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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闻皆虚假

作者:牧汤饭咸 时间:2020-05-07 10:29:28 标签:穿越时空 古代幻想
市井传闻,贺家四郎和季状元郎在一起啦!
  接受采访的季状元郎一边写同人文一边表示:是假的。
  排雷:第一人称,后期可能会有一些狗血虐。
  希望写得开心,大家看得也开心~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古代幻想
  搜索关键字:主角:季亦白 ┃ 配角:贺今 ┃ 其它:是你!熟悉的沙雕文!
  一句话简介:你嗑的CP是假的


第一章
  我叫季亦白,是个读书人。
  平时不爱笑,内心有点骚。
  此生最大的秘密:是个穿越者。
  因为活着的时候是个文科生,所以逆向投胎之后并没有为推动工业技术的发展做出任何贡献。
  甚至还随手编了个神话故事促进了封建迷信。
  我忏悔。
  生平最擅长的是背书,却发现这他mua的是个架空朝代,只有李黑没有李白,连行政体系都跟之前的不一样。
  于是,重新寒窗苦读几年后,我才考上了状元郎。
  至于为什么别人寒窗苦读十年,我只要几年……
  因为祖上曾经阔过。
  少年时候我也曾奢侈地在书房里烧四个炭盆。
  两个烤火,一个烤串,剩下一个煨年糕。
  窗边一点都不冷,偶尔还有漂亮的丫鬟姐姐笑意盈盈地路过。
  就是我爹用烤串的签子抽我的时候有点疼。
  后来没钱了,就只能哆哆嗦嗦地寒窗苦读了,我的脸也是在那几年冻僵的。
  不过做一个冰山美男子并没有什么不好。
  考上状元郎之后,我其实也算得上是大齐王朝的佳婿了。
  有车有房,父母双亡。
  编制在身,前途无量。
  高岭之花,少女梦想。
  长相一流,基因优良。
  一看特别适合那种家大业大,宠爱女儿的世家大族。
  例如我的师父,丞相大人,就是这种世家。
  “非浊啊,你成天泡在工部也不是办法,我看这次办的赏花宴,你去看看,正好婉儿……”丞相他老人一边捋胡子一边给我介绍对象。
  赏花宴,顾名思义就是男男女女的交流盛会。
  你夸我一句面若桃花,我赞你一句高洁如菊,男女感情就在这种彩虹屁的氛围中升华。
  “先生,赏花宴前后,非浊要去监工避暑山庄的图纸。”说完,我倾身一鞠,以示歉意。
  当然是工作要紧,我们的顶头上司可是皇帝。
  于是丞相他老人家只能无奈地摆摆手:“唉,罢了,少年郎倒也不急这些儿女情长之事。”
  不是的,丞相,你听我解释!
  不是我不想抱大腿,只是您孙女实在太年轻。
  齐朝作为一个标准的封建制国家,早婚早孕,姑娘家基本十五六岁都出嫁了。
  如花似玉的萝莉年纪,我要是个变态,我就上了!
  可我穿越前当了二十几年的正直青年,穿越后少年时也不缺爱,实在变态不起来。
  “留下吃顿饭吧。”
  “是。”我又缓缓朝师父作了个揖。
  “先前我便说了,师徒之间不必多礼。”丞相大概是被我拜的有点头疼。
  说实话,我也拜的头晕,可是封建王朝,礼不可废。
  当年因为去衙门忘记跪县太爷,我被打了好多板子呢!
  现在想起来屁股还疼。
  要知道在现代我可是可以和皇帝握手的!
  唉,果然还是社会主义好。
  吃完饭后,我婉拒了丞相府安排的轿夫。
  “季侍郎真的不用我们送?”丞相府的管家十分客气。
  “无碍,我想一个人走走。”
  嗝。
  丞相家的饭菜太好吃,散步回家消消食。
  京城里东富西贵,南贫北贱。
  丞相的邻居必然也地位相当。
  “哟,季侍郎,刚从丞相家出来啊?”
