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主日记》第699页。
作者有话说:
祝乌乌开启技能,人工降雨。
。
第七十四章 (修,捉虫)
祝乌对杜若说的话没错, 他离开苟家庄园时,苟爸确实邀请了他。
邀请他去参加他的生日宴会,同时也意味着, 到那时候祝乌需要给他一个答复。
一周的时间过得很快,尤其是对于专心忙工作的祝乌来说,只用了短短的五天时间,就将化学试验报告完成了, 给路番一看过之后, 稍微修改了一部分, 没问题之后就上交给了期刊审核。
然后,祝乌突然变得空闲下来。
一旦没有了专注的事情要做,对周围的感知就会变得清晰起来。
跟他一个班的同学不知为何变得正常了起来, 不会总是三五成群地坐在一起小声地议论着什么;当祝乌走进教室, 或者路过学校里的小道,也不会有人眼冒星光地偷看他,然后拉着身边的人八卦。
他们像是忽然之间丧失了什么似的,变得神情萎靡,兴致缺缺,偶尔有几个眼熟的面孔跟祝乌对上视线, 眼神里都萦绕着失落和颓废。
“我刚磕没多久的CP就be了,谁懂我这种心情?”
拜之前拍剧时会去关注凌宣有没有带粉在评论区捣乱所赐,祝乌深刻地明白这几个关键词的含义,脚步不由地缓了一下。
“往好处想, 也许结果并不是我们想的那样, 当时我们又不在场, 也许he了呢?”
“你见过告白成功之后, 两个人整整七天零八小时都没有同过框的吗?不仅没有同过框, 其中一方连人影都没有看到过,就没有这种方式he的CP。”
祝乌这才迟缓地反应过来,他好像,确实是有整整一周的时间没有见到过苟兰阴了。
自从上次苟兰阴来自己上课的教室外跟他……说那些话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他面前。
也许是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幡然醒悟了,又或许是觉得还是应该拿事实说话,回去做认知测试了。
总之,苟兰阴没有再来找他了,这样……也挺好的。
因为太闲,所以在面对来找他喝奶茶的楚恬天,祝乌也没有拒绝。
“我周末的时候去了一趟我们暑假去的度假村,那个度假村现在发展得很好,生意比暑假的时候好多了。”
楚恬天典型的没话找话,主要是现在苟兰阴不在,他的机会就来了,尤其是知道祝乌拒绝了苟兰阴之后,心情更是止不住的兴奋。
“你在那里做什么?”祝乌坐在奶茶店外的遮阳伞下,有些心不在焉地咬着吸管,通常楚恬天说好几句,他才会回一句。
楚恬天深色的小麦皮肤上染上几分尴尬:“这不是上次走得急,想着回去拿行李嘛。”
说到这里楚恬天就觉得有些奇怪,“但没想到就被那里的管理人员告知,那栋房子已经有人住下来了,而且是暑假的时候就办理了入住,真是想不通,明明暑假的时候,是我和苟兰阴去办理入住的。”
好在他的行李还在,但住客却不在。管理人员在征求过对方的意见后,同意了他去取行李。
现在想起来就更奇怪了,那栋房子就只有他和苟兰阴留下的一些行李,很是干净整洁,也不知道后来的住客怎么做到住在这里连衣服都没有留下一件。
楚恬天甚至还在苟兰阴之前住的那间房的大露台上看到一架望远镜,这大概就是那位后来的住客留下的唯一的东西了。
“望远镜?”
