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师:“……”这还猜个屁啊,老子就是当时唯一的随队医生。
他也是倒了血霉,本来只是想挣个快钱,没想到差点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不说,多年后还会因为这个破事而被人架刀。
“一队十三个魔,只有你活着回来。但也有人说,曾看见你怀里抱着一个长角的幼崽。”路德维希的眼神一片冰冷。
治疗师哇的一声就哭了,他好像格外的喜欢哭,但永远是光打雷不下雨,他说:“好吧好吧,我其实对男男生子也略知一二。他们是骨科啊,爱的天崩地裂的那种,我也劝过他们,这是畸形的爱,这是不伦,但他们偏是不听呢。”
刀更深了。
治疗师:“……”
路德维希:“你们一队魔进去的时候是一月一日,你出来时,不过是一月五日,你是在试图告诉我,你们四天就造了个孩子?那我现在给你四天时间,你给我造一个,我看看。”
那一刻,治疗师从没有觉得死亡离他这么近过。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我真正关心的,是另外一件事。”路德维希一个回马枪,就掌握了整个话题的节奏,他说了,他并不在乎自己的出身,他只要知道最后的胜者是他就行,“我听说,那古城曾属于魔王,里面放着它的宝物。你们从里面带出了什么?又销赃销往了哪里?”
治疗师彻底没了脾气,玛德,明明他还特别关注过,确定路德维希回了魔域,他才敢稍稍在人族高调了一点啊。
怎么就还能出现在人族呢?
一点也不诚实!
“是您教得好。”路德维希不能更谦虚,笑容也真诚了些,“顺便一说,我的朋友很喜欢您写的那本《欺诈的艺术》呢,如果有空,写个to签吧。”
治疗师:“……哈?”
***
他的过去实在是太苦了。
但如果这些苦,只是遇见阿诺的代价。
他心甘情愿。
第71章 金菲士:
T阿诺莱德殿下:
好的作品会唤起读者的,不是正在下雨的事实,而是被雨淋的感觉*。
您真诚的金菲士。
***
这是阿诺拿起《欺诈的艺术》这本书的扉页,看了又看的第七遍。他们已经离开了贝勒伊帝国,进入了圣司米亚旁一个盛产杜松子酒的小公国。在这里教皇只有一场演讲,因为这里的人大多都是酒神和商业之神的信众。
阿诺喜欢的书有很多,得到签也很多,毕竟他在雪罗斯塔养了不少作者,可他还是觉得如今的这本尤其特别。
因为这可是欺诈大师亲笔签的真名啊。
之前在收到路德维希送给他的《欺诈的艺术》后,阿诺就很认真的拜读了一遍。虽然读书进度缓慢,可他其实是很喜欢的。还特意去了解了一下这位幽默的原作者,知道了对方叫金菲士,是魔域有名的欺诈师,还出版过类似于《骨骼保养一千问》、《你真的应该知道的治疗术小常识》等科普类书籍。
涉及领域多样,涵盖业务广泛,唯一的共同点是,金菲士从不会签自己的真名,只会写“G·Z”两个字母的缩写。据说他不签全名,是怕被法师用全称远程诅咒。
在这点上,同为不能对外透露全名的精灵,阿诺表示非常理解。
可路德维希却说:“事实上,他这个理由,就是从你们精灵族得来的灵感。他之所以只签缩写,只是因为这样他的全名签名才能显得很值钱,他好卖书。”
路德维希是一点面子都没给老骨头留,当下就对阿诺戳破了对方死认钱的嘴脸。
阿诺:“!!!”
“设置一个高到离谱又很难获取的参照物——全名签名,再设置中高低三挡,非常低廉的没有签名的低档;再设置一个相对低廉,但有缩写签名的中档;最后是看起来多买多送很划算的特签。”
“当这三挡和参照物摆在一起的时候,低档和中档、高档的价钱其实相差不多,可中档和高档有签名。既然参照物的签名那么值钱,中档、高档的签名多少也会有些分量吧?”
