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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但是开始发疯(3)

作者:禾花 时间:2024-06-12 10:05:11 标签:豪门世家 欢喜冤家 穿书 复仇虐渣 轻松

  宋春风一点点地回头,呆滞的神情还没结束,阮榛反手又是一个耳光。

  “啪!”

  清脆的巴掌声回荡,刚才还在窃窃私语的灵堂变得鸦雀无声,静得落针可闻。

  所有人讶异的目光,都集中在身着丧服的阮榛身上。

  “身为长子,为何不以身作则?”

  阮榛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刚刚不是还在叫妈吗,怎么不继续了?

  是不喜欢吗?

  还是这辈子第一次叫,没经验啊?

 

第2章

  灵堂是个肃穆的地方。

  这里可能会有叹息,有哀嚎,有撕心裂肺的哭声。

  但很少有这样尴尬而凝固的场景。

  尤其是在场的诸位,都是有头有脸的体面人,特意来参加宋家当权者的葬礼,谁曾想,会看到这样的一幕——

  阮榛虚虚地垂下手臂,身形微微颤抖,似乎在强忍情绪。

  而他面前的宋春风,整个人呆若木鸡,两边脸颊上的掌痕悄然浮现。

  别说,还蛮对称。

  下一秒,阮榛仿佛再也难忍悲伤,捂住自己的嘴,扭头就走。

  人群不由自主地分开,震惊地看着他穿过大片的白菊,消失在走廊尽头。

  恍若花丛中掠过一只黑蝴蝶。

  宋春风这才如梦初醒,嘴角僵硬地抽搐了两下,眼睛死死地盯着阮榛的背影。

  不过是父亲的一个小玩意!

  居然敢当着众人的面抽他耳光!

  一位本家长辈过来打圆场:“好了,你也不用跟他计较,毕竟这种人……”

  对方用余光瞥了眼周围,发觉众人都开始回避眼神,假装刚才的一幕没有发生,这才压低声音:“那个姓阮的,到底怎么回事?”

  “谁知道!”

  宋春风愤然地拽了下自己领带:“本来我们商量过,不打算让他在这种场合出现,没想到非要来……”

  还特么大早上就来,跪坐在灵堂最前方的位置。

  这不就是昭告天下,自己是宋家的“小夫人”吗?

  他也配?

  宋春风按捺眼神中的阴冷,强装笑容:“父亲在天之灵,也不会想看到这样的情况,等葬礼结束再说吧。”

  早就打听过了。

  那阮榛是孤儿,被个拾荒老头捡回去,住在城郊的一条破旧巷子里,跟野孩子似的长大,看着就没一点的教养,除了张脸,一无是处。

  也就在今年考了个研究生,那又如何?

  宋春风亲手撕了那张录取通知书。

  他很喜欢这种,让人眼睁睁看着希望破灭的感觉。

  捏死对方,不过像捏死一只小蚂蚁。

  就是父亲不知吃错什么药,死活要给阮榛娶回家,据说是一次酒宴,看到了来勤工俭学的阮榛,当即被迷了心窍,茶饭不思的,非要给人弄到手。

  宋春风他们几个,也没啥意见。

  毕竟父亲多年没有续弦,风流在外,早就习惯。

  七个儿子,也不是一个妈生的。

  谁知父亲要跟人领证!

  这可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还以为阮榛会故意待价而沽,扭捏作态,谁曾想直接就签署协议,巴巴地往宋家跑,第一次见面那天,他为了灭人威风,故意趁父亲不注意,扬起那张薄薄的录取通知书:“小妈,想要这个吗?”

  他戏谑道:“想要的话,就跟我上床——”

  当时的阮榛,满脸的手足无措。

  万万没想到今天能做出这样的事。

  宋春风咬紧后槽牙,莫非,真的是和老头有感情?

