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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夫夫种田日常(65)

作者:紫算 时间:2019-10-30 17:40:00 标签:甜文 打脸 随身空间 主攻 种田文

  “你算哪根葱?”那人说着就要去摸荷包。
  好不容易自己才弄到手的,小贼挣扎了两下,不太想给,那人立马就感受到了,上去又是一脚,小贼痛得直接在地上打滚儿。
  疼得厉害,那小贼反而被激起了怒气,骂道:“你哪个地方来的孙子,不知道,这是你爷爷的地盘!居然跑到这个地方来抢东西,我看你是活的不耐烦了!”一边说着一边朝后退。
  “滚!”似乎很不满意这样的态度,那人准备上前再给他两个教训。
  小贼看情况不妙,立马往后跑,遇见了刚爬起来的那个书生,心思电光一闪间,小贼不知道怎么想就抓住了书生,露出藏在袖子里面的小刀,架在书生脖子上:“我警告你,你可别过来啊,刀剑无眼,到时候他要是受了伤那就是因为你,你可是要坐牢的!”
  那人果然不动了,看着并不锋利的小刀,皱起了眉头,停下了脚步。
  那小贼以为他怕了,似乎找到了他的软肋,得意洋洋举着小刀比划着:“你要是在那上前一步,我就划拉一刀,哎?看你敢不敢?”发现对方没有动作之后,更加大胆嘲讽道:“都是干这行的,你真是个孬种,有种走一步啊。”
  “这位兄台,银子你也抢走了,你现在还来找我干什么?”书生试图讲道理。
  “不干什么?就是看你不爽。”小贼说着手上的小刀轻轻晃动了一下,书生的脖子上立马出现了一道血痕,顿时疼得龇牙咧嘴。
  那大汉吼道:“你居然伤害一个读书人!”但是这会也不敢轻举妄动,他不能保证再不伤害书生的情况下,把人救出来。
  正在小贼得意洋洋,大汉努力想办法,互相僵持的时候,旁边一个路过的人,看见这样的情景,拔腿就跑,可能是因为跑的太匆忙,身上的荷包掉了下来,洒出来好几锭白花花的银子。
  小贼一看,这可不少,至少比自己身上这个多多了,拿眼睛去瞅大汉,发现他好像没有在意,自己带着书生小心往那边挪,另一只眼睛注视着大汉的行动。
  就在脚快碰到荷包的时候,后背突然被猛地踹了一脚,小贼根本没有防范,往前扑去,嗑得鼻青脸肿,手上的刀也甩落在远处。
  这个时候自然还是要补上几脚的,张榛自然没有客气,直踹得地方倒地不起,没有一丝战斗力,那小贼回头一看,这不就是刚刚那个吓的惊慌失措逃跑的人吗?
