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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迢迢(111)

作者:牛角弓 时间:2024-06-27 09:28:57 标签:灵异神怪 异闻传说 奇谭 大冒险 轻松

    樊锵也是个性格果断的人,当下挥笔立了契书,率先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还在名字上按下了一个鲜红的手印。

    然后他把毛笔递给了秦时。

    “这份契书是以我个人名义订立的,”樊锵解释说:“等回了长安,魏神仙会跟我补一份新的契书。不过,你不能再向任何人透露这份药方。”

    这份药方的买家会是镇妖司,也只能是镇妖司。

    秦时点点头,“好。”

    他现在不是缉妖师,但他也不希望这个药方流落到妖族的手里去。若是让妖族知道这种药水一次两次之后会失去效用,那药方也就没用了。

    这不是秦时愿意见到的。

    关于立契的流程,秦时一无所知。还好他这边有一个熟人贺知年,要是哪里不对,贺知年一定会提醒他。

    哪怕贺知年是买方的人,但他绝对不会坑他。

    秦时有这个自信。

    他拿着毛笔,在樊锵指定的地方歪歪扭扭的写下自己的名字。放下笔,一抬头就见樊锵和贺知年俱是一脸见了鬼的表情。

    秦时,“……”

    就,就是说,他的字也没那么难看吧?好歹也横平竖直啊。

    樊锵的浓眉皱起,“字难看也就算了,可你的字……没写错吗?”

    秦时张了张嘴,忽然反应过来他写的是简体字。

    秦时无辜的与这两个挑剔的古人对视,嘴硬道:“在我家乡,我的名字就是这么写的。不是写错了。”

    樊锵,“……”

    贺知年,“……”

    樊锵还在想这小子果然脑子不好使,说瞎话都说不圆。他咋不知道大唐境内还有人使用这样缺胳膊少腿的文字?

    没读过书就说没读过书,家境不好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说瞎话才是。

    樊锵脑子里还在转这样的念头,就听贺知年用一种安抚炸毛孩子的语气很温和的接了一句,“原来如此,我的名字在你们那里怎么写?”

    秦时左右看看,拽了一张白纸,歪歪扭扭的写下了贺知年的名字,想了想,又写下了樊锵两个字。就是樊将军的名字笔画太多,写出来略大。

    樊锵看着那个似是而非的名字,心里重新疑惑起来。秦时的表现太自然了,不同的字信手拈来,看上去不像是临时瞎编的。

    难道,真有这样的文字?

    樊锵深深的疑惑了,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历呢?

 

第81章 八百两

    没人再追究他写错字, 秦时也松了一口气。他放下毛笔,学着樊锵的样子在自己名字上按下手印。

    按手印的时候秦时的思维忍不住又发散了一下,他想现在有检验指纹的技术吗?如果没有, 那指纹按上去有什么用呢?根本分辨不出来是不是本人啊。如果他没记错, 指纹的研究是在十九世纪初才得以应用于犯罪鉴别。

    秦时想不明白这里面的学问,只好归咎于旧时代特有的……仪式感。

    樊锵收起契书, 对秦时说:“明日拿去县衙,正式的契书我让人送去客栈。”

    古时候大宗的买卖要到官府去办理一些手续, 秦时隐约是知道的。他也不多问,点了点头,带着樊锵给他的钱袋子告辞了。

    樊锵的钱袋子是某种兽皮做的,大小也就一本小说那么大。秦时看不出是什么野兽皮,只觉得摸上去手感粗糙结实, 很耐用的感觉。

    袋口系着一根皮绳,皮绳两端各系着一枚开元通宝的铜板。秦时摸索着这两枚铜板, 心跳都加快了。

    货币是最能体现一个时代特征的东西。秦时抚摸着这两枚铜板, 有一种真实触摸到了这个时代的感觉。

    他以后会用这些钱去消费, 去了解这个时代的民生, 去深入地融进这个时代的生活里去,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会真正变成这个世界的一份子。

    一回到客栈, 秦时就被一群穷鬼给围住了。

    秦时不急, 观众们都急坏了。他们守在客栈楼下的大堂里, 在他们回来的第一时间就簇拥着秦时回到了客房,迫不及待的想看一看卖药方得来的真金白银——这关系到他们回长安一路上的生活标准。

    “快打开。”魏神仙肩膀上扛着李飞天, 有些着急地拍了拍桌子。

    灯下看去,袋子前后都已经摩挲得发黑了, 可见是樊锵常用的东西。秦时扯开袋口,将口袋里的东西都倒在矮桌上。就听哗啦一声响,袋子里的东西撒了半张桌子,有碎银,有几块核桃大小的金饼子,还有铜板和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东西。

    秦时捏起一个小小的黄金弯钩,“这啥?”

    看上去像女人的耳环,但是有点儿大。

    一屋子男人都不认识,还是世外之人魏神仙一语道破真相,“女人发簪上的小玩意儿。”

    他从一捧零零碎碎的首饰下面挑出一支黄金发簪,指了指发簪上的缺口,“挂这里的。下面应该还有点儿东西才对,珍珠之类的。”

    秦时有些懵圈,“樊锵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他是出去打劫劫来的吗?”

    “搞不好真是打劫来的,”贺知年有些想笑,“比如说出去扫匪收缴回来的赃物。”

    对驻守边关的士兵来说,清剿关外的马匪是一个很寻常的任务。马匪绑回来,编入军中为奴,财务自然充公。边城雇佣流民开荒、修建水渠,这一类的工程需要的银子多数都是这么来的。

    当然这都是大头,小头都被执行任务的将军们留下了,手下的兄弟们跟着他们出生入死,奖励是不能少的。

    别看樊锵远离长安,苦守着边关,好像日子过的挺艰难,实际上他的身家可比长安城里同品级的武官们富裕得多了。

    秦时这会儿还想不到那么远,他只是看什么都稀奇。女人用的首饰看着稀奇,金块银块看着也稀奇,里面最多的竟然是铜板!

    秦时有一种把樊锵的家底都搜刮干净的错觉。

    “这是啥?”他从一堆铜板里拨拉出两个龙眼大小的玻璃珠子,上面画着蓝色的一圈一圈的图案,摸一摸,眼睛状的图案还是微微凸起的。

    这个时代不会有玻璃,但古代的人会用宝石来烧制琉璃。秦时捏着小玻璃珠翻来覆去的看,心里稀奇的不得了,好像小时候逛夜市摊寻宝的感觉。

    秦时上小学的时候,他们家后街的夜市上有好多摊子都是卖工艺品的,还有一些真假不知的古董。什么铜钱啊、玻璃珠啦,他都见过。后来那条街就不见了,老房子都被扒掉,修起了崭新的写字楼,秦时还遗憾了很久。

    “蜻蜓眼。”魏神仙说:“西域传来的玩意儿。”

    秦时惊讶的哦了一声,心想原来这就是正宗的蜻蜓眼啊,在现代社会里仿制的工艺品倒是见了不少了……都比这个真的光鲜好看。

    “值钱吗?”

    “拿回长安能卖几个钱,”魏舟拨拉拨拉桌面上的琉璃珠,不太当回事儿,“女人家喜欢拿这个做首饰。”

    秦时把这些东西分分类,问魏舟,“这些东西加起来有八百两银子吗?”

    魏舟的手一顿,“八百两?!”

    “对啊,”秦时一脸单纯的与他对视,“我寻思着,反正是卖给镇妖司,也算是做好事儿,就不讨价还价了。樊锵说八百两,我就同意了。”

    魏舟的眉毛一下子竖起来了,他看看秦时,再看看贺知年,怒道:“他傻,你就看着他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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