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情书(16)
“咱们明天就冻-卵吧!然后,去人工授精,用你的卵子好不好?你看你以后肯定很长时间都军部,也没办法怀着小宝宝,所以,我来怀小宝宝,这样我们的小荷叶的生命就跟我们俩人一起绑住啦!这样想想是不是觉得很幸福?”季羡只一脸憧憬,她是真的很喜欢小孩。因为对方是郎悦,她从来没想过要隐藏着自己的想法。
对她这种忽然兴起的就要付诸行动的行事做派郎悦已经习以为常,在季羡只面前她通常都扮演的是妥协者的角色,但像是现在季羡只提出来的情况,郎悦有点头疼。先不说她同不同意这事儿,就说是排促取卵后这事儿,也需要时间啊!女性每个规律的排卵,取卵泡在挑选优势卵泡这种事情也需要找靠谱的医疗机构来执行。
郎悦企图打消季羡只的这个念头,“这种事情不着急。”
其实心里还有一个想法,郎悦不是那么特别想要季羡只来做妊娠。季羡只小时候虽然不怎么在外人面前算的上是小哭包,但在郎悦面前,一点点痛都能随时红眼眶,那样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特别挠心。
怀孕的这种痛苦,郎悦不想季羡只来尝试。
可是季羡只在这件事情上特别固执,也特别坚持,说什么就要给她生小孩。后来郎悦没打消掉季羡只这个听起来就很疯狂的念头,季羡只已经开始研究这方面的事。在了解到注-射-激素会对人体有一定的损伤时,她犹豫了那么一下,给郎悦打电话说还是让自己去取卵自己完成妊娠。
这一个电话可是把郎悦吓得不轻,她是真担心季羡只一个人一声不吭地就去干了这种事。
郎悦哪里还有时间考虑那么多,问清楚季羡只的位置,直接从学校翻墙跑了出来。当然这事儿的后续是有点严重,郎悦被军校关了禁闭还记了一次大过。
找到季羡只,郎悦拉着她的手说:“走,现在去做体检。”
她想着怎么的都先把季羡只给稳下来,取卵就取卵吧,反正季羡只一直想要自己的小孩,反正从前那么多的事情都遂了季羡只的心愿,现在也不差这么一个。
季羡只磨磨蹭蹭又不想去,郎悦问及缘由,她嗫嚅着似乎面上还有点不好意思,“伤身体。”
郎悦简直要被她气笑了,这时候考虑到伤身体,那之前干嘛去了?就因为觉得伤她的身体所以就准备自己亲自上身实验吗?面对眼前这个低着头不敢看自己像个小怂包一样的季羡只,郎悦心头也不知道是充斥着一股怒气还是觉得一股好笑。
“你啊!”她伸手在季羡只的眉间狠狠地点了点,“就算是知道还想要自己去?你怎么像个被惯坏的孩子一样?没有得到的东西一定要得到?”
其实季羡只真不是这样的,至少她在别人面前都乖得不行,身边的朋友同学老师长辈都喜欢她。哪个不是夸她懂事乖巧?但唯独在郎悦面前,“胆大包天”!
被偏爱的总是有肆无恐,大约就是这样。
即便是现在听见郎悦教训自己的话,季羡只还嘿嘿地仰着脖子冲着郎悦笑:“你呀!你惯的呀!”她声音娇娇俏俏地回答说,郎悦登时没了脾气。
季羡只这话是说的没错,惯坏了季羡只的人就是郎悦。就像是小时候,明面上郎悦欺负季羡只,可是每次把人家小姑娘搞得眼眶儿红红之后,又背地里花着心思变着花样儿地哄着她。长大了就更不得了,季羡只想要的想做的,只需要身边有个郎悦,鲜少没有心愿没达成。
郎悦心里憋着气,再一次恶狠狠警告:“现在我去医院体检,我知道你已经筛选出了哪家私立医院做冻-卵,这事儿我跟你讲最后一遍,你要是敢私下没跟我商量再在这种事情上胡来,小心我回头真揍你!”
