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居然还一本正经地弄了个假名,还戴着口罩以为自己不会被认出来。
这种分分钟会掉马的事儿,也就这个脑回路清奇的家伙能干出来。
林朝越想越觉得离谱,越离谱越觉得生气。
最最离谱的就是,沈临风干出了这么傻逼的事情,他居然还差点信了!还认认真真地跟这家伙推拉了三天!
简直是一腔计谋喂了狗,每天跟空气激情斗智斗勇。
林朝忍不住回头朝床上又瞪了一眼。他发现他现在看那家伙,也还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不至于。真不至于。林朝自忖不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
林朝盯着他看了半天,终于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沈临风这身优衣库,估计是临时匆匆忙忙买的。尺寸不太合身。
平常站着还好,他这么往床上一躺,摊手摊脚的,胸膛随着呼吸起伏,小半块腹肌就从白T底下露出来了。
林朝找了条小毛巾,抖开来铺在沈临风肚子上。
嗯。这样就顺眼多了。
中国人哪怕天塌了也要把肚脐眼盖住!
林朝满意地点点头。
正在此时,闹钟响起。
一点半了,该看书了。
林朝果断收起情绪。点开公开课和笔记本,开始投入了下午的学习。
……
沈临风感觉脑袋晕乎乎的。整个人像漂浮在海里,浑身发软。
阳光很刺眼,晒得眼皮发烫。他很想睁开眼睛去把窗帘拉上,然而眼皮沉重,整个人都很沉重。他感觉自己使不出一点力气。脑袋都像个铅球一样要往地面上砸去。
这种不舒服的感觉不知道持续了多久。沈临风昏昏沉沉,总算勉强撑开一丝眼皮。
一个熟悉的侧影出现在他眼里。还有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老师讲课的声音。
沈临风瞳孔微微一震。他认出那个侧影是林朝。穿着白衬衫的林朝,干净又挺拔,像一棵盛夏艳阳里散发出清香的香樟树。
林朝听课的时候总是这么认真,目不转睛。那种近乎恐怖的集中力,仿佛要是有人胆敢打扰他学习,他会毫不犹豫地抄起钢尺把对方砍成两段。
林朝越是这样,他就越忍不住去撩拨他。
假装睡觉发出呼噜声,假装玩球拿篮球去顶他胳膊肘。
故意在他面前说读书没用,背古诗词没用,研究算式没用。
然后……被他狠狠教训。
沈临风永远记得那个夏秋之交的傍晚,金红色的晚霞满溢在天空,古老遥远的星宿缓缓垂落天际。像极了古人所说的那种流火。
他也永远记得那个被拉上窗帘的化学实验室。流光溢彩的火焰在黑暗中燃烧,林朝的眼睛像宇宙中最灿烂的星系。那一刻的心动无法比拟,他差一点忍不住想亲上去。
他永远记得成人礼那天他怀揣心事喝醉,没想到林朝也喝醉。他强行挤走所有人,一个人送林朝回家。
他永远记得那天坐在林朝家楼下的小花园里。年少炽热的身体藏不住心跳,他挣扎许久终于鼓足勇气,决定向林朝告白。
“林朝……”
沈临风不知道他为什么回到了高中时代。他忍不住朝书桌前的林朝伸出手,对着那个白衬衫的少年呼唤他的名字。
“嗯?”
林朝听见了,他回过头来。
转身的时候,少年清瘦漂亮的手指垂下。握住了轮椅把手,推动车轮,把自己的身体转过来。
薄薄的毯子盖在他腿上,突兀地从中间塌陷截断。
“……!!!”沈临风刹那间睁大眼睛。他的眼睛仿佛被人狠狠砍了一刀,又像被无数车轮碾压过去。
“你可算醒了。”林朝拿起手机看了眼,无语道,“都已经四点了。”
沈临风心如刀绞,只觉胸中酸楚,迫切地想要对他说些什么。
林朝:“今天可不能算工钱啊。你看看你今天什么都没干,连换药都是我自己换的。你这样子可是算违约的。”
沈临风:“……?”
