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在与伏甄汇合后一路还算顺利,基本没再遇见什么波折,不过倒是有一个小插曲,出在最先购买的五名女奴身上。
常念让战士打了一盆清水,放到脸上有疤痕的女奴面前,“洗把脸吧。”
女奴听见后明显脸上有些异色,但想了想还是依言照做。
也不等她洗完,常念直言道:“脸上的疤为何作假?”
女奴洗脸的手一顿,好半天才嗫嚅地说:“为了自保。”
等她将脸上的疤洗掉,常念便明白为何了,虽然说不上容颜绝丽,但确实长得不错,至少在七星集市的女奴里是最出挑的。
“你不是一般的奴隶吧?”常念试探地问。
女奴眼中噙泪,不知如何说。
“厉,回去之后,将这个奴隶给我吧。”此人来历成疑,如果将她分配给其他族人做伴侣,怕会引出祸端,常念并不放心。
厉瞥一眼女奴相貌,神色晦暗。
“为何要她?”
人就在旁边,常念不想多说,遂打趣道:“瞧她投缘。”
厉紧抿嘴角,“不成。”
“啊?这个很为难吗?”说话间两人已经走远,常念又接着问:“交换回来的女奴你准备怎么安置?”
厉淡淡道:“再说?”
他心想,回去是该好好琢磨,遂又问:“刚才那姑娘呢?”
厉侧头看他:“你很关心?”
常念若有所思:“嗯,有一点。”
见他想了半天,最后是这个答案,厉负气地说:“做我奴隶。”
他觉得这个主意也不错,做谁奴隶都无所谓,只要能放在眼皮底下就成,所以赞同道:“也行。”
也行?难道是他想错了?
十分凑巧,两队人在快到延越时遇见了。
“首领、祭司,好久不见。”庚和申上前打招呼,然后不约而同地看向站在一边的伏甄他们。
常念从毛驴的背上下来,走过去介绍道:“好久不见,很开心大家都安然无恙。给你们介绍一下,这边是原水部落的人,我们路上结识的,因为她们回程遇见些意外,独自回去并不安全,等把奴隶交到部落,我和厉准备将他们送回原水,左右不过四日便回的来。”
庚和申朝着原水部落的人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回去的路上,庚拿了一朵棉花给常念看,果然就见到他们祭司大人笑得眉眼弯弯。
“竟然找到了棉花,可太好了,这次回去一定要厉好好奖赏你们。”说着他就跑到后面,看看此行一共收获多少。
还不错虽然算不得太多,但也够用了,主要是有了种子,之后可以大面积种植。回去就要好好规划一下延越的耕地,希望等到明年秋季,再也不需要靠狩猎生存了。
之后庚和申又说了采摘棉花遇到的事情,随即庚也说了自己为何要早早撤离。
“我担心知道棉花存在的不止那一个部落,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所以舍弃了剩下的棉花。”
常念完全赞同庚的顾虑,遂点头赞道:“你分析的极有可能,如果说冬日什么最珍贵,那一定是棉花。我之前没说,棉花即轻便又保暖,有了它完全可以冬日出门狩猎。”
这次他倒没有担心是不是有其他穿越者,毕竟只要多看看多摸摸,便能知道它是保暖的好东西,就好像人们知道用动物皮毛保暖一样。
上辈子棉花之所以很晚才被应用,是因为种子传入国内的时间较晚,有史料记载最早的一批棉花出现在魏晋南北朝那会儿。
末世之后,地球再次进化,也不知道是上辈子的种子奇迹般留存了,还是新的环境中让植被分布有了不同。
没人能给常念答案,而答案似乎也不再重要。
今日的狩猎队正好是盛带队,远远见到回来的队伍,他将身后的人扔下,几乎是飞奔过来的。难为他还知道先过来和首领、祭司打个招呼,才去一旁看庚。
“跑什么。”庚伸手在他发顶揉了一把。
“看到你......你们回来我开心。”盛耳根一红,说话的声音也放低了些。
常念觉得自己没眼看他俩腻歪,先将奴隶交给狩猎队,又转身和申说:“麻烦回去告诉我阿娅,我和厉都很好,叫她不用挂念,最多再有四日便能回去了。
“祭司放心,话我会带给瑶姨。”
时间刚刚到下午,所以他们也不准备耽搁,就要带着伏甄往原水方向出发。
虽然同行一段路程,但对于原水,申依旧存有戒备,于是开口:“这十个人你们带着吧,有他们在,瑶姨也能更放心些。”
出列的十人,自然是随申他们出发的十位连弩手。
常念明白他的意思,也想让母亲更放心些,点点头将人收到自己的队伍中。
这时庚也接话道:“祭司大人,先前你给我的药......”