她故意做的凶巴巴的样子,季羡只才完全不怕,但也讨好地吊着她的手臂,“好啦好啦,我知道啦,再说我现在也没有时间的嘛!怎么的也要毕业后!”
当年季羡只脆蹦蹦的话似乎还萦绕在郎悦的耳畔,现在,出现在她眼前的这张照片,可不就是当初她去的那家私立医院的门口?
第 26 章
郎悦拿着手机的手有点忍不住颤抖,毕竟这真的是很多年前,想要找到当时季羡只的私人生活照片并不是那么容易。郎悦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很复杂。
有心疼,有愧疚,有深深地难受。
很自责,可是她同时也明白自责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
这封邮件还没完,后面可是说都是季羡只的了不起的履历,每一项看起来都很光彩耀眼,她像是一块璞玉,在被打磨后,熠熠生辉。看见在这封对季羡只这些年的经历的总结中,上面还有记录季羡只这些年受到过的一些杂志社的采访。
“人不学,不如物。”当看见上面写的季羡只喜欢讲的一句话时,郎悦不知道这时候是想笑出声还是该说她羽翼下的姑娘真的长大变了很多。
季羡只跟着自己的时候,哪怕那时候已经结婚,可始终都还像个孩子。她当初说想要郎悦的基因作为小荷叶的基因的另一半,就是因为她觉得郎悦比自己聪明,比自己更好学。
郎悦也觉得那时候的季羡只很好,不想学自己不喜欢的,就按照自己想要的生活活得恣意,反正自己可以照顾季羡只一辈子。只是这些从前美好的承诺,却因为一场战争被迫画上了休止符。
但是现在她看见的季羡只,是一个都会讲出“人不学,不如物”这样的话的温柔的季老师,说不上来,郎悦发现自己真的说不上来这时候是自豪多一点还是心疼多一点。
将手机放回了包里,她走到厨房。季羡只还在里面忙碌着,她也就看着需要做点什么随手帮忙。
结果人才刚进厨房没多久,郎悦就被季羡只“赶”了出来。
“赶紧走吧你,你之前不是最不喜欢厨房的油烟味吗?别过来跟我添乱!”季羡只这语气,还带着满满的嫌弃。
郎悦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一脸悻悻的样子,像个老干部一样背着手走出来。
对了,没错,她本来也是老干部来着……
今晚上,郎悦洗碗特别积极,她这个固执的老太太非说什么洗碗机浪费水电,要自己亲自上阵。季羡只还很怀疑地看着她,叮嘱道:“郎悦,我再警告你一边,这是在我们家里,看不是你在部队那不锈钢的盘子,你要是敢再把家里的碗筷给摔了!今晚你可就睡外面的走廊去吧!”
季羡只发火也是温和极了的,顶多声音大了点。
郎悦站在水槽边很是受教的样子,连连点头,“知道的!”
季羡只还是有那么点不放心一样,站在旁边,看着她刷盘子,然后顺势极为自然接过郎悦手中的还湿漉漉的碗碟,放进一旁的消毒柜里。一时间,好像厨房里就只剩下流水的声音。两个人站在一起,很融洽地一起做着同一件事。
季羡只都不知道家里有多久没有人站在这里洗碗,以前家里还没安装洗碗机的时候,她们还在四合院里,就是这样,两人都在站在厨房里,郎悦洗碗,她拿着一块干净的毛巾将盘子上面的水柱吸走,再放进橱柜中。
很琐碎的生活里关于茶米油盐酱醋茶的小事,但在两个人一起坐起来的时候,觉得就算是琐事也有甜甜的味道,做琐事,时间也过得好快。
季羡只偏头微笑着看着身边的老太太,“真好啊!”