沈临风满腔情绪瞬间被噎住,他一下子陷入了巨大的恍惚。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这里干什么?
哦,我现在是林朝的护工。
我在隐姓埋名给林朝打工!
沈临风撑着床铺坐起来,脑袋里还晕乎乎的。他缓了一会儿猛然想起什么,赶紧抬手去摸自己的脸。
还好还好,口罩还在脸上。
马甲还没掉!还好!
沈临风紧张地捂住了自己的小口罩,脑袋瓜子飞快运转,他小心翼翼试探道:“我刚才睡着了?”
林朝:“……”
林朝面无表情,心想我倒要看看你这个马甲还要捂到什么时候。
“你发烧了。”林朝说,“早点回去吧。”
“没事,我已经好了……”沈临风想掀开被子下床,然而一低头才发现,他身上居然没盖被子!
只有一条小毛巾,盖在他的肚脐上。
“你太沉了。”林朝诚恳道,“被子被你压在下面,我扯不出来。反正发烧了本来也不能盖太多被子。要物理降温的嘛。”
“……你说得对。”沈临风沉默了一下,掀开盖在肚脐上的小毛巾,坐起身来。
脑袋还是晕乎乎的,不过已经比之前好多了。
林朝瞥了他一眼就转过身去,平板里重新传来老师讲课的声音。
……发烧了。所以不能再留在这里了。
万一是流感,可能会传染给他。
沈临风坐在床边揉着额头,眼角余光盯着林朝坐着的那个黑色轮椅。他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很想很想把轮椅转过来,好好地看一看林朝。
——但这样会吓到林朝的吧。昨天就吓到他了。不能再这样。
沈临风感觉喉咙里发涩。他站起身,决定不再打扰认真学习的林朝。
“厨房电饭锅里有粥,你要不要吃点再走。”林朝忽然说。
沈临风一愣,转过身去,却发现林朝连头也没回。只是用笔敲了敲桌面。
桌面上放着那个精致小巧的报警器。圆圆的,像颗光滑的蛋。底部的小灯一闪一闪,像星星一样,正在充电。
“这个谢谢你。”林朝说,“明天你如果还没退烧的话可以晚点再来。”
说着还长长叹出一口气,语气无奈地摇头道,“身体素质这么差,都不知道谁是谁的护工……”
沈临风:“……!!!”
他怎么又被林朝说身体差!!他身体根本不差!!
他是整整三十六个小时没睡觉外加倒时差外加情绪激动才会晕过去的好吧!!!
“我明天一定准时来!”沈临风咬牙,“今天落下的我明天给你补上!明天我带你下楼晒太阳,两次!康复训练也陪你多练几轮!换药我也给你……”
“说到这个——”林朝忽然打断他。转过头来,脸上表情有点微妙,“今天你给我换药的时候,我感觉有点,呃,怪怪的。你不觉得吗?”
沈临风:“……”
林朝若有所指地看着他。
沈临风:“……!!!”
沈临风如临大敌,开始拼命回忆自己白天昏迷之前有没有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行为。
说实话,在听说要给他伤腿换药的时候,沈临风确实是心猿意马浮想联翩的。
高中时候他就特别迷恋林朝那双腿。林朝的腿又白又直,特别是穿着宽松运动短裤打篮球的时候,简直能当场把人看硬。
可是当他真的一圈圈拆开纱布,看到林朝被截肢的伤腿时……
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疤,让他几乎发疯。
他想杀人。
他那一刻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想把那个该死的司机从监狱里拉出来,开着车从那王八蛋的头上碾过去一万次!
——事实上他确实差点动手。在北京的监狱里。
昨天下午,他一得到朋友的消息,就坐上私人飞机,去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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