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农场主的那些日子里(281)
小白去世的时候是昨天晚上,尸体到了今天才被发现。过去了一个晚上后不说细菌问题,鸡血已经完全凝固啦。
没有经过放血的鸡肉味道十分糟糕,所以是不能吃的,而且好歹是养这么久的鸡,夏东篱还是很有感情的,自己宰杀也就算了,但这种死于非命的想想也怪可怜。
如果放到以前他可能还会做挖坑埋了的事,但之前那次堆肥失败的经验太惨烈了,为了避免再次迎来一波虫虫危机,夏东篱还是决定将它送去垃圾桶吧。
将垃圾桶关上之后夏东篱打开手机,和站在家门口镇守房门,防止家里狗狗蹿出的荀岏说道:“你说我们养三黄鸡怎么样?”
“三黄鸡体型小肉质嫩,关键是这种鸡是南方的品种,北方养它的人少,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说着,他将手机举到荀岏面前,道:“而且它的生存能力强、产蛋量也挺高,经济效益应该还不错。”
荀岏接过手机上下翻了一下,着重看了疾控防疫一块,片刻后说道:“都是比较常规的病症,家里可以养,是买种鸡?”
“我看到网上有直接买受精卵的。”夏东篱戳开淘宝给他看,“买种鸡的话要明年才能生蛋孵蛋了,如果直接买受精卵然后用孵蛋机自己孵还能在冬天前孵化成功。”
他摸了摸下巴:“这种鸡的生长期在180天左右,到了春天正好可以抱窝,就是冬天可能要把它们养在室内了。”
两人说话的声音并不响,但从夏东篱提着死去的大白开始白晓晓的目光便一直留在了他们身上,等听到两人说要养三黄鸡的时候,白晓晓的口水便不由自主地开始分泌起来。
三黄鸡啊,这个她曾经吃过啊!经过人类炮制后,那嫩嫩的小肉肉,丰满的脂肪,脆爽的鸡皮搭配美味的酱油一入口就能将她的魂魄给震飞了。
她当下大快朵颐,放开腮帮子吃得连鸡爪都没放过,并且成功因为自己的吃相吓跑了来相亲的土大户。
但是白晓晓一点都不后悔,一点都不!
这个人类说他要养三黄鸡哎……很多很多三黄鸡,很多很多!
白晓晓的狐狸眼中透出了几分迟疑和挣扎,而这份挣扎在她看到夏东篱家鸡鸭齐飞的场面后变成了决心。
翌日,一条有着一双杏仁眼微笑唇的狗狗蹲在了夏东篱家的门口。见推门而出的是荀岏,狗狗啪嗒一下倒在地上,“汪呜汪呜”可怜巴巴地叫了两声,还有意无意地将自己受伤的后腿展露了出来。
荀岏看着面前这条强装是萨摩耶的白狐狸,陷入了沉默。
作者有话要说: 白晓晓:狐不要脸则天下无敌。
白晓晓:萨摩摇尾巴,白狐抛媚眼,萨摩白狐一起跑,谁能辨我是白狐?
荀,有专业知识,岏:我能……抱歉,家里不想再添一个有体味的犬科了。
白晓晓:????
第179章
“汪~”白晓晓甩了甩尾巴,可怜巴巴地叫了一声。如果她胸前挂一块牌子,那上头一定写的是:请收留我,我乖、我漂亮、我听话,还能RUA!
如果有第二块牌子,那上头写的就是:只要有鸡吃,一切都好谈。
她一下又一下缓慢地甩动蓬松的尾巴,并且竭力展露自己的毛肚皮。根据她对人族的研究,人类一看到毛茸茸的尾巴和肚皮都会有忍不住蹲下身摸一把的欲望。
只要摸一下,人类一定就会迷上她毛毛的质感,到时候她就能登堂入室并且靠着她的美貌与智慧成为人族最宠爱的狗,从而走上一天一只鸡的美好人生。
什么?变成狗没格调?别开玩笑了,大家都是犬科动物谁比谁高贵。只要能吃鸡,她才不在乎。
白晓晓周身散发着「我不想努力了,就想做一条咸鱼狗」的迷之气息,然后她看着荀岏关上门走了出来,一步、两步、三步……他无情地绕过了自己,向着远处走去。
白晓晓:嗯!!?这个人族这么冷酷的吗?看到一条无辜受伤的小狗狗居然还能够无动于衷?