“什么?”郎悦也歪头,目光对上她。
季羡只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一不留神就把心里想的那些话讲了出来,她抿了抿唇,“想到从前也有这样的日子,但现在没想到还能体会一次,觉得有点新奇,也真好。这样的宁静,真好。”
外面的天色已近渐渐暗淡下来,要入冬,昼短夜长。她们对面没有高楼,一抬头就能看见外面的明月,郎悦说:“忽然后天再去福利院吧,明天我们去个地方。”
“哪里?”季羡只以为她有什么正事,脸色一下变得紧张。
正好这时候郎悦以及将最后一只碗洗干净,她摘下手套,单手揽着季羡只的肩头,朝着自己的方向按了按,她不是没看见季羡只眼里的那一抹紧张。即便是知道她真的已经退役,但一听见她可能要走的这样的话还是会不可避免地感到紧张。
“别担心,我们一起去。”
“我担心什么!”季羡只像是被踩到了尾巴的猫儿一样,炸毛给郎悦看。只是季老师的炸毛也是很温柔的,那被纹地细长的眉毛一挑,这大约就是她能做出来的最大程度上“撒泼又懊恼”的模样。
郎悦但笑不语。
第二天,季羡只的演奏会时间是下午三点。
季老师演奏会穿着漂漂亮亮的礼服,郎悦这一次不用她提醒,也没穿便装。
只不过当穿着一身深蓝色的丝绒的长裙的季羡只走出来,看见从旁边的次卧里走出来穿着一身军装的郎悦时,还是忍不住抽了抽眼角。
“你要穿这样?”季羡只扬眉问。她换了高跟鞋,这双鞋她有点喜欢,是崭新的,周末郎悦背着她去商场买回来送给她的惊喜!
特别好看的一点也不累脚也不摩后跟的细细的高跟鞋,演奏会是早就定好的,季羡只的礼裙也是早买好。郎悦就就着季羡只今天的这身裙子,鞋子特意挑选的是绒面的高跟鞋,高级黑,很素雅,没有一点花纹的点缀,脚背是斜口,露出大半个脚背,唯有在这高跟鞋的鞋跟处有点小心机,朝着鞋掌的那一面,是透亮的银色,让人眼前一新。
这双鞋没有穿出过门,季羡只的喜欢差不多都表现在脸上,这一周几乎是每天在家都穿着这高跟鞋走来走去。
这是真的很喜欢……
因为这双高跟鞋的缘故,现在季羡只觉得自己跟郎悦差不多高个儿,平视着对方。
郎悦不解,“这样不好吗?”
她一边说着一边拉着季羡只走到门口的衣帽镜前,“这么般配!”
季羡只本来是想要郎悦跟着自己一起穿礼服,就算不是礼裙,燕尾服总是可以的吧?但现在,她站在镜子面前,被郎悦拉着,不得不看着里面的这一对人,渐渐的,嘴角慢慢上扬。好吧,好像还是挺般配的……
两个老太太被倒影在镜子里,一个长发微卷,散落在肩头,穿着深蓝色的礼服,大方温柔。一个盘起长发,带着跟旁边人的小礼帽截然不同的军帽,军装笔挺,英气十足。
是,很般配的呀!
第 27 章
郎悦可以说是第一个到演奏厅的,嗯,毕竟郎将军可是受邀请的“嘉宾”,坐在最好的那个位置,人家外面买票的人还没开始检票呢!
季羡只在后台试一试琴,很快,陆陆续续就有人进来,在演出开始的五分钟,座席全满。
演奏还没开始,郎悦的肩头忽然被人拍了拍,她转头,哦,原来是楼下花店的那秃顶结巴店主。
郎将军在某些方面心眼一直比较小,她对自己还是有很深刻的认知,但这种小心眼儿,她还真不想改。想到这个人是从前想要追求季羡只的男人,她梗着脖子,“你怎么也来了?那我的花怎么办?”
郎将军虽然小心眼,但也很别扭,她知道对方全家都靠着经营一家花店生活,即便是有点不喜欢这个曾经追求过季羡只就相当于曾经是自己情敌的男人,但是每次订花,郎悦还是会照顾他的生意。
结巴小老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两声,磕磕巴巴地解释道:“郎,郎夫人,我,我知道你,你给季老师订,订了花,等会我,我儿子回过来。季,季老师的演奏,我们,我们街坊领居,都,都有过来,好,好好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