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夫郎种田记(23)
“瓜娃子!又走神!”莫方气的给了洛望舒一个爆栗,后者摸摸脑袋不说话,反正不疼。
也不知道是不是莫方的错觉,明明是个被流放的玉人,一言一行却和汉子相差无几,总让他觉得多了个顽劣的儿子而不是儿媳妇。
“娘爹,我全部记住了。”李光……现在应该是莫光,兴奋朝洛望舒喊道。
这个称呼……绝了。洛望舒抖了抖一身的鸡皮疙瘩,叫他婶儿都比娘爹好,真的!
“咳,那啥,苗苗呢?”洛望舒硬着头皮走近问道。
李苗苗苦恼的抓了抓自己的麻花辫,然后掰着小指头道:“还没……才记住了五个。”
“唔,小光和苗苗都很厉害哦,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一天才记住三个字。”不过,还会背三首古诗。洛望舒默默在心里补了一句。
李苗苗震惊的眨眨眼,“真哒?”
“对啊,苗苗比小光哥哥小,又是女孩子,记住五个很厉害啦。”洛望舒不好打击小孩的信心,他想着,小光比苗苗年纪大,应该会懂他这番心思。
莫光黯然的垂眸,咬了咬下唇,坚定的对洛望舒道:“娘爹,我会努力记住二十个字的。”
“哈?”洛望舒有些困惑的眨眨眼,这小孩不会是误会了什么吧?
其实,比起字,洛望舒最想教他们的是九九乘法表,但考虑到李苗苗的年纪后,决定还是等等,一下子教太多只会让小孩产生厌烦的情绪。
“呐,小光全部记住了就教一下苗苗吧?自己也巩固一下,别到时候我抽查,写不出可是会罚写的哦。”
洛望舒说的随意,两个小孩却是非常严肃的点点头,这让洛望舒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要不明天让莫离从镇里带些启蒙书回来?毕竟世界不同,他也不是专业的,还是系统点教比较好,不会误人子弟。
至于笔墨纸砚,唔,听说挺贵的,即便现在不差钱也不能这么用,等俩人写一两个月后,再买吧。
一场冬雨,连续下了两天,令洛望舒惊讶的是角落种的草莓熟了!连莫方都惊的说不出话来,竟然没被冻死……
这天洛望舒笑得合不拢嘴,摘了草莓洗干净准备送到镇里给莫离尝尝,反正也是赶集日,顺便去买点肉回来。
“你们俩要不要去镇里玩?”
毫无意外,洛望舒收到了两声干净利落的“要”,在家闷了好几天,出去逛逛也是应该的。最重要的是,不!差!钱!
分卷 第二十四章找茬
红木青瓦,伴湖而建,古韵十足的饭馆,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有人神色匆匆,有人欢喜,亦有人忧愁,但出来之时都带着酒足饭饱的满足感,即便心情不好也情不自禁的扬起嘴角。
饭菜飘香,在饭馆一楼的一角,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吊着三角眼,手持一把纸扇,在微冷的天用力摇着,身旁站了几个彪形大汉,浑身散发着嚣张的气势。
周边的食客下意识的躲远了些,生怕惹到这位煞神。
“把你们店最贵的菜给本少爷端上来!要快!”男子对着前来招呼的小二说道,眼中的不屑都快化成了实质。
小二擦了擦额角的汗滴,唯唯诺诺的连连应声。
后厨,一个主厨三个帮厨,人数虽不多,门口记录的菜色也多到了三页,人却是不慌不忙,有序进行。
那一道道算不上特别精致的菜色被端上桌,以它本身的浓郁香味赢得了一个又一个食客的心。
“那个,莫大厨,外边有个客人说要最贵的菜,你看这……”小二面露难色,店里的菜都算不得贵,即便是平民百姓进来吃也是可以消费的起,他们的饭馆以价格公道饭菜美味在镇里扎根,要说这贵的……
莫离并没停下手中的动作,手法熟练的切菜,再炒,一气呵成。同时掌控着三口锅,火候、调味极其精准,不到片刻,三道菜出锅。
“最贵?”黝黑的眸子盯着小二,满是老茧的手掌一拍砧板,一个胡萝卜腾空而起,下一秒被捏在手里。
小二硬着头皮点点头,“那是云客来的少东家,咱们得罪不起,那啥,莫大厨,你就做个新的菜色打发一下罢?”
莫离勾唇露出一抹冷笑,抽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在胡萝卜上雕刻,速度令人眼花缭乱。
其他人屏住呼吸瞪大眼看着,内心的震撼岂是一言半语能够描绘?有如此刀工的人,不是御厨就是神厨世家出来的人,有些人终其一生也不能练就。
片刻之间,一条红鲤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之中,胡萝卜皮摆成水波,在热油里放了盐和酱油淋上,完工。
莫离端着盘子撩开门帐径直走向角落。
那富家少爷还翘着个二郎腿,眼睛四处打量,冷不丁听到一声响,随意看过去,面前只有一盘红鲤。
“你什么意思?这饭馆最贵的菜就是鲤鱼?你耍我啊?”男子怒道,刚想掀桌,却被莫离一手压制。
“吃。”
话虽简短,却让男子忍不住抖了抖,见其它食客明着暗着看热闹,只得梗了脖子呛声:“吃就吃,若是味道当不起这‘最贵’二字,本少爷今儿个就掀了你们美味斋!”
