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答案来得太快,就好像江烬早已经在心里排练过无数遍。他脱口而出时的表情虔诚得如同一个真正的信徒。
路迩有一刻恍惚。
他眨了眨眼,莫名地觉得房间里好吵。
“江烬,你心跳声太大了。”路迩开始无端找茬。
江烬垂眸,感受着自己平静的心跳,但不敢反驳,只能背了锅:“抱歉。”
而路迩完全没有意识到,话题就这样被江烬给转移了。
这时,门外的司步也和沈副局等人交涉得差不多,他们来到江烬的门前,犹豫了一下,还是敲了门。
“江烬,我们现在得去一趟市公安局。你……”司步想到昨晚江烬跟他说自己不想干了,所以他只能很遗憾地说,“你不想来的话,今天就可以回沣城。我找人送你们。”
江烬正要答应,就看见路迩从床上跳起来,吧嗒吧嗒冲上去,拉开门。
门外的一群人都傻了眼。
大概是因为路迩整个人太过金光闪闪,他们情不自禁地揉了揉眼睛。
路迩说:“他要去的哦。”
江烬在后面一愣,司步也一愣。
司步没有接路迩的话,而是越过他看向江烬:“江烬,你要去?”
“我要去……”江烬站在床头,有些迷茫地说了个,“么?”
“嗯嗯。”路迩连头也不回,继续对司步说,“让他跟着你们一起工作,最好快点给他转正。他很厉害。”
改变反派人生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从一开始就和主角走在同一条“正途”上。
不加入敌对阵营,不犯下滔天大罪,不遇到把他拉入黑暗的人。
路迩露出一个势在必得的笑:天道小儿,我看你还能怎么带坏他。
路迩为自己的机智感到得意。
但对于路迩的话,司步是不敢完全听信的。
毕竟,路迩这个人就充满了不确定性,他怎么能代替江烬做选择?
在司步看来,江烬虽然年纪不大,但极有主见,原则性强到有点固执,他做出的决定很难改变。
就算江烬现在勉强为了哄路迩,答应了他们,之后也有可能再次撂挑子不干。
司步是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反复发生的。
他们是联盟政府下的特警队,又不是什么村口小店,由不得人来来去去。
“江烬,如果你真的要和我们一起去,那我希望你在这里和我们签下新的长期合作协议。”司步难得摆出了一副威严的表情,尖锐地说道,“为了避免出现昨晚那样的情况,协议期内,你必须要完全服从上级指令,去留问题也必须要提交申请,不可以再因为个人情绪和私事说走就走,否则——”
还不等他说完否则如何,路迩又一次替江烬说道:“可以,我同意了。”
“……”司步表情一言难尽地看着路迩,“你同意?”
路迩点头:“不过你们的协议要先让我过目,如果哪里不合适,必须要以我改后为准。”
司步揉了揉眉心:“这位先生,协议是我们和江烬的事,似乎不该由你来过目。我们还是应该听江烬……”
“听他的。”江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过来,他手里还拎着一双新的酒店拖鞋,弯腰捏了捏路迩的腿,轻声说,“来。”
路迩一边把脚抬起来,习惯性地靠在江烬肩头,让他给自己穿鞋,一边又对司步理了一下这个逻辑,说:“你听他的,他听我的。所以,你听我的。”
司步:“……”
好自洽的逻辑,无懈可击。
关键是,江烬完全没有反驳。他还真的就这样听之任之地把一切决定权交给了路迩。
十分钟后,协议的事情彻底定下来。江烬从一个随时可以撂挑子不干的“兼职工”,变成了签完十年卖身契的联盟新晋公务人员。
司步不得不对路迩的态度有所改观。
他确定了一件重要的事——
要想拿住江烬,就不能只从江烬下手。得把路迩拿下。
于是接下来,司步对路迩的表情越来越亲和,越来越慈祥。到最后,他甚至还和路迩互相加了私讯好友。
路迩对此表示无所谓,扫码验证一气呵成。
司步拿着手机刚给路迩改好备注,就忽然感觉浑身起了一层冷汗。抬头一看,江烬在路迩身后用阴沉沉的眼神看着他。
第12章
路迩把江烬怂恿去工作,自己却拒绝了司步让他一起前去审问犯人的邀请。
司步那个居心叵测的眼神简直太好懂了。
他大概觉得路迩也是异能者,想趁机把路迩和江烬两个人签一捆一。路迩当然没工夫应付他。
几人走前,江烬是想和路迩说什么的,但旁边人多眼杂的,最后只留了一句:“我很快回来。”他怕路迩一个人在酒店无聊。
路迩看了他一眼,道:“我要出去玩的。”
江烬下意识想问他去哪里玩,结果路迩又开口说,“我没有钱用了,江烬。”
江烬很自然地去掏自己的包,从里面翻出仅有的两百四十三块钱,然后把其中的二百四都给了路迩。
路迩相当不客气地从江烬手里接过了钱,嘴里还嘟囔着:“你好穷啊,江烬。”
什么时候许愿啊。路迩心想,我给你几座金山。
江烬只是笑,似乎猜到他在心里想什么,说:“不会穷太久的。”
路迩撇嘴:“不信你啊。”
江烬学他的语气:“信一下啊。”
路迩:“哼哼。”
这样的对话他们时常有,说完两个人就道了别,路迩关上门回去补觉。
门外的司步、叶涂、沈副局以及另外几名警官表情都十分古怪。
尤其是司步。
怎么说呢,他那张脸上好像写了有三千字小作文,主题就是,他认为江烬被路迩迷失了心智,骗财骗心,之后恐怕还要骗点别的东西,但江烬这个恋爱脑是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
怪不得江烬非要联盟给他预支薪水,原来不是他自己缺钱,是他悄悄养了个小祖宗。
哎哟你说这。
叶涂年纪小,想不到更复杂的东西,他只是惊讶地问江烬:“你就给自己留了三块钱?”
这年头,三块钱连个肉包子都买不到了。
江烬笑了笑,没说话。
司步和沈副局用长辈的目光恨铁不成钢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一起叹了口气。
傻小子,愁人啊。
-
渝市的太阳比沣城要毒,路迩在外面走了两步就晒得慌。
没一会儿,他手上多了把粉色小伞,伞面缀着几朵白色小花。
路迩对于购买遮阳伞的选择十分简单——买最便宜的那把。
谁让江烬穷。
路迩有闲情逸致散步,不是因为他真的闲,而是他怕自己瞬移太快,错过了目的地。
跟着导航又走了几分钟后,他终于揣着江烬给他的二百多块钱,来到了一家甜品店。这家店里有今年网上最火的一款草莓蛋糕。
路迩隔着玻璃窗看了一眼。
天呐,他们家的草莓居然真的有拳头那么大。
吃吃吃!
往店门口走去的时候,路迩的小花伞吸引了一众人的目光,但路迩自己并未察觉。
又或者察觉到了,也不在意。
万众瞩目是大魔王与生俱来的天赋。
他收了小花伞推开玻璃门,看向他的人更多了。
他听见有人在讨论他的发色:“哇,真的在发光诶,哪家理发店能染出这个效果?”
有人讨论他的伞:“笑死,挺高挺俊的一个人打了把小花伞,好有反差。”
当然最多的还是讨论他的脸:“明星吗?明星吧。绝了。”
太正常了。
他可是大魔王,他的什么都是最完美的。
这些普通人类终其一生都不可能再见到比他更完美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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