算了,她又躺了回去,甚至悠闲地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她的目标是夏先生,这个人族只是帮工的身份而已,决定权不在他手上,没必要多花费力气。
正这样想着,白晓晓忽然感觉自己的脚爪子被捏住了,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整个身子就滚了一下落在了一块木板上头,然后木头被抬了起来,一阵颠簸后向着前方挪动。
咦?咦咦咦?这莫非就是电视上所说的担架?
白晓晓茫然地眨眨眼睛,随即她就看到自己被放到了小三轮上,然后,然后她就被丢到林子里啦?!
现在的人类都那么残酷的吗?白晓晓惊呆了,她现在的样子可是一条受伤的柔弱小狗啊,难道是体型太大了不够惹人怜惜?
那不是为了多吃些肉嘛!体型大自然能多分到一点肉啦!精明的白晓晓可是有琢磨过自己的体型的,只将其控制在比圆滚滚稍微大一点又比不可爱的成犬娇小一点的程度,变形完成后她还对着镜子调整了半天,确保自己每个角度看上去都十分可爱呢。
但即便如此,将狗丢下之后,荀岏还是特别无情地留下一句:“别再来了。”然后他就驾驶着小三轮轰隆隆开走了。
白晓晓整张狐狸脸都扭曲了起来,她站起身来甩了甩自己的伤腿,十分执着地一瘸一拐向着小砖屋的方向靠近。
她的腿是真的受伤的。
白晓晓还是调查过的,这个叫荀岏的男人是一个正在学习的兽医,这样的人一定不好忽悠,她虽然能用法术伪造伤口,却没办法根据治疗做出反应,所以,白晓晓心一狠,直接自己下嘴将脚丫子给咬伤了。
她想得可好了,白晓晓是变成原型咬的,那伤口老狰狞的,如果这个荀岏技术高一点能看出她是被狐狸咬的,那夏先生肯定会谨慎行事,一时半会不敢把她放走。
如果荀岏技术烂一些看不出来,她就装出门恐惧症,反正想尽一切办法总能留在小砖屋。
但失策也失策在这里,她之前那不是完全没想到居然有人会把一条受伤的狗从大门口丢到更远的地方啊!嘶……脚好疼,早知道还是用幻术得了。
她不知道的是,也幸亏她的伤口是自己咬的,如果真的用幻术搞出来的话,那荀岏做的事情可就不是把她丢到外面去这么简单了。
白晓晓一瘸一拐地向着小砖屋的方向行走,东北秋末的早晨冷得刺骨,她刚走到一半吐出来的气就带上水雾了。
然而,这还不是最惨的,她居然被拦路打劫了!!!
白晓晓须发皆张,双目圆睁,伏在原地警惕地看着前面的一处草丛。虽然很淡,但她能从中嗅到狩猎者的气息。
似乎是察觉到自己被发现了,草丛一阵耸动,随后一双三角耳露了出来,耳朵尖尖上那两搓毛说明了对方的身份。
是猞猁!丛林中最麻烦的狩猎者。
白晓晓的毛不由自主地根根竖起,而糟糕的是,这还不是一只猞猁,它的背后陆续钻出了三只体型更小一些的幼崽,显然白晓晓遇到了最糟糕的情况——一只母猞猁正在带着孩子进行狩猎教学。而且小猞猁动作还有模有样,显然已经是个熟手了。
糟糕,单独一只猞猁已经很麻烦了,现在她要应对的可是已经有默契的猞猁一家啊!
如果白晓晓是普通狐狸的话一定会折在这儿,但幸好她其实是个狐狸精来着,使用幻术将四只猞猁忽悠过去后,白晓晓一溜小跑赶紧朝着山下奔去。
虽然有些危险,不过遇到猞猁一家就说明附近没有别的攻击性很强的动物了。猞猁这种动物本身排他性就很大,尤其是带崽的母猞猁,和母老虎没什么两样,它绝对忍受不了家里附近有什么可以威胁到幼崽的存在
想到这点,白晓晓前进的步伐轻松了一些。
走着走着,她忽然发现自己走到了一个古怪的地方,这里残留着猞猁的气味,但并不具威慑感,就像是不经意间留下的一样。
白晓晓嗅了嗅,毕竟是不同种,她并没有从气味中读取到更多信息,反而这片场地吸引了她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