莫离的表情依旧冷淡,男子拿了筷子想夹一块“鱼肉”,却有些夹不动,稍微用了些力才夹出一块来,心想这么老的鱼肉味道肯定好不到哪去。
将“鱼肉”放进嘴里,嚼了嚼后,男子的脸色难看,眼神凌厉的看向莫离,却被后者吓了回来。
“你竟敢用萝卜充鱼,还自诩最贵,如此坑人的饭馆,拆了也罢!”男子一番话吼的气势不足,旁人这才听出菜是萝卜,一个个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莫离不咸不淡的反问道:“以假乱真的刀工难不成不值这‘最贵’二字?”
男子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味道的确比平常吃的萝卜好吃,那雕刻的精致程度也是大酒楼都比不上的……
“你……你给我等着!”男子一手将筷子拍在桌上,放完狠话就要走。
莫离一手将人的衣领揪住,把人拉了回来,“五十两银子。”
男子怒道:“就这么一盘菜要五十两?!”
“这是你自己要求最贵的,难不成少爷连个五十两银子的菜都吃不起?”最后一句话中的轻蔑让男子气的牙根发痒,更可恨的是莫离体型高大,那一身的腱子肉让他不敢轻举妄动。
男子奋力甩开莫离的手,从衣袖中拿出一百两银票甩在桌上,“咱们走!”
“是!”
人走后,小二颤颤巍巍的把银票捡了起来,一百两啊,这可是他们饭馆两天的收入。
周围的人看了一出好戏,对莫离的厨艺大加赞赏。
莫离本人倒是没什么感觉,回到后厨继续做菜,拿着一个月十两银子的薪水。
唔,美味斋在哪呢?
洛望舒带着两个娃,一路上买了不少零嘴,身后竹篓的草莓洒了一些空间里的水,暂时保鲜。不过,他们要是再在街上乱走,估计空间里的水都救不了那些熟透的草莓。
一出门就忘路,洛望舒有些怀疑自己的智商,想去问问别人吧,那些人把他当瘟疫一样避开。
在莫方的再三叮嘱下,他明明点了眉心,怎么还被提防?
溜达了一圈后,洛望舒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饭菜香味,顺着那香味一路找了过去,在看见“美味斋”三个字后,喜极而泣有木有!
“婶儿,你确定叔在里面嘛?”李苗苗歪着脑袋看洛望舒,对他的判断表示怀疑。买东西砍价很厉害是没错,但认路方面,他们真心不敢轻易相信。
洛望舒干咳一声,压低声音道:“这次我保证在里面,这饭菜香味闻闻就出来了。”
莫光表示同意,点点头对李苗苗道:“娘爹说的没错,阿爹做饭就这个味儿。”
李苗苗仔细嗅了嗅,挠了挠头,唔,还是进去看看吧。
三人就这么拎着东西,穿得跟个土包子似的闻着味进了门。
“哟,三位客官,里边请。”小二看到洛望舒先是一愣,随后微笑着说道。
洛望舒挑眉,嗯,这服务态度不错,他早就做好了遭人白眼的准备,结果这的服务素质还挺好。
“那啥,我们不吃饭,我们找人。”既然别人对他有礼貌,洛望舒自然也是和颜悦色,配合他那张白嫩的脸,给人一种温润书生的错觉。
小二下意识的皱眉,努力维持脸上的微笑,问:“不知客官找谁呢?”
不等洛望舒回答,李苗苗脆生生的说道:“找阿离叔。”
莫光则说:“找阿爹。”
洛望舒尴尬的笑笑,“找莫离,能让我们进去么?”
小二打量了一会洛望舒三人,“稍等片刻。”说完就跑了进去。
后厨的莫离听到有人找,奇怪的瞥了一眼小二,“什么人?”
“瘦瘦高高的,模样很俊,带着两个孩子,是个玉人……”
在小二说到是个“玉人”之时,莫离就放下菜刀大步走了出去,剩下的由帮厨顶上,毕竟他们之前是主厨,炒菜什么的完全不用担心。
“媳妇。”
洛望舒抬眼看去,满头是汗的人走了出来,身上还围着一块布,浑身油烟味。
“媳妇,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莫离浅笑着问道,眼底有着不易察觉的疲惫。
不知道为什么,洛望舒看见人冲他笑的时候,心被扎似的疼。努力把情绪压下去,将身后的竹篓递给他道:“喏,今天熟了,带几个给你尝尝。”
“草莓?”莫离试探性的问道,这个名字他之前没听过,最近在洛望舒嘴里经常听到。
“对啊,可好吃了。”洛望舒说着把人拉到门边,不挡着客人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