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闻皆虚假
市井传闻,贺家四郎和季状元郎在一起啦!
接受采访的季状元郎一边写同人文一边表示:是假的。
排雷:第一人称,后期可能会有一些狗血虐。
希望写得开心,大家看得也开心~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古代幻想
搜索关键字:主角:季亦白 ┃ 配角:贺今 ┃ 其它:是你!熟悉的沙雕文!
一句话简介:你嗑的CP是假的
第一章
我叫季亦白,是个读书人。
平时不爱笑,内心有点骚。
此生最大的秘密:是个穿越者。
因为活着的时候是个文科生,所以逆向投胎之后并没有为推动工业技术的发展做出任何贡献。
甚至还随手编了个神话故事促进了封建迷信。
我忏悔。
生平最擅长的是背书,却发现这他mua的是个架空朝代,只有李黑没有李白,连行政体系都跟之前的不一样。
于是,重新寒窗苦读几年后,我才考上了状元郎。
至于为什么别人寒窗苦读十年,我只要几年……
因为祖上曾经阔过。
少年时候我也曾奢侈地在书房里烧四个炭盆。
两个烤火,一个烤串,剩下一个煨年糕。
窗边一点都不冷,偶尔还有漂亮的丫鬟姐姐笑意盈盈地路过。
就是我爹用烤串的签子抽我的时候有点疼。
后来没钱了,就只能哆哆嗦嗦地寒窗苦读了,我的脸也是在那几年冻僵的。
不过做一个冰山美男子并没有什么不好。
考上状元郎之后,我其实也算得上是大齐王朝的佳婿了。
有车有房,父母双亡。
编制在身,前途无量。
高岭之花,少女梦想。
长相一流,基因优良。
一看特别适合那种家大业大,宠爱女儿的世家大族。
例如我的师父,丞相大人,就是这种世家。
“非浊啊,你成天泡在工部也不是办法,我看这次办的赏花宴,你去看看,正好婉儿……”丞相他老人一边捋胡子一边给我介绍对象。
赏花宴,顾名思义就是男男女女的交流盛会。
你夸我一句面若桃花,我赞你一句高洁如菊,男女感情就在这种彩虹屁的氛围中升华。
“先生,赏花宴前后,非浊要去监工避暑山庄的图纸。”说完,我倾身一鞠,以示歉意。
当然是工作要紧,我们的顶头上司可是皇帝。
于是丞相他老人家只能无奈地摆摆手:“唉,罢了,少年郎倒也不急这些儿女情长之事。”
不是的,丞相,你听我解释!
不是我不想抱大腿,只是您孙女实在太年轻。
齐朝作为一个标准的封建制国家,早婚早孕,姑娘家基本十五六岁都出嫁了。
如花似玉的萝莉年纪,我要是个变态,我就上了!
可我穿越前当了二十几年的正直青年,穿越后少年时也不缺爱,实在变态不起来。
“留下吃顿饭吧。”
“是。”我又缓缓朝师父作了个揖。
“先前我便说了,师徒之间不必多礼。”丞相大概是被我拜的有点头疼。
说实话,我也拜的头晕,可是封建王朝,礼不可废。
当年因为去衙门忘记跪县太爷,我被打了好多板子呢!
现在想起来屁股还疼。
要知道在现代我可是可以和皇帝握手的!
唉,果然还是社会主义好。
吃完饭后,我婉拒了丞相府安排的轿夫。
“季侍郎真的不用我们送?”丞相府的管家十分客气。
“无碍,我想一个人走走。”
嗝。
丞相家的饭菜太好吃,散步回家消消食。
京城里东富西贵,南贫北贱。
丞相的邻居必然也地位相当。
“哟,季侍郎,刚从丞相家出来啊?”