路德维希给阿诺剖析着大部分消费者的心理,因为这就是治疗师当年在设置这一套的时候,想的内容。对方一边喝酒一边签名的时候,他就站在他的旁边,亲耳听到他念叨着价格标签陷阱,然后眼睁睁的看着他搞出了如今这一天套。
说白了,治疗师其实就是在诱导大家买中档和高档,这才是他赚钱的主力军。
想一想吧,同样的一本书,他做了什么呢?不过就是多加了两个字母,或者多加了几个单词,就能比无签名的低档多卖出三到五个金币。
“没钱的人就不说了,他们根本不会买书。”在法尔瑞斯大陆,书籍一直都属于奢侈品来着,在魔域更甚,好比《欺诈的艺术》的特签版,能卖到一百九十七金币,而这些金币够一个普通家庭一到两周的伙食,“可对于有不少闲钱的人,你觉得他们会怎么选呢?”
阿诺反应了半天,也还是觉得买特签版更划算啊。
无签名版一百九十二金币,缩写签名版一百九十五金币,特签版才一百九十七金币欸。
反正都要买,与其买无签名,不如买特签啊。
路德维希耸肩:“你看,他的目的达成了。”这就是消费陷阱,诱导你买你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或者诱导你花过超出预算的钱买所谓的“更划算”。这老骨头无时无刻不在骗钱,却偏偏还能套上一层商业行为的外衣,让别人连骂他都没有余地。
这种事,这老骨头做的很多,好比这一次给贝勒伊国王治病,事实上,那个男爵找的研究出加强版贝勒伊病的亡灵法师就是金菲士,然后他再以治疗师的身份吹破真相,被国王奉为上宾。
哪怕事后亡灵法师也是他的真相败露,他依旧可以说,我只是不忍看国王就这样死去。
“甚至他都不叫金菲士。”路德维希又爆了一个猛料。
阿诺:“!!!”
“他就没有名字,是个失去记忆的巫妖。”亡灵法师走巫妖这条路是有很大风险的,除了很难成功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失忆概率很大。好比空堡《古典乐赏析》这门课的克拉拉教授,他是被至尊巫妖召唤出来的不死生物,他就没有生前的记忆。巫妖也差不多。
治疗师更是和大多数巫妖没什么区别,除了他格外喜欢骨头这点比较审美异常外,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关心自己是谁,他只想赚钱。
如果一定要说,“治疗师”才是他使用最长时间的名字。
可这种一听就是代号的名字,并不适合治疗师搞他那一套买书计划,他就现场给自己起了一个,他说这是他的笔名。路德维希提醒阿诺:“金菲士,觉得耳熟吗?一种鸡尾酒的名字。他当时一边签字一边喝酒,手边喝的就是这个。”还是路德维希给兑的呢。
阿诺看上去在点头,实则根本没搞懂,一直到晚上才反应过来问路德:“那—你—为—什—么—还—给—我—要—t—签?”
“因为它现在是真的值钱。”这就是那老骨头厉害的地方了,哪怕这一套只是他搞出来的概念股,当年哄抬出来的值钱,时过境迁的现在,也是真的值钱了。
“所—以,你—问—出—你—想—问—的—了—吗?”
路德维希点点头,又摇摇头。
治疗师跑了。
如果是路德维希的真身在这里,对方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反抗的机会,可惜,如今的路德维希只是一个人族外表的傀儡人偶。而路德维希的傀儡术,是和治疗师学的。虽然他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可治疗师也有自己的后手。
不过……路德维希本还想说,这没什么大不了,他去找他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这老东西会跑的准备。
他能跑过人族、海族、巫妖族等族那么多年的追杀,自然也不是个没本事的。
路德维希去见对方,就是为了打草惊蛇,这样才好知道他跑路的底牌,等下次再相见对方就彻底没招了。而路德维希很肯定,他们一定会再见面,且时间不会太远。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