  -

  洗手间里播放着轻柔的音乐,水流汩汩,阮榛仔细地擦着手。

  “上床,”

  他轻声笑了起来:“给你上坟还差不多。”

  撕录取通知书,都是什么睿智才能做出来的行为。

  根本不会对学业造成影响。

  充其量麻烦一些,多跑两趟手续。

  宋春风太有优越感,或者说,整个宋家都从根上烂了,脱离世间那么久,连最基础的常识都不清楚。

  阮榛抬眸,看向镜中的自己。

  这本书实在毁三观,他无法梳理里面的全部情节,只依稀记得大致走向。

  不知是作者能力问题,还是到最后实在圆不下去,在故事的结局,这七个儿子给宋家折腾了个干干净净。

  曾经花钱如流水的豪门,树倒猢狲散,只剩残瓦断垣。

  “那七位少爷呢?”

  “都没了!”

  镜中的阮榛没什么表情,睫毛垂下,挡住眸中的神情。

  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这段对话,以及番外的一个模糊画面。

  在荒凉的冬日里,穿黑色大衣的男人踏雪而来,抖落肩上的洁白,于墓前沉默许久。

  “大哥,”

  那人语调微哑:“宋家,已经彻底完了。”

  阮榛略微皱了下眉。

  这里着墨不多,但按照自己的推测,那个男人应该就是最令少爷们敬仰、畏惧,大气都不敢出的存在——

  宋书灵。

  【他是老夫人最小、也最疼爱的孩子,和大哥宋琴文相差二十二岁,自小就无法无天,长大后远离家族,很少回来。】

  【宋三爷的字典里,没有循规守矩这四个字,他刻薄寡恩,总是游走在违法的边缘,漫不经心地点上一支烟,穿着西装踩住仇人的脑袋,扯平刚刚揉皱的衬衫,优雅只是他的外壳,包裹的是强硬的肌肉和狼子野心。】

  而书中似乎暗示,宋家最后的垮台,和宋书灵脱不开干系。

  那可太好了。

  一个疯子。

  不知什么仇什么怨,能亲手朝摇摇欲坠的家族,推上一把。

  但番外的真实性,阮榛不敢保证,中间隔了那么多烂糟糟的剧情,他想起来,就忍不住要哕。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故事在现在,刚刚拉开帷幕。

  阮榛平静地看着镜中。

  毕竟“嫁”的那个老头死了,目前宋家地位最高,最有权势和手腕的人,就是宋书灵。

  他在等待那个疯子的出现。

  可是,一直到葬礼即将结束,都没有宋书灵的身影。

  阮榛的心,跳得有些快。

  宋家不知什么时候传下的破规矩,葬礼于上午举办,不能浪费,不许铺张,低调进行,只邀请亲属和密切来往的朋友——当然,这样的老牌豪门,来灵堂悼念的也有几百人之多,而到了午后,就只留下至亲。

  一直守到凌晨,然后于月明之际进行火化,结束葬礼。

  阮榛只觉得有病。

  大晚上的,一群人摸黑去往墓地,开始下葬。

  他腹诽,估计是亏心事做多了,怕报应。

  还好早上那俩嘴巴子的余威尚在,剩下的几位少爷们到场后,也没有过多骚扰阮榛。

  只是直勾勾地打量自己。

  给阮榛恶心坏了。

  在父亲的葬礼上都能发.情,都是什么恶心至极的畜生。

  当然,在这本书里的话,也不奇怪。

  因为里面的主角,一个比一个恶心。

  怪不得宋书灵会离开家族,可能也是看不过自己大哥的一些行径。

  阮榛没有吃什么东西,勉力跪坐在蒲团上,听着隐约的诵经声,胃部又开始绞痛。

  不能再拖了。

  他真的快撑不住了。

  少爷们的无下限是板上钉钉的事,他需要借助宋书灵的势力,才有可能脱身。

  他必须用尽全力,寻觅一切办法,来确保自己能活下去——

  可外面的天都要黑了,稍微远一点的亲戚,都陆续离开。

  “节哀。”

  “等到头七的时候,我们再去祭拜大哥。”

  “春风,秋光,你们也好好照顾那位……小夫人,别让他太伤心了。”

  阮榛脸色发白,听着身后的交谈。

  “好,”

  宋春风语调凝重:“父亲走得突然,我们兄弟几个,一定会好好珍惜他的遗物。”

  最后这两个字,被他咬得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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