没等他说完,常念连珠炮一般的说:“还有,去我那找雁拿,一共五瓶都给你。”
为什么,为什么和庚这点事儿就过不去了。他不该只准备五瓶的,应该一次性给他五十瓶,就算这人再不节制,也够用一阵子的。
然而庚并没有放过他,意味深长地道:“不必,我取三瓶即可,剩下的还是留给祭司大人。”说完,他状似不经意的瞥一眼厉。
厉的脸色十分难看,不知为何,每次庚提到药他的小狐狸就要红个透。
留给祭司大人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有基达,知道自己是弯的?可是为啥啊?他也是最近才发现弯了的。
厉当然不会留着常念在那冒热气,一把揽着人朝前走去,心里把给庚的奖励生生砍掉一半。
原水离延越确实不远,他们是在第三日上午到达的。
进原水后走了还不到一个时辰,常念看着风吹动的金黄叶子,泪眼婆娑的在心里感慨,真是好人有好报,以后一定要多做好事!
第63章
“远处蔚蓝天空下涌动着金色的麦浪……”
远山、白云、麦穗,要不是伏甄他们还在身边,常念就要哼唱出声。穿来这么久,终于,终于叫他见到小麦了。
虽然眼前的小麦稀稀疏疏,还远够不成麦浪,但满山的麦子看着就让人觉得是希望。
他生怕是自己看错了,走到跟前仔细分辨。附近的麦秆差不多七八十公分高,上面金色的麦穗长长的垂着,嵌在麦穗上的麦子,乳胚已经发育饱满,颗颗粒粒的十分喜人。
摘下一个麦穗放到手里,常念双手合十来回地搓,完事放到嘴边将麦皮吹跑,露出如小珍珠一样的麦粒。
迫不及待的嚼了几颗,成熟的麦粒口感偏硬,但依然可以尝到属于淀粉与糖类的清甜。他也没有避讳伏甄,眼睛弯得像个小月亮似的,摇着麦穗喊道:“厉,是小麦。”
小狐狸关于谷物的执念,厉比谁感受的都更深刻,自然知道何为小麦。现在想来,当初他十分热络的接触原水,应该就抱着寻找小麦的想法吧。
但即使是这样,如果看到他与伏甄走得太近,自己依然会心生不喜。
厉长腿跨了几步走到常念身边,也拿了几颗麦粒扔进嘴里,他没想到这东西竟比想象的难吃许多,不要说肉了,就是红薯和土豆的口感也要比它好太多。
见他的表情,就知道他此时的想法,将麦粒收好,常念解释:“小麦吃起来有点麻烦,但我保证,你肯定会喜欢。”
说完,他问身后的伏甄:“伏甄首领,这样的东西你们部落多吗?”
两人的对话伏甄也都听见了,被他们称作麦子的东西原水算得上随处可见。大家也知它没毒,但这东西口感硬不说,吃下去还会剌的喉咙生疼,为什么延越祭司却是一副找到宝贝的表情。
要说麦子有什么用处,可能就是族人养的鸡鸭很喜欢吃了。
她自然照实说:“差不多是随处可见,只不过有的地方长得密一些,有的地方长得稀疏一些。只是你不觉得它的口感又硬又难吃吗?”
听到有不少,常念的眼睛都闪亮亮的。“相信我,你们只是不会处理它,只要做得好,麦子的味道很不错。伏甄首领,如果我交给你们吃麦子的方法,可以让我多背回去一些吗?”
上一篇:我靠仙气火遍内娱[娱乐圈]
下一篇:老板是不能变成妻子的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