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他这么多年的日子都过习惯了,可一旦生活里缺少了刺激,就会觉得很难熬。
会熬不过这几千年。
但是李天霁不一样,他只活了二十几年,前面十几年都在动荡不安之中度过,极其渴望平静安定的小日子。
而余臣琰不可以。
他很贪心。
他什么都想要,他想要试探,想要被选择,而不是在平淡的日子里体会那些暖,他要的是爆炸一样的情感。
但他也知道,这样的情感不可能持续一辈子,他也不可能试探一辈子,这样对李天霁不公平。
余臣琰舀了一勺豆腐脑,甜味在舌尖炸开,却驱散不了几千年的苦。
他真的知道自己可能要收手了,收手之后假装自己还是小鱼,或者换一个名字,换一个身份.......
不,不可以,他最终还是要告诉李天霁自己的真实身份,不然,他们怎么过一辈子呢?
余臣琰摇了摇头,他不知道自己如果告诉李天霁自己的身份,李天霁还会不会坚定不移地选择他。
哪怕不说自己是余臣琰,只说自己是一个妖怪,一个长生不老,不会跟李天霁的时间步调一致的妖怪,他都无法确定李天霁是否会选择他。
余臣琰看着对面那碗红油泡着的豆腐脑,心里很不安,尤其是那碗豆腐脑,看着像是泡在血水里的脑花。
看吧,他们很多时候,从来都不会步调一致地选择一个东西。
永远存在一个舍弃和被舍弃。
余臣琰回过神来的时候,感觉自己有点荒谬,居然对着两碗豆腐脑思考人生,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他不是会纠结的人,从来不会后悔自己做下的任何事情,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管结果是什么,他都能吞得下去,抗的下去。
“霁哥,那我们还要待在这里吗?会不会不安全?”
余臣琰将头埋得很低,一勺一勺地将豆腐脑往嘴里喂,似乎并不是很关心他们到底危不危险,安不安全,似乎这句话只是为了应付一下。
李天霁没有那么细致入微的观察力,更何况对余臣琰没有抵抗力,很轻易地就以为是余臣琰担心或者害怕。
“没事的,我们起码得等到审核过后再走,加上这段时间你也看见了,在关系上多活动活动,人家怎么也得给咱们透口气,就算真有问题也会提早告诉我们。”
余臣琰点了点头,脑袋上多了一只温暖的手,李天霁的指尖擦过他的耳尖,带起了一阵细细麻麻的电,从耳尖蔓延到全身。
他的耳朵尤其敏感,这个时候已经悄悄红了个透彻,像一颗饱满的红石榴,看得李天霁只想一口咬下去。
“那晚上是要去应酬了吧,我昨天听见你和张秋岁在组局。”
张秋岁早就给李天霁说好了,今天晚上要去见见这次的主要审核,一个外国人,听说国语说的很好。
“嗯,有个饭局,等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李天霁见他爱吃,还想再给他拿一碗,余臣琰连忙阻止了一下,“好了,都三碗了......吃够了。”
“哈哈哈哈哈,别不好意思啊,你爱吃就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上次给你买的果冻,我不给你拿,你自己就不吃,还害羞呢?”
“没有......我就是自己想不起来要吃。”
余臣琰撇过脸去,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眯着眼闻着店家烤红薯的味道。
他有多少年没有在这样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待过了?
数不清了,他的身份特殊,往往一些正常人的行为对他来说都很难以实现,即使他可以使用幻术,但和现在这样毫无顾忌地坐在小早餐店外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霁哥,你说我们要是和洛瑜对上,会不会输得很惨?”
