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鸡毛蒜皮(14)
事后向青云坦白,他找出这么一个蹩脚的借口说分手只是想逼走叶佳文,因为他从叶佳文口中听了太多“早知道”“还不如”的话,心灰意冷,不忍心再让叶佳文跟着自己吃苦,希望他能回到父亲身边过好日子。这个老好人一辈子没说过几次谎,说谎也都很蹩脚,叶佳文一直都知道他不可能有那么一位女同事,只是在那个关头自尊和负气占了上风,不肯先低头,才闹到了几乎要分手的程度。
回忆完这些,叶佳文还怅然了一会儿,但理智很快就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好死不死,他回到了这个关键点上,此刻的他一文不名,只有年轻的资本,一切要靠他的双手重新打拼。他站在十字路口,面临的是情感和生活的双重选择:是顺理成章的离开向青云,还是像上一次那样留下?是选择一条全新的道路奋斗,还是踩着过去的脚印走?
第九章
叶佳文一晚上没睡,其实他还在害怕,还不能完全接受自己重生的了事实,生怕一睡过去,就会再死一次。而向青云大约也没睡着,他是凌晨三点多钟才上床的,就这么一张小小的单人床,两人还能睡出一条楚河汉界来,谁也没挨着谁。第二天一早六点多钟,向青云就起床了,坐在床边默默地盯着装睡的叶佳文看了十几分钟,终于站起来换衣服刷牙洗脸,然后下楼去买早餐。
向青云一走,叶佳文马上就起床了。他用了一晚上的时间来想自己应该怎么办,短短的四五个小时完全不够他规划未来,只够他纠结究竟是走还是留的问题——走,是为了避开上一世的悲剧,不再重蹈覆辙;留,因为他还深爱着向青云,这种感情已经不是年轻人大起大落的爱情了,更多的是一种浓郁的、血肉交融亲情。
他最终定下来的结果是——走!
走,不是因为他不爱向青云了,而是他必须有一个空间来独立的思考,思考这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并且给自己的未来制定一个规划。如果留在向青云身边,他肯定会受到情感的影响,因而摇摆不定,就像上一世的很多回那样,最后难免重堕老路。诚然,在他脑癌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向青云的不离不弃让他很是感动,但是再感动,他也不可能再重复来一次,他更愿意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地活到老。至于未来到底还要不要和向青云在一起,这也是他之后需要冷静思考的一个问题,但是现在,他必须走。
叶佳文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刷牙洗脸,开始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他和向青云为了存钱,衣服都是大学里穿的,基本没买过新的,因为房子是租的,也没往里面置办什么东西,也就要收拾点零碎和衣物,一个袋子就能装完。
叶佳文迅速收拾好东西,走到客厅,只见桌上除了台灯和猫头鹰闹钟,一本存折静静地躺在上面。他缓缓走上前,打开存折,看到了上面的数字——10369.82,他们这一年来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全部存款,一万块。
他和向青云上一世一直都是共同管理财产的,两个人都是透明的,工资收入拿到手存在一张卡里,剩一点当零花钱,一般谁有需要就拿卡去取钱,用完了向对方知会一声就行,这也是为什么向青云能擅自把那四万块钱转给向青天的缘故。
还记得上一世,他临走的时候,向青云将这张有全部资产的一万块钱存折给了他,说是补偿。这一次他拿起看了一眼又放下了,然后拿起了那个猫头鹰闹钟。
这只猫头鹰闹钟是叶佳文买的,大一点的挂钟舍不得买,可家里总要有个看时间的东西,叶佳文逛了一圈商店以后买回来了这个东西。上一世他临走之前最后收拾的一件东西就是这只猫头鹰闹钟,也正是在他把这枚钟放进包里的同时,向青云终于忍不住冲上来抱住了他,两个人最终和好如初。
