我身上,我的行为受他们支配,写出来的东西也是依照他们的自身选择。至于这本,就更玄妙了,我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入戏”。
大概是一种很神奇的感觉,他们的世界在我眼前铺开,我仿佛正在经历他们经历的,我忘了身边的一切,甚至我自己,都不再是我,只是他们而已。
越说越吓人,反正这需要我这个亲妈和他们有很高的契合度……
所以,我想人设的时候,我不会去命令他们去怎么样,而是从他们最开始的身世背景想起,想到他们经受了什么环境的影响,如何将自身的人格觉醒,最后才想到他们形成了什么样子的性格。
这是我认识他们熟悉他们的过程,也是他们接纳我的过程。
我是他们故事的见证者,我只是帮他们把那个世界发生的事情,转录成文字告诉你们了,只可惜表达能力有限,不能面面俱到。偶尔还要逼得知知和殿下蹦出来,敲打我的脑袋,说:“你这样写ooc啦!再这样我生气啦!”或是“他和我不应该这样,你再好好斟酌一下,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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