李天霁听到他的声音,转过头来,无所谓地笑了笑,“你放心吧,别愁了,就算是输,余臣琰那个家伙不是来了啊,输了也算他的。”
闻言,余臣琰笑了笑,小声说,“确实,我就不应该操心这些的,反正赔谁也不会赔你。”
“就是嘛!来,再吃一碗,难得见你吃好几碗东西。”
说着说着,李天霁就又给他弄来了一大碗豆腐脑,还给他加了一大勺糖,余臣琰无奈地再次拿起勺子,吃到最底层的时候才发现,李天霁吩咐老板给他在底层和中层都加了糖。
难怪这碗格外的甜。
第70章 小鱼生大气
晚上的饭局如约进行,只是出门之前,余臣琰难免又被李天霁气到了。
“不是,打扮那是女人的事情,我一个大男人,讲究那么多干什么呢?”
李天霁捏着领带,怎么看怎么不习惯,他虽说长得俊逸不凡,但是最讨厌打扮了,过去很多年前,也有人以为他的长相对他动手动脚,都被他打得不轻。
这样的外表也总是给他带来很多麻烦,久而久之就越来越不修边幅,非得把自己弄得跟个老大爷一样,就差没拿一把蒲扇了。
余臣琰也不理解这人为什么不爱美呢?谁不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再出门呢?
对于余臣琰来说,梳洗打扮几乎是日常生活中最不可或缺的事情,他可受不了自己蓬头垢面,更受不了自己的衣服不好看。
“那你也不能穿拖鞋去啊,你这样像什么样子呢?你平时这样我就不说了,但是这和平时又不是一样的场合。”
余臣琰拉了好几下都没把要跑的李天霁拉回来,顿时又火气上来了,将手里的外套往床上一摔。
“李天霁!”
李天霁顿时脚底一顿,浑身一凉,余臣琰这下明显是脾气上来了,和平时闹别扭的时候不一样,这个时候声音都提起来了,这一声喊的李天霁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但他还是很流里流气地应了一声,来保证自己的尊严和面子,“哎!怎么滴吧你就说,我反正就是不穿那些,每次都要弄,麻烦死了。”
余臣琰站在原地,看了看床上的衣服,以及门口的鞋子,再瞧瞧李天霁脚上的拖鞋,恨不得给他把拖鞋撕烂了去。
“你到底穿不穿?”
余臣琰深吸了一口气,指了指床上的衣服,像是在下达最后通牒。
李天霁今天就是想硬气一回,挺了挺胸膛,下巴一抬,倨傲得要命,“今儿,老子就偏不穿!”
这也不是他突发奇想,其实他有时候觉得有人帮自己操心,还挺好的,但是昨天晚上出去吃饭的时候,被以前的兄弟调笑了几句,他就有点不爽了。
怎么能说他怕老婆呢?
他是谁?他李天霁怎么可能怕老婆?!
这不说出去惹人笑话吗?
余臣琰深深地看着他,见他义正言辞,一本正经,像是真的执意不要穿,余臣琰也很奇怪,到底怎么了?
以往不都是任由他摆布吗?虽然嘴里念念叨叨,逼逼赖赖,但是还是会服从,会顺从他的意愿。
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就是不穿呢!
“你确定?你非要这样?”
“对!我今天!就非要穿拖鞋出门!我就非要和我的拖鞋,共同进退,同生共死!”
李天霁自己说着说着也觉得有点荒谬,但是气势不能输,他还是挺起胸膛,硬气的要死。
余臣琰沉默地盯着他,脑子在飞速运转,仔细思量一个双全法,却并不能想到什么方法去劝这个犟牛。
“非要跟我作对?”
“对!我想听你的,就听你的,不想听你的,我就不听你的。”
“好。”
余臣琰原地看了看床上的衣服,将自己收拾好,突然安静的氛围给了李天霁很大的压力。
其实他只是想试探着抗争一下,而不是看见自己抗争完之后,余臣琰有些无措又难受地在原地自己忙活。
但是话都已经放出去了,这个时候突然又心软的话,是不是就太没面子了?
余臣琰默默将床上的衣服叠了叠,其实他只是在想办法而已,一边叠一边想,想了好几个主意,又被自己给毙掉。
来硬的?可是李天霁吃软不吃硬。
来软的?可是李天霁铁了心要硬气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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