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地狱之君恋爱日记(19)
小丑感到了灵魂的战栗。
这是遇到同类时的激动,这让小丑的双手蠢蠢欲动,他想要撕开这副人类皮囊,看看下面是一副怎样的真实。
他有预感,眼前这个人的有趣程度不会亚于蝙蝠侠。
“哇哦,哇哦,哇哦。”小丑连连赞叹,眼睛亮得惊人,“瞧瞧我都看到了什么!”
红发青年却在小丑灼热的目光中叹了口气,缓声道:“我果然,最讨厌小丑了。”
说完,他猛地伸出手,以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小丑拿枪的手。“咔嚓”一声脆响,他直接掰断了小丑握枪的手腕,另一只手则捏住小丑的后颈,将他的脑袋猛地砸向地面。
“砰!”
小丑面朝下,被红发青年狠狠地拍在了路面上。
哥谭警察:“!!!”
“哈……哈哈……哈哈……”
闷闷的笑声传来,这一记重击足能够让一个普通人脑震荡加昏迷,但对于被化学试剂改造了身体的小丑而言却不够。他非但没有昏迷,反而在疼痛中大笑起来。
红发青年捏着小丑的后颈,将他从被鲜血浸染的路面中提了起来。
脸上鲜血模糊的小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却仍在欢快地道:“亲爱的,你暴力起来的样子真迷人,介意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红发青年“啧”了一声,他扣住了小丑的后脑勺,又一次将他拍进血泊中。
“砰”地一声,又是一声让人忍不住摸鼻子的响声。
说实话,就红发青年这一身非富即贵的高定西装,英俊出色的外表,优雅矜贵的姿态,暴揍小丑的时候都是一副很讲究的模样,知情的知道这是在暴揍小丑为民除害,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进行某种高雅运动,不明觉厉的那种。
在场的哥谭警察一脸懵逼加震撼,都忘记这个时候他们应该站出来阻止红发青年的行凶了。
***
通知了身在蝙蝠洞的阿尔弗雷德一声,将康斯坦丁和昏迷的贝利亚送上蝙蝠车,开启自动驾驶将人送去韦恩庄园看顾,蝙蝠侠理所当然留在市内,他需要将逃出来的罪犯们送回阿卡姆。
他的首要目标就是小丑。
每一个被他扔进阿卡姆的精神病都拥有着极大的破坏力,而小丑绝对是各中翘楚。
等蝙蝠侠杀到那处监控器损坏的地方时,看到的就是瑟瑟发抖却难掩激动的普通市民,满脸敬畏嘴巴大张的三个哥谭警察以及优雅半蹲,一手提着小丑那头绿藻头发往地上暴击的红发青年。
小丑翻车了?
黑色面甲后的钢蓝色眼眸睁大了些许,旋即心中升起的是对这个陌生红发青年的探究与戒备。
别看小丑一直以来展现给哥谭市的能力大多是智商犯罪与人性拷问,蝙蝠侠自己也曾将小丑暴打至重伤后扔进阿卡姆精神病院中,但小丑的近战实力其实不弱。
更多时候,小丑是放任自己被蝙蝠侠暴打至重伤,他似乎认为那种时候是污染蝙蝠侠精神的好时机。
现在,看上去软弱无力被红发青年一下又一下暴击的小丑,要么他是无力战胜这个红发青年,要么他是对红发青年起了对蝙蝠侠相同的心思,想要将他污染。
小丑会对哪种人感兴趣?
潜在的疯子,如他一般。
推己及人,无论是哪一种,蝙蝠侠都注意到这个衣冠楚楚但精神状态得标上一个问号的红发青年。
“……住手。”蝙蝠侠如真正的黑暗怪物般无声落在小丑和红发青年的面前,他伸出手,想要迫使红发青年松手。然而,还未等蝙蝠侠的手碰到他的手腕,红发青年倏然抬眸,那双蓝黑色的眼眸中略过红色的微光。
危险!