这一次,叶佳文拿起这只闹钟犹豫了半分钟,还是将它放下了,找出一张白纸,唰唰写下“我走了”三个字,压在猫头鹰闹钟下,毅然决然地推门走了出去。
天还灰蒙蒙的没有亮透,叶佳文提着一袋衣服跑出小区,跑过两条马路,跑的时候还是不时回头往后看一眼。是期待还是害怕看到向青云突然追上来?都有。
离开是昨天晚上就计划好的,关于离开以后去哪里,他也想了很多种可行性方案。一是拿上火车票回H市去,但是这种可能性被他否决了。他的后母是个挺不错的女人,但是再不错,也是后母,自从他父亲再婚,他对那个地方“家”的感觉越来越淡薄了,就这样回去的话,好像是寄住在别人的屋檐下一样,而且自己没拼出个结果就回去寻求庇护,不像话。更何况他的性向问题还没打算要跟父亲坦白。第二个是暂时找一个旅馆歇脚,这个方案也被他否决了,最大的原因就是钱。考虑再三,他决定先去投靠张远新。
在大学里面他和张远新是室友,而且很巧的是,张远新也是个同志。一开始他们的关系并不好,张远新是个比较尖锐刻薄的人,嘴巴很毒,从大一下半学期开始他就总是有意无意找叶佳文麻烦,叶佳文一开始还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他了,后来才知道他喜欢的体育部部长跟自己走得很近。后来他跟那位部长疏远了,张远新也移情别恋了,只是梁子结下了,他们的关系始终是见面就要翻白眼互掐的水火不容。就这样做了三年仇恨室友,一直到大四的时候,有一次叶佳文和朋友在外面吃饭,旁边一桌人酒喝多了闹事,两方起了冲突,就动起手来了。叶佳文不擅长打架,被一个人压在身下揍,这时候张远新正巧路过看见了,二话不说冲上来就把那家伙掀翻了加入战局。后来叶佳文和张远新都挂了彩,但是因为这件事,在大学的最后半年里,他们俩从仇人便成了最好的朋友,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躲在一个被窝里说悄悄话的那种,别的人还以为他们有什么关系,其实他们的关系更准确地来说是就像女孩子之间闺蜜那种。
上一世张远新在叶佳文最后一段时间里还给他送了不少钱来,让他非常感动。而在一九九七年的这个时间点上,叶佳文和张远新的关系还很铁,而且张远新是唯一一个知道他和向青云关系的人,正好又在S市,住的也不远,先去投奔他是个很好的选择。
然而上一世张远新已经搬过很多次家了,毕竟过了十五年,虽然叶佳文还有点印象他住在什么地方,实际找起来才发现困难重重。十五年里S市的大小马路已经翻修过很多次了,一会儿这里造个商场,一会儿商场拆了又变成地铁站了,叶佳文每条路都觉得挺熟悉的,又觉得很陌生,绕来绕去,把自己都绕糊涂了,直到快中午的时候才终于找到张远新住的小区。但是叶佳文已经记不清他住在几栋几室了,这年头手机还没有流行,电话号码更是不记得,结果他就只好站在小区的花坛边上干瞪眼。
昨天晚上一晚没睡,早饭没吃,又走了一上午,明晃晃的太阳晒得人眼晕。这时候叶佳文突然有点委屈——回到什么时候不好,偏偏回到1997年,什么都要重头来过。为什么不回到他和向青云最风光的时候?他已经知道谁是骗子,知道自己会上什么当,只要避开,他们有钱有房还有健康的身体,什么都好。偏偏是现在,一切还几乎都是空白的,等着他去规制。
其实有的时候选择是件很苦恼的事,还不如只有一条路,就算走得不好了,也不会后悔说当初选错了路。
这时候,叶佳文有点冲动想回去找向青云,但是他忍住了。他摸了摸口袋,还有两百多块钱,就近找了个饭馆,吃了碗三块钱的扬州炒饭,虽然很饿,但是吃了几口就不想吃了。不得不说,小店厨师的手艺不怎么样,油放的多的不得了,而且味道鲜是鲜,但是放了很多味精调出来的,吃的叶佳文口干舌燥。他不由想,向青云做的菜煮的汤也都很鲜,但是他从来不放味精,都是想办法把食物自己的鲜味调出来。这样一想,他就更不想吃这盘扬州炒饭了。
吃完午饭,他又回到小区里,正打算挑印象里有可能是的人家一户户敲门问过来,好巧不巧的,这时候有人在他身后喊道:“佳文?”叶佳文回头一看,正是张远新。原来叶佳文忘记了这天是礼拜二,张远新是要上班的,可巧午休的时候张远新回来拿东西,就遇上了,不然他还不知道要闲逛到什么时候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