  “王公子有礼了。”
  又是一鞠躬,我觉得再干几年,我的腹肌都可以练出来了。
  借着月色,我晃晃悠悠地朝状元府的方向走去。
  齐朝的人才鼓励与竞争制度堪称完善,新科状元府位于京城的中轴线靠左,即是城西区的最东面。
  上班交通极其便利,出门就是城东美食一条街,下班之后还可以去夜市逛。
  只是此等福利只有三年。
  状元府是个只供短租的地段,给每三年一任的新科状元郎住,到期就得搬走。
  以致于三年后我要是没做出什么成绩,在京城就没地方住了。
  从丞相家到状元府要走二十分钟,不过我没有直接进家门,而是按照惯例去城东的夜市逛了逛。
  自贺家的上一辈将西域部族打到了雪圣山以北,齐朝便开始与西域通商了。
  如今这夜市里卖的不少都是自西域而来的有趣小玩意儿。
  站在往来人群中,我不着痕迹地深吸一口气:
  羊肉串、牛肉串、铁板豆腐。
  真香!
  可惜保鲜技术不够发达,不然再加上铁板鱿鱼铁板大虾,这夜市就更香了!
  溜达了一圈,揣着瘦弱的荷包,我什么都没有买。
  卑微。
  葡萄美酒夜光卑。
  路过的小姑娘偶尔偶尔含羞带怯地丢一块手帕给我。
  我没有去接。
  这是齐朝的风俗。
  小姑娘若是觉得少年郎生得俊俏就丢一块帕子给他,少年郎若是有意,便将帕子还回去,若是无意置之不理就好。
  甚至还有人针对此事开设了专门的丢手绢培训班。
  教姑娘们如何稳准狠地把手帕丢到男子身上去。
  哪个少女不怀春,就算情郎没有回应,但也必然不会当面把人家姑娘的帕子随手丢到地上。
  当然大多数的姑娘也不求什么结果,民风如此而已。
  丢手绢,相当于一种夸赞,要叫好看的公子哥知道他们长得有多招姑娘喜欢。
  甚至还有文人专门针对此事写了篇《手绢赋》来倾吐不快:为什么男子夸姑娘好看是轻薄,女子就能随便拿手绢丢人!
  字字句句透露着不公平带来的小委屈。
  由此可见齐朝风气之开放。
  当我正准备回去的时候时候,一块不知道什么东西,缓缓地挂在了我的头上。
  一抬手,是一块帕子。
  只是这古拙的色调与稍厚的质感,能让人一眼就辨识出,这是块男子的手帕。
  我抓着帕子向上望。
  只见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哥趴在临街的窗户边,略有些醉醺醺地大喊。
  “别看了!就是我丢的!不能给小姑娘投帕子,我投给男人总行了吧!你别看我!我不断袖!我喜欢姑娘!”
  醉酒的公子哥说话颠三倒四的,话里话外都透露着老子觉得你长得好看的嚣张气势。
  一瞬间,我有些理解了为什么男子主动给女子投帕子就是失礼。
  这兜头盖脸的,我这个猛男都有些受不了,更何况是娇滴滴的小姑娘。
  “行了,别闹了。”窗边又传来了一道声音。
  “兄台,对不住,他从来没收到过姑娘家的帕子,所以一喝醉就闹。您受累等会儿,安置好他,我下来给你赔礼道歉。”
  清醒的公子哥态度诚恳,虽然声调带着笑,却并不让人觉得冒犯。
  反倒叫人猜测,他平日里也是这么个说话带着三分笑的贵公子。
  等我脖子仰累了,低头再抬头的时候耍酒疯的已经被抓了进去,窗边只留下一个人影。
  他也正低头朝下看,直直地对上了我的视线。
  我不是个特别记脸的人,但也敢说这是自我入京以来看到的最好看的男子。
  不仅在于皮囊,更在于那种风流气度。
  多一两嫌轻浮,少一两显造作。
  如果这是一本小说,那男主一定是他!
  只是下一刻,就听那个风流公子笑着说道:“公子长得确实俊俏,要不您也接一张我的帕子。”
  “贺四,你在骚什么?你也喝醉了?”
  我默默收回了视线,默默朝前走去:是小说男主没错,但估计是耽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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