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不及要去见龟兹王!”陆小凤道,“他说不定会把我当作客人,说不定还会请我吃他的烤骆驼!我现在已恨不得整个人追着活骆驼啃了。”
楚留香笑出声,“那你听好。”
“快讲。”
“我们在沙漠里遇到了彭家的镖队。彭家五虎的镖局在江湖中一向很有信用,他们的人也一向很有才能,很沉稳,可我们遇到的这几个人却发了疯,拼命地对着空气乱砍。”
“这听起来像是致幻的毒药。”陆小凤道,“我知道的就有十三种,每种都可以达到你说的效果。”
“我们当时已断水几日,并没有心思去查明他们中的毒。”楚留香道,“他们保的是一箱红货。”
“是什么?”
“极乐之星。”楚留香淡淡道,“这就是石观音想要的东西,这也是龟兹王想要的东西。”
“极乐之星似乎是宝石的名字。”
“没错。”楚留香点头,“一颗宝石本没有什么特殊,只是大漠里传说这颗宝石指引着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埋藏着龟兹国代代积累的财富,一旦王室遇到困难,就可以用这笔财富来复国。”
“复国?”陆小凤瞪大了眼睛,“这位龟兹王也……”
“不然他为什么会到绿洲里来呢?”
陆小凤靠在背后的树上不动了,“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想干什么?”
“你不是要追着骆驼啃么?”
“我不想了。”陆小凤闭上眼睛,“我现在只想睡一觉,然后立刻拍拍屁股回中原去,等我一回到中原,就要去找一座庙好好拜一拜!如果庙里的住持师父同意,我不如就直接剃度出家得了。”
“因为你最近总是遇上落难的国王?”
“这难道还不够奇怪?”
楚留香也靠在树上,“我也该去拜一拜的,你一定要叫上我,我常年住在海上,对中原的庙宇并不十分熟悉。”
“因为你总是遇上被天一神水毒死的人?”
“这难道还不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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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即使是沈百终也已开始生气。
他已按照地图走了好几日,还是什么也没有见到,没有水,没有草,没有花,没有树,最重要的是没有陆小凤。
也许是做久了锦衣卫指挥使这个位置,沈百终对自己的朋友和下属总有一种非同一般的责任感,就像是这次。
皇帝刚刚登基时,残存的皇子和站错队的大臣不知道派了多少杀手过来,沈百终一个人抱着刀守在南书房的大门口,只用了一夜,鲜血就已需要整整八个宫人冲洗。
换班的宫人见到顺着白玉台阶流下的鲜血,甚至也吓晕过去好几个。
宫九要造反的消息对于沈百终来说很重要,但他还没有放在眼里,他很相信远在紫禁城的皇帝,也很相信自己。
所以这次来大漠,沈百终第一想要解决的就是石观音。
他想要为孙学圃报仇。
帮助楚留香追回红颜知己的事排在第二。
因为沈百终与楚留香还并不熟悉,他们可以算是一小半的朋友,但孙学圃已成了锦衣卫的人。
锦衣卫的人,怎么能够让别人欺负?
陆小凤万一遇到了石观音怎么办?
一个人着急的时候,就会忍不住生气的。
沈百终牵着骆驼走在夜间冰凉的沙子上,他的表情还是很平淡,神色还是很冰冷,可你若是熟悉他,就能发现他已在死死地握着绣春刀的刀柄。
苍穹中的星辰闪烁,夜风在黑色的衣角下吹拂而过,沙子在脚下发出轻微的摩擦声。
沈百终似乎已气昏了头,若在平时,他走在沙上根本不会有半点动静。
沈老前辈在沈百终还只有五岁的时候就开始教他练功,等沈百终十岁时,就已可以自由行走在太和殿的琉璃瓦上不发出声响。
他本不会离开陆小凤的。
他们只要顺着绿洲找到石观音,再杀了石观音,就可以打道回府,陆小凤还说要去京城找他的朋友李燕北住几天,他在京城的日子里,他们还可以一起去看几场戏。
只是那日的沙尘暴里,在谁也想不到的角落里,射出了几十道暗器,那样大的风沙,本不会有什么暗器可以直线飞过。
可那些暗器被狂风吹过后,竟随之改变轨迹,划出一个半圆来要飞向沈百终,等他避开了这些暗器,就又遇上了另一批……
天亮的时候,别说陆小凤了,就连东南西北沈百终都几乎已要找不到。
这件事最好不是石观音做的,否则她不会愿意知道后果。
沈百终抬起头来看了看天上的星星。
不管你在哪里,总有一两颗星星可以为你指名方位。
等他低头的时候,突然看到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道白影。
沈百终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就那样一动不动地任由那匹马走到了自己身边。
马尾上还有熟悉的明黄色绸带,马背上的包袱当然已经不见,可谁也不能否认这就是他当初从紫禁城里牵出的御马。
马绕着沈百终转了几圈,又去蹭他的衣袖。
这无疑是一匹好马,它懂得辨别主人。
可它怎么会在沙漠里?
第20章 大漠侠气
沈百终迟疑着伸出手放在马的头上。
嗯,马是真的。
这似乎不是幻觉。
那么在江南丢掉的马,是如何来到大漠的?
沈百终正在疑惑时,地平线处就又出现一道身影。
一个一身黑衣的人骑着马向他靠近,星光下这个人的脸色苍白无比,他披着斗篷,握着皮鞭,蹬着一双黑色的牛皮靴,竟与这沙漠分外和谐。
“沈百终?”黑珍珠诧异地喊出声,“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的神色先是惊喜,随后又变得有些害怕,等他看到了沈百终放在马上的手时,脸色已可以和一张白纸媲美。
“你,你见到这匹马了,你可明白,我其实不是……”
黑珍珠竟开始语无伦次,说话颠三倒四起来,他说了好几句,也叫人听不懂他什么意思。
“听不懂。”沈百终静静道,“你不要着急,慢点说。”
“我……”
“她的意思是,这匹马是她带走的!”
突然有一道声音冒出来,随后又有一个人从黑珍珠后面冒出来,就好像是雨后长蘑菇一样迅速。
这个人当然就是司空摘星,偷王之王一向神出鬼没,你永远也不知道他会从哪里出来,从哪里离开。
为你端盘子的小厮、路边卖花的大爷、甚至是对你娇笑的小姑娘,都有可能就是一个人假扮的,他的易容术实在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也许他也有不易容的时候,可你也分不清他是否在易容,自然也不会知道哪个才是他本来的面目。
“你一定不明白我怎么会在沙漠里。”
司空摘星也骑着一匹马,只是他从不肯好好坐着,现在他就翘着二郎腿,好像把马背当成了秋千一样,整个人如同在大院门口晒太阳的老大爷一般懒散。
沈百终看他。
“陆小鸡那个混蛋嘴上说着马回不来了,私下里又拜托我去替你找。”司空摘星奸笑道,“我本来要替他挖几百条蚯蚓,见面还得叫他爷爷的,现在只要找一匹马就能一笔勾销,岂不是划算的很?”
他又在马上换个姿势,用脚勾着缰绳躺下来,“要我偷王之王去找一匹消失的马,简直是大材小用!只不过我这个人善良的很,不忍心见到小鸡跪在地上求我,所以才答应下来。”
司空摘星在马上这样颠来倒去,这马也没有半点反应,可见他轻功之妙,不过他似乎已陶醉在自己的善良之中。
“所以我就追到了大漠里来,发现是这个黑珍珠偷走了你的王。”司空摘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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