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渣我时我在宠别人(2)
这两千万他必须砸。
林回倒了杯水,摆出一张深情忧郁脸:“魏哥,我不能失去云霄,我爱他……”
林回快被自己说吐了,但是他还是要演下去,他抬手抓住自己乱蓬蓬的头发,哽咽道:“我相信他一定会看到我的好。”
——就算知道这两千万是导致他家公司最终破产的一个重要原因,林回也得这么干。
是啊,破产,剧情结束的时候,他就破产了,真开心!
林回没有疯,因为破产意味着剧情结束,渣攻当上影帝,到那时候剧情再也不能拿他怎么样了,哈哈哈哈!让破产来得更早一些吧!
“少爷!你……”
——如果不是碍着他是少爷的份上,魏筝大概会骂他脑子有病。
但是最后他只是恨铁不成钢地叹口气:“姓凌的就是被你惯的,他可是你养着的,动不动耍大牌,这小白脸当得比金主还自在,您就不能硬气点。就算吵了架,随便买支手表哄哄他也罢了,何必下血本……”
——为了剧情嘛。
凌云霄目前确实是林回包养的小白脸,他直接住在这栋别墅,两个人以前自然也发生过实质性关系。但是上了练习生那个综艺之后,凌云霄就会遇见他的真爱,直接搬出别墅。原主这次花两千万是为了挽回半个月没回家的凌云霄,没想到却把他彻底推出去了。
这挺好的,这傻逼可千万别再起跟他睡觉的念头,不然他又会忍不住鲨了他。
林回朝魏筝凄苦一笑:“不说这个了,我心情不好,想出去转转。魏哥,这件事别让我爸知道。”
“你还知道怕……”
魏筝盯着林回抽抽嘴角:“老板也不是不让你养戏子,可娱乐圈就剩他凌云霄一个人了吗?小鲜肉一年换几茬,他凭什么?改天我亲自给你挑几个,肯定强过姓凌的一百倍。”
他说完以为林回又要反驳他,却没想到,他咂吧咂吧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看行。”
“啊……啊?”
林回笑了笑:“给我多找几个。”
“……”
林回说完忧郁地看向天空:“可是,就算脚踩八十八条船,我最爱的还是云霄。”
——劈腿嘛,谁不会啊。
以前几次他总是盯着渣攻跟他死磕,从来没享受过人生,说不定就是因为没有x生活,才让他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会被回溯的。
这一次,他要当个风流人物,佛系跑剧情,能享受就享受,除非是重要剧情节点,不然打死他都不出现在渣攻面前。
真的,多见他一次都怕自己会忍不住鲨了他。
……
林回说完之后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美滋滋勾起唇角——看吧,剧情没回溯,说明包养别的小白脸可以有!这他妈就是剧情漏洞!
林回骚气十足地撸了一把自己的头发,看向魏筝:“所以,我就先走一步了。”
“您去哪儿……”
林回认真回答:“猎艳。”
下一个剧情点在三天后,且逍遥个三天三夜再说!
魏筝若有所思地看着林回的背影,忽然觉得,或许少爷也并没有多喜欢姓凌的……
第2章 酒吧里的小羊羔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清明时节,又是傍晚时分,大街上没几个人,仅有的几个还都是眼熟的。
刷了这么多次新手村,林回不光对主角剧情滚瓜烂熟,就连路上的路人剧情都了如指掌,他看向其中一个路人——下一秒那个穿红色毛衣的女人就会被奔驰车溅一身水。
看吧,溅了。
林回听着他们的争吵声,摇了摇头,无聊地走开。
说真的,这种场景看多了,难免产生剥离感,剧情回溯到呕吐,一点新意也没有。林回甚至怀疑如果他沿着某个方向一直走下去,会不会走到一个倒扣的玻璃缸尽头,然后发现自己只是一只被用来当作观察材料的飞虫。
……
呸呸呸,太可怕了!