“王公子有礼了。”
又是一鞠躬,我觉得再干几年,我的腹肌都可以练出来了。
借着月色,我晃晃悠悠地朝状元府的方向走去。
齐朝的人才鼓励与竞争制度堪称完善,新科状元府位于京城的中轴线靠左,即是城西区的最东面。
上班交通极其便利,出门就是城东美食一条街,下班之后还可以去夜市逛。
只是此等福利只有三年。
状元府是个只供短租的地段,给每三年一任的新科状元郎住,到期就得搬走。
以致于三年后我要是没做出什么成绩,在京城就没地方住了。
从丞相家到状元府要走二十分钟,不过我没有直接进家门,而是按照惯例去城东的夜市逛了逛。
自贺家的上一辈将西域部族打到了雪圣山以北,齐朝便开始与西域通商了。
如今这夜市里卖的不少都是自西域而来的有趣小玩意儿。
站在往来人群中,我不着痕迹地深吸一口气:
羊肉串、牛肉串、铁板豆腐。
真香!
可惜保鲜技术不够发达,不然再加上铁板鱿鱼铁板大虾,这夜市就更香了!
溜达了一圈,揣着瘦弱的荷包,我什么都没有买。
卑微。
葡萄美酒夜光卑。
路过的小姑娘偶尔偶尔含羞带怯地丢一块手帕给我。
我没有去接。
这是齐朝的风俗。
小姑娘若是觉得少年郎生得俊俏就丢一块帕子给他,少年郎若是有意,便将帕子还回去,若是无意置之不理就好。
甚至还有人针对此事开设了专门的丢手绢培训班。
教姑娘们如何稳准狠地把手帕丢到男子身上去。
哪个少女不怀春,就算情郎没有回应,但也必然不会当面把人家姑娘的帕子随手丢到地上。
当然大多数的姑娘也不求什么结果,民风如此而已。
丢手绢,相当于一种夸赞,要叫好看的公子哥知道他们长得有多招姑娘喜欢。
甚至还有文人专门针对此事写了篇《手绢赋》来倾吐不快:为什么男子夸姑娘好看是轻薄,女子就能随便拿手绢丢人!
字字句句透露着不公平带来的小委屈。
由此可见齐朝风气之开放。
当我正准备回去的时候时候,一块不知道什么东西,缓缓地挂在了我的头上。
一抬手,是一块帕子。
只是这古拙的色调与稍厚的质感,能让人一眼就辨识出,这是块男子的手帕。
我抓着帕子向上望。
只见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哥趴在临街的窗户边,略有些醉醺醺地大喊。
“别看了!就是我丢的!不能给小姑娘投帕子,我投给男人总行了吧!你别看我!我不断袖!我喜欢姑娘!”
醉酒的公子哥说话颠三倒四的,话里话外都透露着老子觉得你长得好看的嚣张气势。
一瞬间,我有些理解了为什么男子主动给女子投帕子就是失礼。
这兜头盖脸的,我这个猛男都有些受不了,更何况是娇滴滴的小姑娘。
“行了,别闹了。”窗边又传来了一道声音。
“兄台,对不住,他从来没收到过姑娘家的帕子,所以一喝醉就闹。您受累等会儿,安置好他,我下来给你赔礼道歉。”
清醒的公子哥态度诚恳,虽然声调带着笑,却并不让人觉得冒犯。
反倒叫人猜测,他平日里也是这么个说话带着三分笑的贵公子。
等我脖子仰累了,低头再抬头的时候耍酒疯的已经被抓了进去,窗边只留下一个人影。
他也正低头朝下看,直直地对上了我的视线。
我不是个特别记脸的人,但也敢说这是自我入京以来看到的最好看的男子。
不仅在于皮囊,更在于那种风流气度。
多一两嫌轻浮,少一两显造作。
如果这是一本小说,那男主一定是他!
只是下一刻,就听那个风流公子笑着说道:“公子长得确实俊俏,要不您也接一张我的帕子。”
“贺四,你在骚什么?你也喝醉了?”
我默默收回了视线,默默朝前走去:是小说男主没错,但估计是耽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