  张榛慢条斯理捡起自己的荷包,弹弹灰道:“正好今天刚从衙门里出来,还认得路,带你去一趟也不晚。”又对大汉道:“麻烦两位和我一起去做个人证如何?”说完把书生的荷包从小贼身上搜出来还给他。
  “多谢壮士了,在下汝河于远歌,今日救命之恩,来日定当报答。”说完书生就鞠了一躬。
  “在下李大河,一个跑路的,生平最敬佩的就是会读书写字的读书人,兄弟好身手,我愿意陪你走一趟,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没想到居然是今天还议论很久的于远歌,张榛看他虽然身上有伤,但真正做到临危不乱,举手投足更是有气度,就明白眼前之人不简单,最起码绝对不是和他同样名声大噪的郭子丰所能比拟的。
  事情办的很顺利,人证物证俱在,加上小贼以前就做过类似的事情,所以很好办理,这次就更严重了,居然想谋财害命,定然饶他不得。
  李大河对张榛的见义勇为很是欣赏,从衙门出来之后主动邀请他以后如果有什么麻烦可以找自己帮忙。
  通过短暂的相处对话,张榛也知道了李大河是一个走镖的,常年各地奔波,为人很讲义气,朋友到处都有,出来之后还很热心的要送于远歌回家,天色已晚,他担心于远歌一个文弱的书生在路上又出什么事。
  “不知张兄家住在何地,以后远歌必要登门拜访,与张兄煮茶烹酒。”于远歌拜别前询问道。
  张榛虽然也做好事,但真算不得那种做好事不留名的,欣然接话道:“于兄可到美味铺子寻我,到时候李兄也要来,小店虽然算不得什么好地方,但是张某的一片心意,只希望不要嫌弃。”
  美味铺子于远歌听说过一二,但未曾去过,他和薛引苌还有郭子丰不同,更喜欢在家一个人细细品读诗书,和其他人交谈太多反而会慢慢失了其中的兴致,而他又痴书,因此很少出门,不过恩人相邀,还是答应道:“定会去的。”
  李大河虽然不会读书,但他特别爱打听读书人的事,因此其实知道的比于远歌还要知道得多,惊喜道:“原来美味铺子居然是张兄所开,听说那里都是读书人去的,没想到我这个大老粗居然有一天被掌柜亲自邀请去,放心,一定去!”
  “那张某就在那里等待二位了。”
  三人打过招呼就各自离开。
  天上还在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张榛也没有撑伞,直接快步赶回家。
  到家徐子嘉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帮他准备衣服,张榛就在这空挡去逗兜兜。
  兜兜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捂着鼻子不让他靠近,张榛就非要去抱,不一会儿兜兜就委屈成了泪泡眼,等看见爹爹过来,啊啊啊挥舞着小胳膊,诉说自己的委屈。
  徐子嘉抱起兜兜,轻轻摇动着,“我给你配了一个香囊,你看喜欢吗?日后可以挂在腰间。”
  张榛拿到手里端详片刻,叹了一口气,眼里还有些失望。
  徐子嘉以为他不喜欢,问道:“可是觉得颜色不喜,还是这个味道不爱?”
  “都不是。”张榛摇头,看兜兜睡了,把他接下来放在小床上,额头抵着徐子嘉:“我在想,如果小子嘉也能随时挂在我的腰间,该多好。”现在小媳妇儿每天比自己还忙,要去教那群孩子识字读书,还要去和薛凝讨论诗词,他每天见着他的时间都短了,不然他现在怎么每天陪着那群糙汉子?
  原来是因为这个,徐子嘉笑开:“这个好办,我以后教孩子认字你可以在下面听,也可以一起探讨诗词。”
  张榛想像了一下那个画面,觉得还是算了:“还是传递知识重要。”更重要的是他看得出小子嘉喜欢这些,每个孩子的进步都能让他高兴很久,每个人体现自己价值的方向不一样,但找对了,人生就变得更加有意义。
  等张榛洗完澡回来,看见徐子嘉还在准备着小书本,思索明天要为孩子教授什么知识,认真的模样,让张榛忍不住去亲亲他。
  徐子嘉感受到了他的目光,然而并没有其他什么动作,还在认真思考着这些用什么方法能让孩子们更好学会,希希和晨晨还小,不能理解太复杂的,小谷和香香正是读书启蒙的好年纪,但小苗已经大了,进度总要快些。
