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遇又看了下鞋,没错了,真的是勇叔。这鞋是他买的,前几年有次勇叔生日的时候,他和苏镜一个买了衣服,一个买了鞋袜,收到礼物的时候勇叔可高兴,还舍不得穿来着。后来劝了好久才上身。结果穿上后,一穿就是好几年,有点旧了,买了新的,还舍不得扔。
衣服和鞋袜都是他和苏镜一起去市里挑的,花了俩小时,那是他们第一次逛那么久街,所以李遇印象特别深刻。把看着自己长大的叔叔认错,还当成了陌生人,李遇有些赧然:“一时没认出来,现在的医疗水平太发达了,没想到勇叔你这么帅,我都没敢认。”
勇叔去大城市治脸,这事李遇从一开始就知道。只是没想到效果会这么好,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早知道现在的医疗水平有这么高,前几年就该让勇叔去,白耽搁了这么久。
听到这话,饶是好全以后,已经照过无数次镜子,苏志勇还是忍不住再摸了摸脸,入手一片光滑。之前狰狞丑陋的伤疤都已经消失,现在他的皮肤,看起来和正常人没什么差别,甚至比普通人都还要来得更好些。
“也不怪你,”苏志勇放下手,露出了笑容。在意识到自己笑的时候,笑脸僵了一瞬,好在他很快就想起脸已经好了,不会因为笑起来疤痕虬结而吓到人:“大医院就是大医院,我也没想到效果这么好。才祛完疤,痕迹渐渐淡掉的时候,我自己照镜子都有些不敢认。”
这张脸,又熟悉又陌生,他都有几十年没在镜子里看到过。虽然以前拍的那些照片还在,但他却不敢翻,只能压在箱子底下,免得不小心看到后,更没办法面对现实。
周明哲的剧情打住以后不写了,因为他身份敏感,是市长。
第45章 四十五花店
苏志勇也没想到自己的脸能恢复得这么好。
最开始脸上的疤痕才变淡的时候,他都不知道。是苏镜发现了以后,又给弄了祛疤的草药糊糊,每天早晚敷着,脸上的疤这才越来越浅。
苏志勇知道苏镜有秘密,毕竟再家学渊源,苏父苏母也只是普通的花农,有点种花的本事,对植物也还算了解,但对药物却没什么研究。知道的也就比普通人稍微多一点,懂得些花卉的药用价值,但绝不会像苏镜这样,懂得那么多。
这孩子从小就在自己眼皮底下长大,连远门都没出过几趟。要说种花的手艺,是从他爸妈那学来的,天赋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还能解释。可他爸妈都不会的东西,他又从哪里知道?平常也没见他翻书上网查资料,想说是自学成才的都难。
尤其是,拿来糊脸的那些草药,其中有几种是很常见的有祛疤功能的植物。村里人偶尔被烫伤,或者割伤,受伤以后为了不留疤,也会拿点捣烂了敷,但效果,却绝对不会像他那样这么好。
总不能是几种祛疤效果一般的草药,混合在一起后用起来,药效就会变得格外突出。如果真是这样,哪还有医院什么事,大家都种些混在一起敷,又不是钱多得没处花,谁还上医院找医生。
脸上的疤以肉眼看得见的变化,一天天地淡去,自从照镜子的时候注意到了这点,苏志勇就开始有意识地避开人群,每天都尽量不出门。免得被人看到,平白给苏镜添麻烦。
苏镜有秘密,他可以假装不知道,并且愿意为他保守这个秘密,但其他人却不一定。为了不被人发现,苏志勇只能想着法帮他遮掩。
除了脸,还有花圃里的那一小片药园。苏志勇再无知,也认得出人参长什么样。这才种下多久,药园里的人参就已经有指肚大小,谁家的人参能长得这么快?又不是萝卜。
自从发现了这点后,给苏志勇愁的,好在药园的位置比较隐蔽,花圃里平常也没什么外人来,偶尔需要帮工,他也注意着不让人走到那边去。比起药园,反倒是自己的脸更难掩饰,总不能一直不出门,或者扯块布挡着不让人看。
当初脸才毁掉的时候,他没这么做,现在都多少年过去了,他反而开始遮掩,这难免更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让他们更好奇这样做的原因。既不能遮也不能躲,眼看着脸就快好全了,苏志勇在感到开心的同时,却也越发地忧心忡忡。
