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市民俞先生(113)
“对。”钟思陌捏了捏他的手,“不过其实我在校园里学习的时间不算太长,大一后就时常请长假外出拍电影了。”
“毕竟是当年闻名全校的大天才。”沈俞故意调侃。
“都是大家夸出来的。”钟思陌笑着摇头,牵着沈俞的手一步步慢慢走在漂亮的石子路上,突然开口感叹,“我以前真的是走得太急太快了,生怕迟一分慢一秒不能证明自己,虽然拍了不少电影取得了不少成就,却也错过了太多事。”
“没关系,以后我来监督你,绝对不会再像曾经那样了。”沈俞轻轻保证道,几只松鼠飞快从他们面前掠过,爬上了路旁茂密的大树。
“不过幸好没有错过你。”钟思陌突然想到了什么,笑了一声,“也幸好你还在等我,没有被别人给截胡了。”
“不是吧,师兄你这么小心眼,还惦记着之前陆佳柒的事呢?”沈俞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忍不住笑了。
“不是小心眼,对你我怎么担心都不为过。”钟思陌摇摇头,突然侧头吻了吻沈俞的脸颊,“我谢谢那位姑娘有眼光喜欢过我爱的人,但无论如何,你只能是我的。”
夕阳为这座占地不大却漂亮宛如童话的校园镀上一层金色,前方不远处的小湖水面波光粼粼,不知名的鸟儿不时在道路两侧的树木上发出清脆的鸣叫,夹杂着松鼠跑动跳跃的沙沙声一起传入耳朵。
沈俞牵着钟思陌的手一步步走着,突然感觉时光好像从来没有流逝过,他还是那个每天在这里上课学习生活,不知世事的少年人。而年少时始终错过的那场相遇,终究还是在多年后补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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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翻有金可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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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怀了豪门死敌的崽》/明明该搞事业的我!
腹黑小狼狗×流氓老兔子强强伪年上
每晚九点更新,v后稳定日六
叶白沂被那位豪门总裁炒鱿鱼时,心道有朝一日一定要这个冷脸老男人跪下叫爸爸。
结果一眨眼重生回十年前,还没来得及啪啪打脸搞事业,就发现自己怀了幼年版老男人的崽。
还没继承家业的老男人爹不疼娘不爱,有点可怜,又有点顺眼,看见别人欺负他,叶白沂一下子就撸起了袖子。
结果——
夏宸:叫爸爸不可能,你看叫老婆怎么样?
叶白沂:我原本以为自己拿的是起点打脸剧本,结果TM的成了海棠rou文?!
狭小昏暗的室内,夏宸看着眼前慵懒半披着上衣的青年呼吸急促。
叶白沂笑了笑,单手解开西服裤上的金属皮扣,指尖轻轻下滑,语气随意挑逗。
“少爷,想干我吗?自己来。”
“……”
夏宸的视线死死粘在眼前人平坦光滑的小腹上,度秒如年,眼睛都快红透了。
“你想死吗?”粗重的呼吸直击人心。
叶白沂噗嗤一笑,上前咬住这辈子小爱人的喉结,“那最好死在你身上。”
还不那么老练的小狼狗总裁攻×外表白嫩的老流氓兔子受
重生豪门狗血生子文,强强伪年上
大概是老流氓兔子受重生后整天吊儿郎,一边看上辈子气过自己的小狼狗的笑话,一边又不由自主地想保护他,等反应过来时已经被外白内黑的小狼狗叼进了狗窝里的故事。
*
金可番外
金可后来有时会想,如果十二岁那天她放学回家走了另一条路,如果她因为某些原因早些或晚些路过那个路口半小时,如果她没有为了一根棉花糖选择上前面试,她的人生会不会彻底不同。
然而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如果,只有一个被不知多少心灵鸡汤写到烂套了的已经发生的事实,那就是刚过十二岁生日的金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还未成名正在给第一部 电影选角的钟思陌,被一眼看中出演《青梅》,成为华夏电影史上最年轻的影后。