“对。”
见祝乌语气里多了几分迟疑,楚恬天也努力地回忆,“那东西看上去还挺值钱的,看得出来那个住客很专业,只是我去的时候都开学了,那个望远镜上沾了一层灰,大概那个住客有段时间没住那里,没去清理灰尘。”
所以他说那个住户是奇葩,人傻钱多,都没住那里还在付房费。
楚恬天在心里默默吐槽,转头却见祝乌有些出神,似乎在思考什么,便问:“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
祝乌看了楚恬天一眼,慢吞吞地说。
他基本可以猜到后来住在那里的人是谁。
不过,按照叶息行的说法,那个度假村都被苟兰阴买下来了,总不至于是为了好玩,肯定是在研究怎么改善度假村的运营管理,不然生意怎么会好起来。
但脑子里又不由自主地回忆起,那几天他偶尔会去露台上看书,总是莫名地有一种被窥探的感觉。
他后来住的房子和之前的那栋隔了一片湖。
“……”
不至于。
祝乌强迫自己别去乱想,苟兰阴只可能是因为投资度假村留下来,如果,他敢用望远镜偷偷地……
那绝对值得他用一个过肩摔招待。
祝乌微抿了下唇,有这点时间,他不如想想该给苟爸送点什么生日礼物。
转眼到了苟爸生日宴会的那天,那天是个周三日,祝乌满课,下课之后他先回了一趟宿舍,算算打车要用的时间,刚好可以赶上晚宴。
不算迟到,迟到会失礼,也不用去太早,会无所事事,不自在。
但路番一却在他出门的前一刻给他发了喂信,还是在北门等他。
祝乌是打算打车的,他觉得前几次已经够麻烦路番一了,但路番一这样说了,他再拒绝就显得很生分。
到了北门之后,祝乌一眼扫过去,在熟悉的位置找到了熟悉的车子。
路番一看了看祝乌,眼神顿了一下:“你今天的装扮……”
祝乌:“很奇怪吗?”
“不是。”路番一笑了一声,“很好看。”
祝乌今天穿了身剪裁得当的西装,毕竟是去参加苟爸的生日晚宴,来的会是上层的各种名流,他不能失礼。
因为很少穿这种正式的服装,祝乌也不知道他穿上去的效果,不过路番一这样说了,应该还是可以吧。
然而到了举行晚宴的酒店后,一入场,祝乌就感觉到聚焦在他身上的视线一道接一道,似打量,似思索,似惊讶。
这些贵勋名流们显然是对这位上层阶级的新面孔感到好奇。
是的,祝乌不管是举手投足,还是言辞谈吐,亦或者眉眼间细微的淡漠表情,都不逊色于宴会当中的任何一位年轻人,甚至在长相气质方面,远超其他人。
唯一能相匹配的,大概只有他身旁的青年。
“小路,这是你的弟弟吗?”
有相熟的长辈笑着向路番一打探,“你这么照顾他,他看起来又比你小。”
“不是弟弟,是关系有待进一步发展的好朋友。”路番一三言两语表明身份,同时暗示对方不可轻视祝乌。
问话的人惊讶:“哦?”
祝乌没有细听路番一和那人的对话,因为他不经意抬眸,看到在大厅二楼倚墙站立的某道高大身影。
这个酒店宽阔广大,灯光璀璨明亮,洒在那人身上,反而让对方的面部表情有些模糊。
祝乌没跟他对视太久,因为他看到身穿礼服,打扮得像是个小王子的杜若走了过去,似乎毫不避讳其他名流的目光。
也对,今天这么盛大的日子,苟爸或许会宣布跟杜家的关系更进一步。
祝乌垂下了眼睫,忽然觉得这场宴会有些无聊。
他可以装出老道淡定的样子,跟这些名流谈股票,论基金,也能装成坐拥万金的模样,对其他人佩戴的钻石和名表表现出司空见惯的随意。
但就是无聊,还不如去化学实验室面对那些试剂和烧杯来得有意思。
祝乌打算等他见到苟爸之后,就找借口走人。
然而见到苟爸之前,他先见到杜若的父亲,跟苟爸的年纪相差不大,但看着没苟爸年轻。
杜爸对路番一露出了些笑容,简单寒暄了几句,但对祝乌却只字未言。
祝乌也懒得打招呼,正好省事。
大概是惦记着上次在祝乌这里没讨着好的事,杜若这回没有说多余的话,只是跟在他父亲身边,乖巧温柔地跟长辈们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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