蝙蝠侠的神经绷紧了。
果然,能够将小丑肆意暴打的家伙不是什么普通人。
就在蝙蝠侠下意识戒备,随时准备出手的时候,一声清越的嗓音从蝙蝠侠身后的地方遥遥传来。
“米亚。”
冰冷锐利瞬间从红发青年眼中褪去,他的眼眸化作柔和的深蓝,他松开手指,任由呛咳着大笑的小丑摔回到血泊中。
“布鲁西。”
这个名字直让一身蝙蝠装的布鲁斯·蝙蝠侠·韦恩心中一紧,但他对外的表现却没有露出丝毫异样。他的脚步一错,在倒地的小丑旁蹲下,借着给小丑铐上手铐的动作,目光后瞥,谨慎地打量着叫住红发青年的人。
然后,蝙蝠侠不看还好,他往后那么一看,手上力道直接失了控制,咔嚓一下,给小丑本就被红发青年折断的手腕雪上加霜地折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疫情反弹很危险,大家一定要注意身体啊
***
#818辣个开始分不清现实虚幻的驱魔人#
康斯坦丁:在药物的作用下,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过去的记忆,最后那一段是幻觉才是。可是,好好的贝利亚说倒下就倒下,还流了这么多血,这怎么可能?!我干的?这一定是我干的对不对?
贝利亚:……【不是不是,昏迷的我暂时无法发言,但真不是你干的啊乔尼】
***
康斯坦丁刚被恐惧毒气打击了一下,艰难分清现实虚幻,还没整理好心情,想好应该拿出什么态度对贝利亚,贝利亚这一倒,直接让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_(:з」∠)_
贝利亚不用装晕,他的状态已经快极限了。
这一昏众望所归,绝对好评hhh
第16章 心上之伤
这个记忆哪里不对
这换来小丑感兴趣的眼神,他咳出两口血沫,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哇哦,小蝙蝠也看出来了吗?”不待蝙蝠侠回应,小丑自顾自地接了下去,“多有趣的灵魂啊,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他绽放那一刻的美丽了。”
蝙蝠侠的回应就是顺手揪住小丑的后颈,干脆利落地往地上一拍,这一下快准狠,直接将小丑撞晕了过去。然后,他提着耷拉着脑袋的绿毛小丑,将他交给了安静如鸡默默围观的哥谭警察。
蝙蝠侠的目光落在了站在一起的两个青年身上。
红发青年的优雅暴戾,他亲眼所见,毫无疑问,他是危险的。看他这一身打扮,非富即贵,但记性一向不错的蝙蝠侠却从来没有在哥谭见过他。
而叫住了红发青年的那个人,毫无疑问,他才是最麻烦的那个。
因为他的长相太有特色了。
许是因为年纪不大的缘故,他的眉眼过于漂亮,但蝙蝠侠很清楚,再过几年,这过于精致的长相就会蜕变成男性的俊美,忧郁的时候让人愿意捧着世间一切美好换他展颜,微笑的时候甜蜜更胜糖果。
这张脸,分明是哥谭首富十年前的模样,不能说一模一样,因为眼前青年的发眸都是褐色的,不是布鲁西宝贝的黑蓝配色。可正是这点差异,绝对会让第一眼看到褐发青年的第一时间联想到布鲁斯·韦恩,说他们没有血缘关系都不会有人相信。
没看到一旁充当被保护者的普通群众看着褐发青年的时候眼睛都直了吗,他们绝对想到了某些小报绯闻,能够在哥谭媒体不重样播放的那种。
哦,对了,红发青年,他刚才叫褐发青年什么来着?
布鲁西?
难道是小布鲁斯·韦恩[Bruce Junior Wayne]?
……不,醒醒啊,哥谭王子今年三十岁,眼前这个褐发青年再怎么说也有十七八了吧?与其猜测他是布鲁斯·韦恩的私生子,不如猜测他是托马斯·韦恩的私生子,哥谭王子同父异母的弟弟。
不对,哥谭王子八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根本不可能有这个年纪的异母兄弟冒出来。
等等,万一这个褐发布鲁西其实已经二十三四岁,只是看着脸嫩呢?
在场众人的脑袋里已经飙起了乱码,而处于风暴中心的褐发青年却连眼角余光都欠奉。他只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一身漆黑的蝙蝠侠,然后垂着眼,拿着手帕细细地擦去红发青年手上的鲜血,略有些无奈地道:“米亚,你应该明白,他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