  张榛在旁边轻轻拍着兜兜的背哄他入睡,看着小媳妇儿一丝不苟的样子,格外心动,外面的风伴随着细雨敲打窗户,却不曾扰了屋内的温馨安宁。


第96章 投壶
  雨照样下, 第五天的时候李大河和于远歌如约而至。
  “张兄,你是怎么想到这些的?真是……弄得我都不好意思大声说话了。”李大河低声跟着张榛朝楼上走。
  张榛推开包厢的门:“原本这里是家粮油店, 我看位置不错,环境也清幽,就把店铺搬到这里,承蒙朋友捧场,现在也算过得去。”
  李大河知道张榛虽然说的轻巧, 但也知道这家店铺的规格一般是他这种粗人不能来的,心里更加对张榛有好感,这说明张兄弟不是那种只看重读书人而轻视他们这些粗汉子的。
  于远歌落座后发现靠窗的桌子上摆上了笔墨纸砚,还有棋子和诗书, 看见这些心里才落定下来, 捧起书本就看了起来,虽然这本书他已经读过不下十余遍了, 但是每次读都能让他特别开心。
  张榛没有打扰他,从饭桌边的侧排小匣子中拿出木牌:“李兄看喜欢什么样的菜式,午时快到了,我们边吃边聊。”
  “好好。”李大河还没有见过这样的点菜方式, 又害怕露了怯不好,有些拘谨道:“张兄看什么好点什么就可以了,我都行。”
  张榛也没有为难,点了几道招牌菜,“菜我已经点了,美酒就让李兄选吧。”
  李大河这次倒没有推辞:“那就来个青竹酒吧。”他是听别人说的, 这里的青竹酒不醉人却醉人,酒劲儿不醉,酒香醉人,他老早就想尝尝了,只不过一直没好意思来这种文人墨客聚集的地方。
  “那也好,于兄毕竟是个读书人,喝醉了也不好。”他本来以为李大河这样的人喜欢喝烈一点的酒,没想到也喜欢这种清雅的。
  收菜单是小苗干的,本来是小谷和香香两个小家伙儿,小苗负责做菜,但这两天小苗不小心摔了一跤,大家都让他歇歇,别再忙活了。再说现在顺嫂子和柳平已经能做很多菜了,多忙活一会儿也就把小苗那一份补了。
  把鸡块炸得香嫩金黄,盛进青绿色的小瓷盆,再浇上一层热油,上面的葱花和食茱萸发出呲呲啦啦的声响,香气四溢;热油把五花肉煎得肥而不腻,孜然和茱萸粉淋在上面混合而成独特的味道挑动味蕾;松菇被切得厚薄得当,等独有的滑嫩汁水出来后,再配合核桃的清香,回味无限……
  等到酒菜上齐,李大河吃了第一口之后就开始不停,本来还想好好找张榛说话的心思也没有了,青竹酒名不虚传,闻起来就香,但李大河平日里烈酒喝惯了,现在就拿青竹酒当水喝解渴了。
  于远歌要克制很多,但同样也是筷子不停,捧着一杯饭后烤奶,觉得美味铺子的菜现在可以列为他的第二大爱好了,至于第一大是什么?没有人能超越他的书,当然,这时候他还不知道,未来会有一个人比这些都重要。
  饭后于远歌的书瘾来了,张榛把他安排在后竹林的竹轩,那里环境雅致,只有不远处几个亭子有人对弈,但都不会发出大的声音。
  竹轩并不是竹子做成的,内有一樽红泥小火炉,可以用来煮茶,竹轩的壁炉已经烧起来了,窗边还有一方塌,倚在榻上临窗读书,听着茶水响的声音,周边温暖舒适,窗外雨打竹林,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反正于远歌是很满意就是了。
  虽然不知道这里的价格,李大河也知道绝对不会便宜,把早就准备好的荷包拿出来递给张榛:“有点少,希望张兄不要嫌弃。”
  张榛把他的手推回去:“如果李兄非要这样的话就太见外了,我是敬佩李兄的为人,当天李兄看见之后毫不犹豫拔刀相助的姿态豪迈,我就觉得这个朋友我张某交定了!”
  李大河把钱袋子收回来,他们这种人是不讲究太多虚礼的,闻言豪爽道:“我也欣赏张兄这样仗义的人,以后张兄就是我李大河的朋友,有什么难处就说一声,我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本事,也认不得几个字,但是街间里坊的事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朋友也给点面子,张兄有麻烦只管找我解决,以后你叫我大河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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