在绝大多数心灵鸡汤里,这个故事后面一般都会缀上互相成就,慧眼识珠,大胆争取之类的大道理,鼓励人们像成功人士学习他们为什么会成功。
事实上钟思陌有没有慧眼识珠金可不清楚,但她那天真的只是看中了试戏活动发给小孩的奖品棉花糖,想着一个自我介绍费不了十分钟时间脑子一热就站了上去,和大胆争取没有半点关系——如果说争取的是棉花糖的话或许还有点道理。
后来某天恰巧有空的时候,金可突然想起当年的事问过钟思陌,当初为什么会挑选自己出演《青梅》,毕竟她当初完全没有准备,与周围那群有备而来展示了各种才艺的小姑娘比起来似乎完全不像是来面试演员的。
“因为你有不属于你那个年龄的眼神和思维。”钟思陌想了想回答,“我原本怕青梅这个角色太难理解,打算找一个十四五岁甚至更大的女孩儿来出演。但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可以演绎她。”
“……”金可不知该如何回答,钟思陌这个人,看人总是准确到令人心惊。而结合听闻过的一些关于对方家世和幼年经历的传闻,这份洞察力更是带上了传奇的色彩。
金可和钟思陌不同,童年没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父母都是普通的国企职工,只是工作繁忙时常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久而久之金可就养成了一个人在阳台上静坐看着窗外思考人生的习惯。
现在想想,她确实从小就比同龄人早熟的多,这或许和唱歌跳舞一样,也是一种天赋。
钟思陌当年拍摄青梅的时候手头并不宽裕,虽然靠外祖父留下的遗产和学校扶持计划的资助不算特别拮据,但也没有富裕到可以大方挥霍的地步。
好在《青梅》本就是一部小投资文艺片,演员不多,也不需要什么大场景。钟思陌大致规划好事务后就带着剧组住进了取景地西部小城的一栋老旧招待所里,上下两层不到二十个房间,便装下了整个剧组。
金可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了苏以琛。
那时候的苏以琛已经二十多岁小有名气,为了奖项和口碑经京影的老师介绍接拍了钟思陌的电影。他待人总是很温和,细心儒雅,与当年还很年轻气盛的钟思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那个不怎么完善的剧组里,他无疑给了金可最多的耐心和照顾,替她想到了所有别人可能没有注意到的事,一件件安排妥当。有时候拍摄比较危险猛烈的镜头的时候,也尽最大努力帮她分担。
苏以琛当年这么做的目的已经不可考证,或许是想立人设,或许是顺手为之在金可的记忆里被不断美化,或许是真的喜欢金可把她当妹妹一样看待。然而金可却因为这种种举动,在真真假假的电影剧情的影响下,飞蛾扑火般地爱上了他。
十二岁的年纪,心智介于孩童与少女之间,爱上了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成熟男人,一切心事都无法说出口只能慢慢发酵,她一向是个过分早熟的孩子。
后来拍摄结束,《青梅》上映后引发了令整个华语电影界震荡的轰动,钟思陌不可阻挡地将自己的名字刻进了华语电影史,连带着金可与苏以琛一起冲上高峰。
那届的金隼奖真是无比辉煌,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女演员全部出自同一部电影。金可穿着漂亮的小礼裙在数不清的闪光灯下笑得脸都要僵了,偷偷转过头去看向身旁的苏以琛,发现对方的眼底也满是欣喜雀跃。
真好啊,金可看着几个月不见的心上人想,只是他为什么变得这么客气冷漠,和想象中的不大一样了?
那天颁奖典礼结束后,钟思陌发觉了金可的不对劲,专程留下金可想劝劝她,金可却只是抿唇摇头一言不发。钟思陌自己曾经就是个典型的问题儿童,明白这样的孩子一旦心里认定了什么事就不会改变,只好叹气劝她不要冲动,往后的人生还很长很长。
人们总是喜欢少年天才的剧本,如果这个天才容貌出众又出生普通更是再好不过,如钟思陌所料的一样,金隼奖之后金可很快便被舆论推上了神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