苏镜很快就注意到了苏志勇的不对劲,询问之下知道原因以后,发现这也确实是个问题。最后经过两人的商量,于是就有了,苏志勇去大医院治脸的说法。
走之前,苏志勇贴上苏镜在网上买的仿真疤痕,挑了个村里人最闲的时间段出门。
现在这个季节,晚稻已经收了,接下来也没什么农活要做,村民们平常就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打打牌聊聊天,边织毛衣边看电视地打发时间。天又渐渐冷了下来,中午阳光最好的时候,时常有人端着饭碗在家门口或者在村里用来晒稻子的小广场上边吃饭,边唠嗑地晒太阳。
苏志勇挑的,就是这个时候。中午人多,他又特意没抄近路,而是走得大道。大路两边住的人家多,中间还需要穿过广场,十分地宽敞热闹。
虽然因为脸的问题,村里人觉得他吓人,不怎么爱和他打交道。不过好歹是一个村的,再怎么样也连着点亲戚,倒不至于见面了,连个招呼都不打。最多也就是说话的时候,下意识地避开他的脸,不敢直视。哪怕多多少少有些闲话,却也都是在背后,少有人当面说。
不过即使是这样,苏志勇还是能听到些风言风语。再加上村人面对他时那副被恶心到样子。遇到的次数多了,即使面上无所谓,苏志勇还是减少了出门的次数。偶尔需要出去,也都尽量挑僻静无人的小道走,以避开那些人异样的眼光。
这条大路,他已经很多年没走了。苏志勇走在路上,看着周围熟悉又陌生的风景,竟然有些不习惯。
“还闹,别哭了!让你不许哭你听见了没有?”前面有个妇人正半弯着腰,一手端着小碗,另一手努力地在拉扯小孩。那孩子躺在地上,一边哭一边打滚。妇人拉了会儿,不仅没把人拉起来,还被小孩带得失去了平衡。人虽然没事,但另一只手上端着的饭碗,里面装的饭菜却全洒了出来。
妇人看到洒了一地的好菜,火了,拧住小孩的耳朵:“不好好吃饭就算了你还有脸哭?现在好了,饭菜洒了吧?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小孩被拧得有些疼,哭得更大声了,妇人却丝毫没有要松手的意思。苏志勇远远地看见,连忙快走了几步,想过去劝劝。饭菜洒都洒了,该说教就说教,怎么还动起手?
谁知道才近前了一点,就听到那妇人继续说道:“不起来是吧?我数到三,你要是还不乖乖起来和我回家吃饭,我就让花圃里的那个怪物把你抓走。以后你就是想吃也吃不到,看你还敢不敢再任性!一……二……”
不等妇人数完,那小孩一听,哭得更惨了,一边抹眼泪一边飞快地爬起来,抱住他妈妈的大腿:“我起来我回家我吃饭,呜,别把我送给怪物,我会被他吃掉的!”
妇人满意了,带着孩子转身准备回家。同样听到这话的苏志勇,却停下了脚步。花圃里的怪物,这村里,花圃就只有一个,能称得上怪物的,除了他,似乎也没别人了。
苏志勇沉默地站在原地,妇人转身之后却正好看见他。妇人脸上有些尴尬,想避过苏志勇走,当这事没发生,但那里又是她回家的必经之路,因此只好讪笑:“小孩子不懂事,童言无忌,你别放心上。”
小孩可不管他妈妈说什么,他一抬头,刚好看到苏志勇满是狰狞疤痕的脸,又想起他妈妈说的话,才收住的眼泪,就又涌了出来,一边哭还一边挣脱他妈妈的手往家里跑:“怪物来抓我了,他一定是想吃掉我,呜,好可怕,爸爸救命!”
妇人见状,更尴尬了,手里抓着碗筷,有些不自在地摩挲,重复道:“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苏志勇没说话,越过她继续往前走。走了一段路,却分明听到背后传来一句:“和小孩计较什么,我都没怪他吓到我宝贝儿子,他居然还有脸生气!”
妇人正暗自发泄,就看到已经走远的苏志勇突然回头,被吓了一跳,连忙住嘴往家走,直到看不到苏志勇的身影了,这才敢抱怨:“什么耳朵,那么远都听得见,果然不是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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