当然,这个世界也不是完全不真实的,因为如果林回在相同的情景下做了不同选择,剧情走向就会发生改变,所以也不至于让人感到彻底绝望。
这样想着,林回便走到了一条岔路口上——今天,他要走右边这条路。
以前他也见过这个岔路口,但是从来没走过,右边写着“前方五百米,文森酒吧”的牌子十分眼熟,林回却到现在也不知道文森酒吧到底是什么样的。
对林回来说完全陌生的地方,肯定不会是剧情发生地,他可以放心去。
根据常理推断,一般这种取名给里给气的酒吧,里面就真的有给,即便并非全部都是给,也该有超过半数是给。
还有一点,因为《璀璨星途》这本书的主角两人就是gay,所以这个世界的世界观也跟普通世界不一样,在这里,同性恋虽然不是主流性向,却也不会让人觉得过于怪异。
总而言之一句话,他要去找靓仔鬼混了。
雨越下越大,雨丝变成了雨点,打湿了林回的头发,他便急急忙忙往酒吧的方向跑去,天色暗下来,在这种青石板路面上冒雨往前跑,莫名有种进了聊斋的感觉,而他就是那赶考的书生。
……怪了,怎么今天总是往诡异的地方想。
林回很快来到酒吧门口,才发现文森酒吧居然是个闹吧,他挺高兴的,如此,泡到靓仔的几率大大增加。
“叮铃——”
林回推开了酒吧的门,根本没人理会他,舞池里镁光灯闪得人眼瞎,音乐声震耳欲聋,所有人都在摇头晃脑地瞎蹦跶。
厉害厉害,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就这么多人,他应该早点来光顾的,看着就热闹。
林回越过舞池来到吧台,找了个地方坐下,他瞥了一眼小黑板上用荧光彩笔写的酒单,道:“帅哥,调一杯辛德勒名单。”
——什么鬼名字,听起来很没道理,不过因为是周五招牌酒,点这个总不会出错。
林回在心里狠狠吐槽这鸡尾酒的名字,但是他本人对鸡尾酒没有任何研究,只能装作熟练的样子这样点——在酒吧里表现得外行,泡不到靓仔的。
“好的先生。”
穿着侍者制服的酒保对着林回微微一笑,从酒架上取了调酒器,开始操作起来,林回心里顿时多了几分龌龊的心思。
——这个小哥哥,好像也不错。
林回并不是那种对泡仔很在行的人,恰恰相反,他一点都不懂,之前几次他也曾发狠地想,总之都要破产,与其让林家的财产最终落到渣攻手里,不如挥霍败家,赶紧破产赶紧完事儿——林家最后破产,剩下的钱就是归入凌云霄囊中了,真气人。但是终归只是想想罢了,他节俭惯了,一时还不知道怎么败家呢,而且还没来得及实行这个计划,林回就被不断回溯的剧情搞得头晕眼花。他这次想开了,管他什么剧情,先挥霍一把再说。包上三五个小白脸,还愁家产败不光?他如果没有钱了,似乎也会失去当金手指的资格。
就是不知道当他败光家产之后,剧情会判定他通关,还是继续回溯?
“先生,请用。”
调酒的小哥哥把玻璃杯推到林回面前,林回看了一眼那杯缤纷五色的鸡尾酒,笑道:“谢谢。”
——正常泡仔一般接下去还得说几句,比如我请你喝一杯啊,今晚约不约啊……什么的,林回举着酒杯起势半晌,满脸都是“有话要说”,酒保小哥哥也十分配合地睁大眼睛等着他。
然而最终,林回却只是深吸一口气,再次说了一句:“谢谢。”
“……”
——这高开低走的局面,让人不禁想骂一句神经病,起这么高的姿态……好歹他说句“再来一杯”呢?!
林回也知道自己表现得很逊,急忙端着酒杯背转过身,那杯五彩斑斓的辛德勒名单被一晃之下,各个分层都混合在了一起,仿佛一名精致装扮的戏子淋了雨,油墨都在脸上化开了,十分难看,让人失去食欲。好在林回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下意识把视线投向远处的舞池,假装在寻找别的猎物,混乱中咕咚咕咚地将那杯鸡尾酒吞下肚里。